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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講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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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就《2012年立法會(修訂)條例草案》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余若薇議員動議休會待續議案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今日(五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2012年立法會(修訂)條例草案》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余若薇議員動議休會待續議案的致辭全文:

主席:

  我發言表明政府反對余若薇議員就《2012年立法會(修訂)條例草案》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動議休會待續的議案。

  我自己當然很清楚,亦已多番作公開澄清或解說,現階段立法會已通過了二讀,是不存在所謂「撤回草案」的問題,這亦是回應外界提問的回應。我亦很清楚,在余若薇議員給我的信中提到立法會《議事規則》第40條第4款。我亦反覆、小心地看這信件,包括余議員剛才指出信中粗體字的部分。

  我在今早重申了數點。第一,是我對於有關填補立法會議席空缺安排的條例草案的立場和一些看法。大家都記得,這事情在社會上已反覆討論了一段比較長的時間,前後共經歷了兩年多,亦先後有兩個不同方案。原本的方案是有關替補或遞補的機制,在當時來說,在社會上引起了很大的意見,政府當時亦決定進行為期三個月的公眾諮詢。隨後在整理好所收到的三萬多份的書面意見和不同機構的各項民意調查,以至在社會上透過不同渠道表達的聲音和意見後,我們綜合並提出現時的新方案。這是在議席出缺的情況下,限制辭職議員在六個月內參與補選的安排。故此,在政策的大方向中,政府事實上已在過去的一段諮詢時間吸納了公眾意見,然後形成了現有的新方案。

  據各方面的回應,社會上就這方案的整體回應都認為是可以接受的。當然,當中仍有不少聲音認為政府沒有需要或不應該繼續推出新方案。在我們的角度來說,新方案是個很溫和的方案。我們多番強調,這是個合法、合情、合理的方案,與原方案相比是相對溫和、高度聚焦的。

  當然,我們亦充分尊重立法會的程序。我們是在立法會會議上先撤回原方案的相關條例修訂草案,然後再提出一項新的草案由立法會審議。立法會方面亦成立了法案委員會以詳細審議,當中亦舉行了公聽會,聽到不同團體所表達的不同意見。在法案委員會完成工作後,在上星期三(五月二日)亦恢復了二讀,經過辯論後得到立法會二讀通過這條例,以至今日我們進入全體委員會的審議階段。

  我不厭其詳地覆述有關的工作背景,是為了說明一事,就是政府推出的新方案是經過很恰當的程序,包括公眾諮詢和在立法會內。直至今日,我亦看不到有任何原因在現階段──在已進入全體委員會的審議階段時,需要「休會待續」這項議案。

  就程序上來說,余若薇議員剛才亦苦口婆心地向我們提出,不如我們先處理另一些較重要的法案,這方面我是同意余議員的關注的,而事實上政府亦有同樣的關注。我們在《議事規則》容許的情況下,得到立法會主席的批准,我們在今日下午處理了《2011年漁業保護(修訂)條例草案》和《2012年選舉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兩項均是與民生和時間性有一定關係的。在這樣的調整下,並得到各位議員的支持,我們今日由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七時三十分的小休時,在六小時內已處理了兩項條例草案並獲三讀通過。換言之,只要政府和議員大家都各盡本分,各司其職,在有限的時間內,是的而且確可以完成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各自的責任,以及各自要完成的工作的。故此我們相信,在立法會於本屆任期屆滿前,余若薇議員所提出的各項法案,我們必須要如期、如實、盡力、盡責地在行政與立法機關配合下完成有關工作。

  我們今日若支持這項「休會待續」的議案,代表我們向立法會的正常運作說不。就這方面,作為行政機關的代表,我是不能接受這項議案的提出的。故此我呼籲各位在座的議員不要再把「保皇黨」或其他名詞用於其他議員身上,因為我們要保障的是立法會的正常運作,要保障的是行政、立法機關的互相配合,為市民完成在本屆任期內要做好的各樣事情。

  我謹此陳詞。

2012年5月9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