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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講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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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在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動議修正《2010年行政長官選舉(修訂)條例草案》發言全文(四)(只有中文)

  以下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昨日(三月二日)在立法會會議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就《2010年行政長官選舉(修訂)條例草案》第5(36)、(37)、(39)及(41)條的修正案(選委會第四界別議席分配)的發言全文:

  主席,關於第四界別新增的一百席,大家都認同把其中十席留給下屆立法會,因為立法會會由六十人增加至七十人,這配額是沒有甚麼問題的。但就其餘九十個委員的人數如何分配,我當然知道在議會內外都有一番討論。

  我們現在要討論的就是把這九十席全數分配予區議會界別分組,還是只把部分分配予區議會界別分組。我想指出,希望各位議員理解,我們現時增加的一百個委員人數中,有四分三,即七十五個新增議席,分配予區議會界別,這比例已相當高。為着維持均衡參與的原則,其餘十五個委員的議席分別分配十席予政協委員,及五席分配予鄉議局,這也是合乎鄉議局和政協原有議席數目的比例。整體上,已維持不同的界別分組繼續在第四界別有一定的參與。我們認為整體是可以維持均衡參與的原則。

2011年3月3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