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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講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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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就劉慧卿議員對《二○○九年撥款條例草案》動議修正案致辭全文(一)(只有中文)

  以下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四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劉慧卿議員對《二○○九年撥款條例草案》動議修正案致辭時的發言全文:

主席:

  我代表特區政府回應由劉慧卿議員提出對《二○○九年撥款條例草案》所作的七項修正案。

  由於劉議員所提出的修正案,針對當局在預算案為七個政治委任職位所預留的撥款,我希望可以先重申政府推行政治委任制度的基本理念。

  政府在二○○二年七月實施政治委任制度。在這制度下,政府最高層設有一個政治領導層處理政府最高層的政治和決策工作,並配合以公務員為政府的骨幹。政治委任官員並非公務員,不享有任期的保障,並與委任他們的行政長官共同進退,以五年為一任,任期不會超逾行政長官本身的任期。

  我們建立這制度,是借鏡了很多自由、開放、民主社會的政府體制。在外國,往往有內閣制、部長制的制度,正正是馮檢基議員談及的部長制或類似部長制的制度。我們在實行這制度後,司、局長各司其職,與公務員制度互相配合。政府在二○○二年七月起,設立了常任秘書長制度,目的是當五年一任的行政長官及及司、局長換班時,可能這些人大部份或者全部都會退下來,不會連任,但公務員的制度──文官、專業、常任的制度──會得以持續。不論是誰當新一任的特首及他的管治班子,政府的公務員架構是完整的,香港的有效管治及行政架構是可以持續的。

  政府在二○○二年開始執行政治委任制度,過了一段時間後,我們的感覺是政治領導層只有十多位司、局長,未免過於單薄。因此,經過一年的公眾諮詢後,我們在二○○七年十月,提出了一套建議,進一步發展政治委任制度,拓展多兩層的政治委任職位,包括副局長及政治助理。

  與此同時,人大常委會在二○○七年十二月作出《決定》,表明香港可於二○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在二○二○年普選立法會。在從現在起的八年後,我們便要落實普選行政長官,要致力囊括更多的政治人才,讓他們有機會參政。因為今後要再舉行行政長官選舉時,不論是在二○一二年、或特別是在二○一七年時,不同的候選人都需要有助選的團隊,為他們撰寫競選政綱、在競選期間爭取公眾的支持。他們亦需要在當選後,建立一個團隊來實施參選時的政綱。所以,在二○○七年十二月時,我們成功爭取到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的支持,增設十一個副局長和十三個政治助理的職位。政府在二○○八年五月公布委任首批副局長及政治助理,共有十七位。他們於二○○八年六月起相繼上任。

  在往後的日子,他們加入了政治團隊的工作,參與各方面的政治工作:

* 自二○○八至○九立法年度起,各局長或副局長一般均會出席立法會相關事務委員會的例會。

* 行政長官公布了二○○八至○九年度施政報告後,副局長亦有主持地區論壇。

* 此外,在局長缺席期間,副局長亦有在議會及議會外代理其職責。

  因此,現有的副局長及政治助理的兩層政治委任制度後,整個制度是更為完整。

  今日劉慧卿議員所提出的修正案,是要求大家削減七個總目下超過一千五百萬元的撥款。這是偏離了多年來在香港處理公共財政的原則,就是如果財務委員會已經撥備、支持的職位,不論是公務員架構或政治委任的職位,只要是在編制內的,每年的預算案都會預留足夠的預算以容許相關的政策局及部門按照立法會已經通過的決定來辦事。

  今天大家在討論政治委任制時提出了很多個別事件,我在這裏亦作一點回應。

  首先談一談去年十二月大嶼山的士堵塞機場事件,其實當天晚上,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已經面對傳媒,向公眾解釋政府如何處理這件事。當天晚上,政策局和執法部門亦作出配合,令交通回復暢順。往後一段日子,當局就新界的士的收費問題提出了建議,並由立法會拍板通過。因此,制度是可行的,政治委任的局長與他們的同事是有面對公眾的,並有向議會交代的。

  回說「包機」事件,保安局局長李少光第一天從海外公幹回來已經向公眾表示,他會承擔責任。再回說早一段的日子的「仙股事件」,當時的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是第一個站出來向公眾致歉的官員,並沒把政治的責任壓在公務員團隊上。而在二○○三年「SARS」事件過後,當時的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楊永強離任。所以這個制度是可行的,比在二○○二年以前的「短樁事件」、「機場事件」是個進步,因為當年不論是局長或司長,以他們的公務員身份,是不可以有面向公眾致歉離任的安排。

  說了這些負面的情況,再說一些正面的。司、局長與行政長官是一個團隊,舉個例子,在過去的大半年,大家很努力地處理金融海嘯,其中一項大家需要共同推動的任務是創造就業,每個局和部門都有的。就算我的政策局也有做,雖然我們的編制不太大,但透過推動二○一○年上海世博的工作,及在香港、九龍、新界四個地區成立少數族裔支援服務中心,我們亦推動、創造了一百個職位。直至目前為止,政府努力推動了數以萬計的職位,是卓有成效的。

  主席,我發覺在這議會與反對派議員辯論難度是很高的,因為他們的政治技巧很高。就在二○○二年前有「機場事件」這類問題,他們就說:「為何沒有人問責?」在二○○二年至二○○七年我們推動政治問責制度後,他們又說做得不夠好,更因為「做得不夠好」而否定這制度。如果大家以「明眼人」來看,用最理想的尺來量度現實,他們一定會佔上風的。但是,他們已經很「輕巧」地忘記了由二○○二年迄今,因為有了政治委任制度,我們每個主要官員每天都要在這議會、在傳媒向公眾交代,要面對公眾的壓力,並面對公眾的審查。

  所以老實一點去判斷現時的局面,政府與各黨派,以及泛民主派只是爭拗一件事,就是政治委任制度應當等待普選行政長官之後或之前才實施,是一個「雞」先或是「蛋」先的問題。特區政府的立場是非常明確的,是應該在現時繼續實行這制度,理據亦很簡單,香港民主政制是在近代才起步的,在八十年代中才開始有間接選舉,香港的政黨人數是少的。要擴闊參政空間,讓更多人士投身政界,這是重要的,總要有一步作起頭。

  何俊仁議員作了很詳盡的發言,有一點我覺得說得很好的,他表示欣賞我們的副局長同事是各界的精英時,亦提醒了他們需要有政治上的磨練。甚麼是「磨練」?邱誠武要面對梁耀忠議員的質詢,要在公眾、傳媒面前解釋為何不去現場,這就是「磨練」。在過去的大半年,我們這批新同事接受了不同的磨練。

  吳靄儀議員和張文光議員說,我們的方向不能變,政治問責制度是要與普選制度相輔相成的,我完全贊成。我只想向大家說,我們不可以等待至有全面民主才實施這制度。雖然今天香港還未達至普選,但已有一定的民主化程度。第一,司長、局長支持行政長官和整個特區政府要面對公眾,面向立法會;第二,今天大家提到有很多事件,包括「包機」、「藥物安全」、「的士事件」等,這類事件每件都曾在這議事堂內外辯論、審議、表決的;第三,回說今天這修正案,如果不能得到議會大部分議員的支持,我們的預算案是不能夠通過的,政府亦會寸步難行。這與外國的政制,行政與立法互相制衡是相若的。

  總括一句向大家說,特區政府的期望和方向是很明確的,我們從現在邁向二○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一人一票產生香港的領導人。我們意識到從現在至二○一七年,各任的行政長官需要逐步建立政治聯盟。與此同時,香港的政黨需要發展起來,需要更多人參選、參政,進入議會,亦需要有部分人加入政治團隊。現時我們已有幾位副局長與政治助理有政黨背景,我們要確立這個原則,到二○一七年普選產生的行政長官,應該有個完整的政治班子,助他履行實施《競選綱領》,這個《競選綱領》會包括社會、政治、民生的政策,亦要包括在二○二○年如何落實普選產生所有立法會議員的政治立場。

  所以,主席,我們的理念是完整的。我呼籲各位議員要秉承香港數十年來公共理財的原則,就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已經通過了的編制,大家應當繼續支持保留撥備而反對劉慧卿議員的修正案。多謝。

2009年4月22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