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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講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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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署理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就「立法會代表團前往芬蘭、挪威及丹麥訪問的報告」動議辯論的總結發言(只有中文)

  以下是署理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劉江華今日(六月二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劉慧卿議員提出「立法會代表團前往芬蘭、挪威及丹麥訪問的報告」動議辯論的總結發言:

主席:

  就立法會代表團前往芬蘭、挪威及丹麥訪問的報告中有關政制的部分,以及剛才議員在發言時就有關參政事宜的數點意見,我會作出回應。

  訪問報告第6章的總結指出,該三個北歐國家在政制發展的經驗,包括選舉制度及由議會內各黨結盟組成聯合政府的單議院制的發展,可供香港在展開本身的政制改革時借鑑。

  我首先希望指出,正如報告所言,基於政治背景及情況不同,該三個國家的經驗是不能直接套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憲制基礎,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基本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根據《憲法》第三十一條和第六十二條第十三項決定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並通過《基本法》規定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的制度。香港政治體制的發展,涉及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必須在《基本法》的框架內進行。

  我們的國家實行單一制國家結構形式,而香港特別行政區是單一制國家結構形式下的一個地方行政區域。特區行使的各種權力都是來自中央的授權,特區沒有所謂「剩餘權力」。中央有憲制權責制訂特區政治體制的模式。因此,訪問報告中提到芬蘭中央政府與奧蘭群島的權力安排,與在香港落實「一國兩制」實在不能相提並論,亦不能作出直接比較。

  但議員剛才提及觀察得到的互相尊重、和平共處的精神,確實是在此時此刻的香港值得發揚。

  關於共識政治的問題,代表團在訪問報告中認為「北歐國家的政治決策過程本質上建基於共識,這種模式值得香港探討。這種模式要求共識和妥協」,以及「香港行政會議與立法會的關係,正好欠缺上述的政治妥協元素」。這是報告中所說的。

  在近年就施政報告的致謝議案辯論中,政務司司長都談及行政立法關係的重要性。我在這裏再次重申,特區政府認同行政立法關係是管治的重要一環。

  政治和公共政策議題往往都是具有爭議性。在任何民主社會,政府的團隊會盡一切努力向立法機關解釋政府的建議,積極爭取議員的支持,而立法機關則會透過理性辯論和投票向政府表達立場。

  要改善行政立法關係,需要雙方的努力。行政機關當然願意認真思考如何更主動、開放地與立法會議員溝通,但我們也需要立法機關的議員認同改善行政立法關係的需要而作出正面積極的回應。畢竟,雖然行政與立法機關的職能、角色不同,但我們都有共同的目標,就是為市民謀福祉。

  至於婦女參政的問題,有些議員提及到芬蘭、挪威和丹麥在增加婦女參政方面的措施。特區政府會依法確保所有公共選舉在公開、公平和誠實的情況下進行。《基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規管選民登記及選舉中候選人資格的法律條文,亦沒有任何與性別相關的差別待遇。

  為顯示政府對婦女權益的重視,行政長官在今年的《施政報告》中,宣布了多項與婦女有關的政策措施,特別是接納婦女事務委員會的建議,由本年四月一日開始,把委任女性出任諮詢及法定組織成員的性別基準提升至35%;以及要求所有政策局和部門在制定主要政策和措施時全面落實性別主流化。

  主席,其他議員提到其他範疇的建議,包括創新科技、環保回收,以及可持續發展等,我們會帶回相關政策局參考。我再次感謝議員對政府提出的意見。

  謹此陳辭,多謝主席。

2015年6月24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