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mp to the beginning of content

border image

演講詞

border image
立法會: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在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動議修正《2010年行政長官選舉(修訂)條例草案》發言全文(九)(只有中文)

  以下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三月三日)在立法會會議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就《2010年行政長官選舉(修訂)條例草案》第10A條的修正案(區議會界別分組採用「多議席單票制」)的致辭全文:

  主席,就吳靄儀議員這項修訂,我想作兩點的分析。首先,這個「全票制」制度確實是適用於其他三十多個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的選舉,我們要貫徹始終來處理這件事情。第二,我們亦曾考慮過,在今年十一月的區議會選舉,會有四百一十二位民選區議員產生,如果由他們選出一百一十七位區議會代表到選舉委員會,再加上那十個「特別議席」中分了四個給區議會,就會有一百二十一位產生,即是說只須三至四票就可以「入局」,作為選舉委員會中的區議會代表。相比四百一十二位民選區議員,這得票率等於大約百分一的得票率已可以「入局」,亦可能少於百分一。在地區直選方面的「比例代表制」,雖然投票人和參選情況並不一樣,但在地區直選的多議席單票制的「名單投票制」中的得票率,通常都要超過百分五才可以取得最後的一席。

  我們在《立法會條例》修訂時,大家亦曾討論和質疑,如果新界西最高有九席的話,是否不可以守住百分五的得票率才可以入局這條界線呢?如果大家對另外一個範疇這麼關心,就從四百一十二位區議員選出一百一十七個代表一事時,我覺得亦應該同樣關心其代表性。

  主席,我已就這兩方面為大家分析。

2011年3月3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