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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講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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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就行政長官《施政報告》致謝議案(第五節)辯論致辭(只有中文)

  以下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今日(二月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行政長官《施政報告》致謝議案(第五節:管治、政制發展及地方行政)辯論的致辭全文:

代主席:

  為了能更好地處理性小眾所面對的歧視問題,我們在去年六月成立了「消除歧視性小眾諮詢小組」,就性小眾被歧視的關注及相關事宜提供意見,特別是性小眾在香港受歧視的範疇及嚴重性,以及消除這些歧視的策略及措施。諮詢小組會先就性小眾受歧視的情況進行聚焦研究。有關研究已開展,並預計於今年內完成。我們相信聚焦研究會就性小眾在甚麼範疇受到何種歧視提供有用的資料,讓諮詢小組在掌握充分資料的基礎上進一步討論及提出建議。

  在二○一三年下半年,我們推出了新的電視宣傳短片,連同電台宣傳聲帶,向市民推廣「不歧視、多包容,平等對待不同性傾向及跨性別人士」的信息。我們並向全港主要的公私營機構最高管理層發信,呼籲他們遵從《消除性傾向歧視僱傭實務守則》(《守則》)。部分機構已表示支持我們的呼籲。在未來一年,我們會繼續加強在公眾教育及宣傳推廣方面的工作,致力在社會上消除對不同性傾向人士及跨性別人士的歧視,鼓勵多元、包容及互相尊重的文化。當中包括增加平等機會(性傾向)資助計劃的撥款、透過不同宣傳渠道及平台宣揚不同性傾向人士應享有平等機會的信息;以及繼續向公私營機構推廣《守則》。

  對於需否立法禁止性傾向歧視這議題,社會上仍然有強烈的不同看法。有人從維護平等機會的角度看待這個議題,但也有人擔心政府展開相關諮詢就可能對家庭核心價值、宗教及教育造成衝擊。由於這個議題仍然極具爭議性,我們需要審慎處理。政府當局會繼續仔細聆聽社會上不同方面的意見,以及繼續留意民情在這方面的發展。

  代主席,有議員也提及新聞自由。我在此代表特區政府重申,特區政府和廣大市民一樣,一直很尊重和珍惜我們所擁有的新聞及言論自由。事實上,《基本法》第二十七條訂明,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

  特區政府從來不會、亦不可能干預新聞機構的編輯自主、獨立運作和內部管理,更不存在打壓言論或新聞自由的問題。香港要維持國際大都會的地位,社會能夠持續發展,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是其中主要的元素,特區政府會繼續致力維護這些重要的核心價值。

  在兒童權利方面,政府一直致力保障兒童權利。社會上普遍認為,家庭是重要的基本社會單位,而家庭更為其成員──特別是兒童,提供健康成長和福祉所需的自然環境。因此,政府的政策一向是以家庭為本,為有需要的兒童和家庭提供適切的服務,以推動兒童的福祉。

  我們會在二○一四年繼續推行「兒童權利教育活動資助計劃」、舉辦「兒童權利論壇」、加強宣傳活動及公眾教育等,以促進兒童權利。政府自從二○○六年推出「兒童權利教育活動資助計劃」,至今已資助約二百個由非政府機構舉辦的活動,以加強公眾對《兒童權利公約》所保障的兒童權利的認識。

  此外,「兒童權利論壇」是政府、兒童及非政府兒童組織就兒童事務交換意見的平台,論壇將繼續鼓勵各界對兒童事務有興趣的人士(包括兒童)就不同議題提出建議,並參與討論。在二○一四年,我們將會於不同地區舉辦論壇,以便兒童參與。當局會致力加強家庭議會與「兒童權利論壇」的協作。「兒童權利論壇」會向家庭議會轉達兒童在論壇上對各項政府措施的意見,以協助家庭議會評估政府政策或措施對家庭的影響。這有助我們更有系統地收集反映兒童利益的意見,作為各政策局/部門的參考。家庭議會亦會邀請各政策局/部門就制訂與兒童有關的政策及措施時,向家庭議會作簡報及諮詢。

  代主席,在政制發展方面,我要再三強調,成功落實二○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是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和廣大市民的共同願望。特區政府已在去年十二月正式展開二○一七年行政長官及二○一六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公眾諮詢,諮詢為期五個月,至今年五月三日止。由政務司司長領導,律政司司長和我為成員的「政改諮詢專責小組」正透過不同方式、不同渠道與社會不同界別人士會面,包括今年一月政務司司長舉行了四場晚宴,直接聽取各位立法會議員的意見;我們也應邀與不同黨派和團體會面,了解他們的看法;我們亦陸續造訪十八區區議會,聆聽各區議員的意見;以及出席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的特別會議,聽取了約三百個團體及個別人士的意見等。自政改諮詢展開以來,專責小組聽到不少市民、社會各階層和不同界別的意見,大部分意見都希望香港的政制發展能夠「依法」、「務實」、「理性」以及「如期」落實普選。

  代主席,「依法」,當然是要以《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解釋》和《決定》為依據。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在《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已清晰訂明;全國人大常委會二○○四年的《解釋》,規定了修改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的「五步曲」程序;全國人大常委會二○○七年的《決定》更為香港的普選訂下時間表,即二○一七年行政長官可以由普選產生;在行政長官由普選產生後,立法會全部議員可由普選產生。《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解釋》和《決定》,為香港的政制發展定下清晰的憲制性法律框架,是香港政制發展的法律依據。要落實二○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必須在上述的法律基礎上進行,否則只會「走錯路」、「走彎路」,徒勞無功。

  「務實」,是因為行政長官普選方案最終要得到立法會全部議員三分之二大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批准,因此我們需要務實地兼顧社會各界、不同階層,不同黨派和人士,以至中央的想法和關注。正如我們的諮詢文件提到,在處理二○一七年行政長官和二○一六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時,我們必須在法律上、政治上和實際操作上充分考慮。這三方面是任何一個方案都需要面對的要求。能夠充分考慮這三方面的要求,是一個務實的做法,亦是負責任的做法,也是社會各界能否凝聚共識的關鍵。

  「理性」,就是市民大眾都不希望香港的繁榮穩定和社會秩序遭到破壞。要成功落實普選是必須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討論,理解不同團體和人士的看法和關注,才能找到最適合香港實際情況,又符合《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相關《解釋》和《決定》,以及政制發展各項原則的方案。過激的言行,對凝聚共識沒有幫助。和平理性地討論問題,共同尋求解決方法,是香港人長期以來引以為傲的智慧。我相信社會各界、廣大市民,一定能夠繼續運用這份智慧,為香港的未來,透過和平理性的討論,收窄分歧、凝聚共識。

  「如期」落實二○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顧名思義是大家都不想香港的政制發展錯失良機、原地踏步,我們大家都希望二○一七年能夠落實「一人一票」普選行政長官。香港回歸已十六年多,社會普遍對按照《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解釋》和《決定》落實普選的目標,是殷切期待的。自諮詢開展以來,我們聽到的絕大多數意見都是希望看見二○一七年能夠成功落實普選行政長官。而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二○○七年的《決定》,在行政長官由普選產生後,立法會的選舉也可以實行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辦法。因此,「如期」落實二○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對香港的政制發展,包括行政長官的普選和立法會全面的普選,都是非常重要的一步,是為香港的政制發展揭開新的一頁。所以我懇切期望社會各界、不同團體和黨派,特別是在座各位立法會議員,都能夠以落實二○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為目標,共同努力,把握這個黃金的機會。

  代主席,我謹此陳辭。

2014年2月14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