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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講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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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動議恢復二讀辯論《2010年立法會(修訂)條例草案》致辭全文

  以下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在三月三日於立法會會議上,動議恢復二讀辯論《2010年立法會(修訂)條例草案》的致辭全文:

主席:

  我謹動議恢復二讀《2010年立法會(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

《條例草案》的目的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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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予以備案的《基本法》附件二的修正案,立法會地方選區選舉及功能界別選舉的議席各由三十席增至三十五席。而《條例草案》是落實二○一二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細節。法案委員會已完成審議《條例草案》。

  就此我要再一次多謝譚耀宗議員作為法案委員會主席,林健鋒議員作為副主席,及各委員在數星期內與我們共同商議這份非常重要的《條例草案》及提出了很多寶貴意見。

特區政府提交的《條例草案》的建議重點包括:

  (i)地方選區方面,維持五個選區,而每區議席由現時的四至八席,增加為五至九席;

  (ii)新增區議會功能界別在《條例草案》中將會稱為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該界別的五個新增議席以全港九新界為一大選區,根據「名單比例代表制」由在傳統功能界別未有投票權或沒有選擇在該等功能界別登記的選民選出。只有民選區議員有資格獲提名為候選人,候選人要由不少於十五名民選區議員提名。在傳統功能界別的登記選民可以選擇留在傳統功能界別登記,或在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登記。不過,民選區議員只可在原有的區議會功能界別登記。另外,現時合資格在鄉議局、漁農界、保險界及航運交通界四個功能界別登記的人士,按照現行法例,必須在該等界別登記;

  (iii)參與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選舉的每張候選人名單的選舉開支最高限額為六百萬元,而每張名單須繳存的按金建議為二萬五千元。在財政資助方面,參選二○一二年立法會選舉的每張候選人名單或候選人可得的資助,會由現時的十一元一票增加至十二元一票;

  (iv)至於原有的區議會功能界別,在《條例草案》中被命名為區議會(第一)功能界別。該界別的選民基礎是由民選區議員組成。該界別與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一樣,只有民選區議員才可獲提名為候選人以及提名候選人。不過,一名民選區議員只可選擇在區議會(第一)功能界別或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提名一張名單或一名候選人;

  (v)傳統功能界別的選民基礎方面,因應社會上的意見,我們在《條例草案》提出,外國政府在特區設立的領館和國際組織不再合資格登記為團體選民;

  (vi)此外,《條例草案》亦建議技術性修訂,更新個別功能界別團體選民的名稱以及剔除已停止運作的團體。

  除上述的重點外,《條例草案》中也提出建議訂明選舉登記主任如何編製首份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選民登記冊以及相關的過渡性安排。

法案委員會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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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聽取了各委員在法案委員會提出的意見後,同意對《條例草案》作出一些修訂。稍後,我會在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提出有關的修正案。現在,我會扼要地講述其中幾項較重要的修訂。

立法會功能界別選民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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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二○一二年立法會選舉,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的五席將由約三百二十萬登記選民以一人一票方式選出,這將大幅增加立法會選舉的民主成分。

  至於傳統功能界別,我們的整體政策立場,是不作重大修改。不過,一如以往,我們在立法會選舉前都會檢視是否有需要就傳統功能界別的選民基礎作出調整,以反映最新發展。

  自《2003年立法會(修訂)條例》訂立以來,我們共收到超過一百個團體要求加入功能界別的申請。我們已經檢視過有關團體的申請,並且建議調整航運交通界功能界別,批發及零售界功能界別以及資訊科技界功能界別的選民基礎。

  在航運交通界功能界別方面,考慮到有意見認為該界別的選民基礎並不能反映業界近年的發展,故此我們建議加入二十八名團體選民。新加入的團體選民涉及機場管理局的專營服務商及特許經營者、經營陸上交通服務的的士團體或公司、非專營巴士團體、停車場管理公司、隧道管理公司和跨境巴士團體、駕駛訓練團體、物流業團體及汽車維修團體。

  劉健儀議員再次希望政府可以進一步考慮擴闊功能界別的選民基礎。但我可以告訴劉健儀議員和各位議員,其實這不是我們有沒有足夠時間的問題,而是在檢視了功能界別和考慮到它的最新發展後,我們認為現時加入這二十八個團體是恰當的做法。當然,不同的界別永遠都有不同的意見,往往有個別團體,或是會所、協會等希望可以被加入。但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目前所有的空間已經被充分利用。

  在批發及零售界功能界別方面,鑑於近年批發及零售業在香港的重要性及中醫藥業在香港的發展,我們建議加入三個較有規模及代表性的中醫藥協會及商會。

  在資訊科技界功能界別方面,鑑於資訊科技在香港的發展及「香港資訊科技聯會」在促進本港有關行業發展的工作及其代表性,我們建議將有權在該聯會的大會上表決的成員納入為合資格的選民。

  有多位議員就傳統功能界別的選民基礎提出他們的意見,特別是謝偉俊議員多次在議會內認為政府應全面檢討傳統功能界別的存在價值和選民基礎。

  主席,我想再透過你與各位議員,包括謝議員表示我們在今次決定二○一二年下一屆立法會的選舉方案時,加入了新的安排──就是「一人兩票」的安排──其實已把功能界別的選民基礎大為擴闊。有了「一人兩票」的安排,以前未有在功能界別投票的三百二十萬人士今後會有第二票。

  至於過了二○一二年下一屆立法會後,到二○一六年我們如何把香港的立法機關選舉進一步民主化,確實是需要探討的議題。我們如何處理傳統功能界別的問題,是關鍵的問題。主席,我深信在下一屆依然要繼續就這問題討論和研究。

  我亦趁這機會再向何鍾泰議員作個回應,雖然他現時不在這裏。他多次提到在工程界別希望新的畢業生,在未考取註冊工程師牌照前,都可以被納入選民基礎中。這個建議我們已仔細考慮,但因為在各個專業界別,我們都是用法定專業資格來界定選民基礎,所以難以特別為工程界別改變,在畢業生未考取專業資格都可以被納入。

  總的來說,政府的建議會輕微調整三個傳統功能界別的選民基礎,以反映最新情況。

立法會選舉候選人的財政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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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我們亦理解多名議員認為應鼓勵更多有志從政的人士參與立法會選舉。為此政府經考慮後建議進一步提高給予立法會選舉候選人的財政資助安排。

  根據現行安排,財政資助的資助額為候選人或候選人名單所得有效選票乘以資助額十一元一票或參選人及候選人名單所申報的競選開支的百分之五十,以較低者為準。我們在《條例草案》中已建議安排將十一元一票提高至十二元一票。

  設計該資助計劃的其中一個根本考慮因素,是有關公共財政資助不應超過候選人名單或候選人申報選舉開支的百分之五十。我們認為這百分之五十的準則,整體來說是恰當的安排。我們不打算就此作根本政策上的改變,但又需要考慮如何可有多些空間鼓勵和便利大家參選,所以建議就財政資助計劃提出技術性修訂。

  特區政府現建議將財政資助計算方法由「申報選舉開支的百分之五十」修訂為「競選開支最高限額的百分之五十,不過候選人名單或候選人可獲得的財政資助額不能超過他們的申報選舉開支」。有關建議適用於參與有競逐或無競逐的地方選區或功能界別選舉的合資格候選人。這技術性修訂可讓更多候選人能以其取得票數為基礎而獲得十二元一票的資助,令參選人士有多些空間爭取財政資助。

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登記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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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我們亦建議對《條例草案》第37條作出技術性修訂,就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的選民登記,反映選舉登記主任將會採取的安排。

  選舉登記主任在編製首份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的選民登記冊時,會以二○一一年地方選區的正式選民登記冊作為根據,刪除所有在任何現有功能界別的選民及選擇不在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登記的選民。任何人士如在二○一二年選民登記周期選擇在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登記,及已登記在現有功能界別的選民,如選擇在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登記,亦會獲載入首份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的選民登記冊內。這安排會便利制定該界別的首份選民登記冊內。
主席,其實簡單再解釋,我們要盡量方便市民可以掌握到第二票,我們要為三百二十萬的選民在功能界別作最方便的安排。另一方面,我們亦要給予在傳統功能界別已有投票權的人士有選擇,使他們可以選擇離開傳統功能界別而加入新增的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

  主席,在作這個總結前,我想回應一下多位議員今日下午發表的意見。回想在去年六月,我們在這議事堂內通過二○一二年政改方案,確實讓大家看到政治是「可能的藝術」。我們當時能達致這套共識,不只是三分二多數立法會通過《基本法》的修訂案,而是超過四分三的議員支持,這是多方面的努力,在議會內不論建制黨派或是泛民黨派的議員,大家都是用求同存異、為香港謀福祉、推動香港民主進程的心態才可以達致。而有很多不是黨派的議員,個別的議員都有盡努力。

  在這種情況,我們共同推動下,我亦注意到有個別議員除了關心「一人兩票」的方案,亦有繼續爭取香港的選舉制度在其他方面作進一步的開放。馮檢基議員的民協多年以來鍥而不捨地提出他們認為需要修訂的數方面,包括是否取消區議會委任議席的制度。主席,按我們在去年年中所作的承諾,主席,我們會在稍後向議會提出建議供大家考慮和討論。
 
  陳偉業議員和黃毓民議員指稱「一人兩票」的方案及在新增五個功能界別由區議員提名,再由三百二十萬選民選出是「政治分贓」的安排。陳偉業議員並表示,在世界各地很少由整個區域選出議員。對他這兩個論點,我是難以認同的。

  首先,這是非常民主的安排,因為所有候選人都是民選區議員站出來參加這選舉;而選民的基礎是三百二十萬的登記選民,所以不論是參選者或是投票者都有非常民主的基礎。

  而在世界各地不同的地方都往往有全個地方一起投票選出一些名單投票制的候選人,在新西蘭有,我相信在德國亦有,所以,在歐美各國這種安排是存在的。

  梁耀忠議員提出,現在增加了十席──有五席是地方直選的,五席是新增的功能界別──是如何令我們走近普選呢?計算數目的安排,道理是顯而易見的。目前我們有六十席立法會議席,其中三十席是地方直選,另外三十席是功能界別,加上這新增的十席後,有四十席是由超過三百萬選民所選出的,而在七十個議席中則有接近六成這類議席。這樣的話,到二○一六年時我們可以共同努力,進一步推動這個發展,令以後更有條件推動香港立法議會進一步民主化。

  李卓人議員和吳靄儀議員認為我們現在應該把團體票變為個人票,例如所有不同界別的員工票。我想在這裏指出,我們現時新增的五席功能界別有三百二十萬的選民基礎,當然是已可以包括不同界別和行業的員工,只要他們是年滿十八歲,及是香港永久居民。亦都能夠包括以往在一九九五至九七年以前的「新九組」未能被納入的主婦,或是年青的學生,未就業的這一類人士。

 吳靄儀議員在發言時表示,大家應該堅守原則。主席,我相信在去年不論是特區政府或是在議會內支持「一人兩票」方案的不同黨派,都是堅守原則的:多年來為香港找尋出路,讓香港可以在比較多制肘和多挑戰的情況下,可以走出一步,把香港的民主往前推動。我們要為香港的民主謀出路,是要找到「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做法,現在開始了這一步,今後是更有條件再繼續邁向普選。

  回應陳淑莊議員,很多謝你關心我們向立法會提交的資料。我在立法會的發言和我的回應,在我們網頁的「刊物和新聞公布」內是全面載列的。

  陳淑莊議員提到到底提名權、參選權和投票權分割為不同的安排,是否不符民主的原則呢?我剛才已說過,不論是候選人或者投票人,都有非常堅實的民主基礎,所以我們是完全可以有十足的信心為香港走好這一步。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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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條例草案》就二○一二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提出具體落實的細節。有關建議將會大幅提升二○一二年選舉的民主成分,所有合資格的選民都可以達致一人兩票,今後,所有合資格選民均可以在地區投一票,在功能界別也投一票。同時亦可以讓更多有志為市民服務的人士,參與立法會選舉,為落實在二○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和在二○二○年普選立法會創造更有利條件。

  我懇請各位議員支持通過二讀《條例草案》,並在隨後的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通過政府當局提出的修正案。

  多謝主席。

2011年3月3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