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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講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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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常任秘書長出席香港與內地青年法律交流論壇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常任秘書長羅智光十一月十四日上午出席香港青年協會主辦的「香港與內地青年法律交流論壇」擔任主禮嘉賓並致辭,以下是他的致辭全文:

王鳴博士、徐展堂博士、梁愛詩主任、各位嘉賓、各位來自內地及香港的青年朋友們:

  大家好。我很高興今天能出席「香港與內地青年法律交流論壇」。

  香港青年協會舉辦這次的活動,讓內地與香港的青年學子加深交流、增進了解,給兩地青年朋友們一個開闊視野的寶貴經驗,亦同時加深大家對內地與香港法律制度的認識,饒有意義。

《基本法》與香港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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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歸以來,香港在《基本法》的保障下,繼續保持我們的國際都會特色、健全的法治制度,並為市民的基本權利、各種自由和生活方式,提供了全面的保障。《基本法》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性文件,它以法律的形式,訂明「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等重要理念,亦為香港特區的法律制度訂下憲制框架。

  根據「一國兩制」的原則,香港特區的法律制度以普通法為依歸,與內地的制度截然不同。根據《基本法》,香港特區實行高度自治,享有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回歸後,香港原有法律,包括普通法和香港法例,除抵觸《基本法》外,都予以保留。法官的委任和晉升都是根據獨立的司法人員組成的委員會推薦,由行政長官任命。香港法院除可委任本地的法官外,還可以委任來自其他普通司法區的優秀法官。這些安排保障了香港普通法制度,亦促進我們法制的多元發展。

  法治對香港成功及保持繁榮安定至為重要。回歸以來,我們按照《基本法》成立了終審法院。這標誌着香港能延續和優化我們普通法的制度。根據《基本法》的規定,終審法院可邀請其他普通法區的法官,參與終審法院的判決,法院在審理案件時亦可參考其他普通法區的判例。這些安排豐富了香港的司法制度。在富爭議性和市民大眾所關心的議題上,法院可行使其司法管轄權,透過司法覆核程序來解決。這確保特區政府公平有效的管治,更讓香港在「一國兩制」的原則下,法律制度得以進一步發展。

《基本法》與香港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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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法》除了保障香港法治外,更讓我們進一步加強與內地及世界各地的合作和交往。在《基本法》的保障下,香港可自行以「中國香港」名義,單獨與世界各國和國際組織,在經濟、貿易、金融、旅遊、文化等方面簽訂協議。自回歸以來,香港便與世界各地就上述範疇簽訂了超過一百六十條雙邊協議。這有助進一步加強香港作為國際金融、貿易、航運中心的地位。

  回歸以來,香港和內地的合作和交流愈來愈頻繁。在經濟方面,香港與內地在二○○三年簽訂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即CEPA),讓香港的貨品和服務更容易打入內地市場,為香港的各行業開拓更多新的商機,亦讓香港作為內地企業走向國際巿場的跳板。去年,世界各地受到金融海嘯的影響。香港依靠穩健的金融體系,挾「一國兩制」和「背靠祖國」的優勢,在國家的支持下,成功克服種種的衝擊,經濟現在已開始復蘇。

  我們亦着重與內地省巿在區域合作上,例如粵港、滬港和京港合作、以及泛珠三角地區合作等,讓香港與內地省巿優勢互補,交流發展。加強區域合作,不單為香港自身的經濟發展帶來動力,亦為國家的整體發展作出貢獻。

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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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歸多年,在中央和特區政府,以及全體香港市民的共同努力下,《基本法》得以全面落實,「一國兩制」的構思亦能成功實踐。香港一直賴以成功的法律制度,在回歸以後繼續行之有效,並不斷演進和完善,確保香港繼續繁榮穩定地發展。在座各位青年朋友和同學們是國家未來棟樑,我希望大家能多了解國家歷史和現況,思考國家未來的發展,充分把握在《基本法》及「一國兩制」下所提供的優勢和新的發展空間,為自己創造一個豐盛的人生,為國家的發展作出你們的貢獻。

  最後,我謹祝今天的法律交流論壇圓滿成功。謝謝各位!

二○○九年十一月十四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