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mp to the beginning of content

border image

演講詞

border image
立法會: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就動議修訂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訂立的五項附屬法例決議案總結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十月二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動議修訂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訂立的五項附屬法例(包括《2009年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立法會)(修訂)規例》、《2009年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區議會)(修訂)規例》、《2009年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選舉委員會)(修訂)規例》、《2009年選舉程序(行政長官選舉)(修訂)規例》及《2009年選舉程序(村代表選舉)(修訂)規例》)決議案總結的致辭全文:

主席:
  
  我非常感謝葉國謙議員及何秀蘭議員今日再次提出他們及委員會各委員的寶貴意見。

  首先,我想向葉國謙議員明確表示,我們十分感謝他們的提醒。在辦選舉時,實質的配套措施,包括交通安排、點票等均非常重要,大家亦非常關心。因此,雖然現時我們已經訂定在懲教署監獄院所內設置的投票站在下午四時正結束投票,我們仍要確保這些配套措施有效,並確保當日的點票工作順暢。

  我們亦感謝大家在小組委員會內提出,當有關人士因其他業務、公務而需要到訪懲教院舍時,我們需要方便他們能繼續處理有關公務,但亦需要防止拉票的活動。在這方面,政府當局、議會內不同黨派及各位議員均有共識。

  第二方面,我亦多謝何秀蘭議員在小組委員會提出有關的技術修訂,以致我們不論在大選、一般的補選以及在其他情況下,也可以有適當的安排分流核實選票。不論是政府當局或是議會,大家都很着重要做到就投票人士及其投票完全保密。不過,我們今日是討論有關在囚人士的投票安排,並未談到「總辭」的議題。我相信他日大家一定有機會就政改問題交換意見。

  主席,總結一句,自法院在去年年底作出判決後,政府部門、政策局及議會在過去大半年確實合作緊密。我們在今年初到來立法會徵詢各位議員的意見,接着在二月發出諮詢文件,在聽取各方的意見後,在五月提出修訂條例草案。得到各位議員的支持,我們在暑假前已可以進行立法,亦已把部分條文實施,方便在囚人士可以繼續登記做選民。今日如果各位支持這些修訂,整條條例草案便可以成為法案並付諸實行,而我們亦可以在十月底法庭判令可以暫緩執行的期間完結前,使整套有關安排成為法律並得以落實。

  主席,我要回應的是上述幾點,多謝。

2009年10月21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