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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講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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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在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動議修正《2012年選舉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發言全文(三)(只有中文)

  以下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今日(五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就《2012年選舉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新訂的第33A及35A條、新訂的第38A條前新分部的標題、新訂的第38A、38B、45A及51A條、新訂的第52A條前新分部的標題、新訂的第52A及52B條、新訂的第52C條前新分部的標題、新訂的第52C條、新訂的第52D條前新分部的標題,以及新訂的第52D、52E及52F條的修正案的第二次發言全文:

主席:

  我只補充一、兩點而已。就剛才梁劉柔芬議員所提的關注,我在較早前的二讀發言時已作過回應。剛才劉慧卿議員亦有提到,在九月立法會選舉後,選舉管理委員會(選管會)當然會就有關選舉作出詳盡的報告,當中就梁劉柔芬議員所提的關注,我相信選管會是會有觸及的。

  至於譚耀宗議員所提及的十三萬,我要再說明得清楚一些:這並不是抽查所得的數字。譚議員你記得,在一、二月期間,我們向全港三百五十多萬選民每人都發出信件,向他們解釋新的選舉安排是怎樣的,在信封上我們設有三個方格供他們選擇。在這十三萬信件當中,有八萬是由於無法投遞而退回的。這相對於我們每年進行相應的工作時,譬如是給退回的投票通知卡等,數字是差不多的。但另外有大約五萬左右是經住戶主動填妥後投入郵箱並寄回,這些則正如譚議員所說,選舉事務處的同事會把有關工作做得很細緻以作跟進。

  譚議員剛才所提及的一些市民和街坊的反應,我自己亦聽到。所以在進行選民登記優化措施這方面的工作時,我亦反覆強調,需要平衡一些地方,不能做得太過擾民。但有時有些措施可能會對選民造成一些不便,在此希望他們會諒解。我謹此陳詞。

2012年5月9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