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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講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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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演辭重點(只有中文)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四月十九日)在基本法頒布十八周年研討會上致辭。以下是他的發言重點:

李(剛)主任、黃(富榮)主席、各位嘉賓:

  我今天很高興,獲邀出席這次研討會,就《基本法》為我們帶來的發展空間以及香港的未來發展,與大家作出一點討論和分享。

  《基本法》是香港的憲制性文件,將「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等基本方針政策以法律形式訂明。「一國兩制」的成功落實,不但保留香港既有的特色和優勢,同時亦為香港的未來帶來更廣闊的發展空間。

  以下我想跟大家從三方面,包括香港的對外事務、法律制度和政制發展,探討一下《基本法》如何為香港提供新的發展空間。

與世界各國保持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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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在《基本法》的授權下,香港可以自行處理對外事務。我們可以「中國香港」的名義,繼續參與各個重要的國際組織,包括亞太經濟合作組織及世界貿易組織等。

  另外,現時共有119個國家和國際組織在香港設有使領館和官方機構,促進它們與特區的經貿聯繫。今年夏天,香港特區的運動員,就會以「中國香港」的名義,在北京參與2008奧運會。

  我們也可在中央的授權及協助下,與世界各國保持和發展關係,就民航、互免簽證、刑事司法協助及移交逃犯等方面簽署雙邊協定。截至二○○八年三月,香港與外國共簽訂了180份這類雙邊協定,當中有109份是於回歸後簽訂的。

  我們獨特的地位深受國際社會的認同,例如,回歸以來,給予特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待遇的國家或地區已增至135個。此外,現時有超過220條多邊條約適用於香港,而其中70多條,例如《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雖然中國並非有關公約的締約國,但由於回歸前該公約已適用於香港,所以在《基本法》保障下,有關規定在特區回歸後繼續有效,通過香港特區的法律予以實施,為我們所享有的基本權利作出強而有力的憲制保障。

  以上種種安排,對鞏固香港作為國際大都會的地位,都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法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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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是香港成功的關鍵。回歸以後,我們按照《基本法》成立終審法院,取代以往英國樞密院的功能,作為香港的最終上訴法院,這標誌着我們在香港能延續和演進本身的普通法制。

  根據《基本法》規定,終審法院可邀請其他普通法區的法官,例如英國、澳洲及新西蘭等地,參與終審法院的判決,法院在審理案件時亦可參考其他普通法區的判例,這些做法均有助豐富香港的普通法制,使它能夠多元茁壯地成長。

  在富爭議性以及市民大眾所關心的事宜上,例如填海工程、公屋租金以及中學學位分配制度等議題,法庭可行使其司法管轄權,透過司法覆核程序來解決。這不但確保政府公平有效的管治,更使香港在「一國兩制」的原則下,法律制度得以長足進步。

政制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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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法》亦為香港的政制發展提供一個前所未有的發展空間,並訂下普選的最終目標。在審議行政長官的報告後,全國人大常委會於去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所作出的決定,為香港訂立了明確的普選時間表,即是香港可分別於二○一七年及二○二○年實行普選行政長官及立法會,使我們在政制發展路上邁出了至為關鍵的一步。

  現在,我們不單已經有普選時間表,未來十年落實普選的路線圖亦正日漸呈現。這涉及三個主要里程碑。

  第一個里程碑,是在二○○八至二○一二年間,香港的選舉制度可邁向一個中途站,確立二○一二年選舉委員會的人數和組成,並希望這組合能在二○一七年順利過渡為提名委員會。今年二月我們在策略發展委員會下成立了政制發展專責小組,研究有關二○一二年的選舉議題。在今年第四季,我們會決定何時開展下一輪的公眾諮詢。現屆特區政府會充分利用未來四年的時間,就二○一二年的選舉安排在社會上凝聚共識。

  第二個里程碑,是第四屆特區政府須在二○一二至二○一七年間,按照《基本法》第45條,制定民主程序,以提名產生若干名行政長官候選人,參與一人一票行政長官的普選。第四任行政長官及第五屆立法會,亦須就二○一六年立法會的組成達成共識。

  第三個里程碑,是二○一七年上任的行政長官,須與二○一六年組成的立法會合作,就如何在二○二○年達至立法會普選提出方案,關鍵議題將會是在實行普選立法會時如何處理功能界別。這位行政長官在上任後一年內,即二○一八年,須就修改《基本法》附件二以達至立法會普選提出建議,並在二○一九及二○二○年,和第五屆特區政府處理本地法例及選舉的實際安排。

進一步發展政治委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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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創造有利環境,以達至民主化的目標,我們會進一步發展政治委任制度,增設副局長和局長助理兩層政治委任職位,積極擴闊參政空間。有關的招聘程序已經展開,我們預期第一批新的政治委任官員將在數月後就任,他們可來自不同界別,包括專業界、學術界、商界、新聞界、政黨及前公務員等。今後,有志服務公眾的人士,除了可參與立法會及區議會選舉,亦可加入政府。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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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我想簡略地作幾點總結。

  第一,在《基本法》的保障下,我們有享有穩健的基礎和廣闊的發展空間,與世界各國開展對外交往;

  第二,香港一直賴以成功的法律制度,在回歸以後繼續行之有效,並且不斷演進和完善,確保香港繼續繁榮穩定地發展;

  第三,特區政府會根據《基本法》,達至普選的最終目標,香港的政治及政制發展亦將會漸趨成熟。

  在《基本法》的保障下,我們在許多其他範疇,如經貿、體育、文化等,都有很大的發展空間。我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香港一定可以把握在《基本法》及「一國兩制」下所提供的優勢和新的發展空間,有一個更加豐盛的將來。多謝。

2008年4月19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