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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講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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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在「維持公務員政治中立」動議辯論的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在今日(十一月二十八日)立法會會議上就「維持公務員政治中立」的動議辯論的致辭全文:

主席女士:

  今天動議辯論的主題是「公務員政治中立」。政府多年來一直致力維繫公務員的體制為常任、專業及政治中立,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稍後會就此發言。因為梁家傑議員的修正案特別提到政治委任制度,我先就這方面闡述政府的立場。

  特區政府在二○○二年七月起實行政治委任制度。從第二任特區政府開始,各司局長由政治委任,五年一任,與提名他們的行政長官的任期一樣。經過檢討後,政府在去年七月發表《進一步發展政治委任制度諮詢文件》(《諮詢文件》),然後總結了所收到的意見。在今年十月,政府向立法會提交了《進一步發展政治委任制度報告書》(《報告書》),建議增設兩層政治委任職位,即副局長和局長政治助理。開設這些職位已在今天早上得到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的同意,接著我們希望在十二月向財務委員會提交建議,亦希望各位議員支持這套建議。

  在二○○六年的公眾諮詢所收到的意見中,不少建議政府應釐清政治委任官員和公務員的從屬關係,以及進一步劃分他們的職責。所以在十月提交的《報告書》中,我們已明確列出了副局長的職責,強調他們將會協助局長處理各方面的政治工作,並特別提到他們在立法會大會、事務委員會及其他小組委員會上,均可以代局方處理向議會提交的議題。政治助理方面,我們亦進一步闡述了他們的職責,在政治方面他們可以協助局長,輔助局長處理政治聯繫以及有關工作。副局長和政治助理與常任秘書長及其他公務員同事不會有從屬關係。

  政府提出進一步發展政治委任制度,是經過深思熟慮的,我們總結了過去五年的經驗,亦檢視了政治委任制度整體的運作情況。在二○○六年發表的《諮詢文件》中的第一章,我們已經檢討了問責制的落實情況,在今年十月向大家提交的《報告書》,我們檢視了自二○○二年實施問責制以來公務員隊伍的運作,因此梁家傑議員認為當局並未檢討政治委任制度的說法是毫無根據的。

  我們在過去數年推動政治委任制度,為香港的政制帶來了三方面的進步。
  
  第一方面,主要官員要輔助行政長官施政及落實他的施政方針,現在的團隊是很清楚的。例如在今年三月行政長官選舉後需要落實施政綱領,所以譬如我在七月時已經發表了《政制發展綠皮書》,發展局局長則正在處理十項的基建工程,而民政事務局局長則在推動社會企業。接連種種的政策綱領都是行政長官在參選期間,以及在今年十月發表的的施政報告中,已經向各位羅列了主要官員團隊及第三屆特區政府所要推動的工作。我們現在的做法與世界各地經選舉產生的政治領袖組成內閣兌現競選承諾的一套做法是對稱的。政治委任的班子能夠讓香港特區政府可以更加貼近民情,及更加按照社會的發展及我們的選舉承諾去辦事。

  第二方面,自從設立了政治委任制度之後,管治班子能夠更有效回應民情。主要官員要進入社群,與不同界別進行多方面的溝通,讓我們能夠掌握時局及掌握市民的脈搏。公務員隊伍則更進一步專注於政策研究、分析及建議,並且可以向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提出政策的方向。現在特區政府的架構中有兩類公職人員,有政治委任的司局長,將來有副局長及政治助理;與此同時,我們維繫了、保存了常任秘書長及常任的公務員制度,整個行政架構今後更加完善、各司其職。主要官員的班子,每日都緊緊看著香港的時局,非常着心着意當日或者這個星期有甚麼事情是要因應民情及社會上的發展,而要即時採取行動的。例如較早前有關九廣鐵路的事宜,我們也不過在三兩天之內便處理好並將其平息下來。這顯示特區政府不論是落實行政長官的整套施政理念,或者處理當前的事務,都是整個班子聯合起來辦事。

  第三方面,在推行政治委任制度後,我們體現了政治問責的精神,在有事情發生時,如果有需要,作為主要官員的司長、局長會向公眾致歉。如果有更重大的事情發生時,主要官員是會離職,為特區政府向社會承擔事情的責任。這個新的做法相對昔日以公務員出任司長、局長的制度是一個進步,因為以前的制度,不論是九七年以前,或者由九七年至二○○二年期間由公務員出任這些最高層的職位時,即使有事發生,他們也不可以鞠躬致歉和離任,以承擔政治責任。所以,我們目前提出的做法其實是把特區政府最高層的架構開放,加強問責性。

  但是,經過五年多的經驗及總結了其運作,我們認為主要官員政治問責班子的人數比較薄弱,世界各地亦沒有哪個政治團隊只有十多人。所以,為著今後可以加強管治及政治方面的工作,我們建議增設這兩層副局長和局長政治助理的職位。如果我們能夠開設這些新職位,香港的政治委任制度會比較近似西方很多民主開放社會的國家。這些地區往往有兩至三層的部長、副部長和助理部長在議會之內代表政府,向公眾解釋他們的立法及其他政策上的建議。

  今後我們的副局長和局長政治助理,在局內可以向局長提供他們在政治上的分析及判斷;而高級公務員則可以就政策方面,繼續進行分析和建議。每位政治委任的局長都要把政治問責官員提出的判斷以及公務員就政策釐定的分析兩者結合,方可由局方向行政長官和行政會議提出整套政策理念和建議。

  主席女士,根據《基本法》,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要向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所以作為主要官員,我們會輔助特首施政。同時,我們也會在這個議會中以及在議會之外向公眾負責。我們每星期都要到議會,解釋我們的政策立場,亦要向傳媒解釋特區政府的立場。整個政治問責的精神和做法,在過去五年多已經進一步落實。我們相信在擴展政治委任制度後,有了三層架構,我們會更多到議會解釋政府的立場。今後,局長或副局長一般而言均會出席立法會相關事務委員會的例會。政府對立法會和公眾的問責,只會有增無減。

  十月十七日我在立法會發表聲明,提交最新的報告建議時,我已向各位議員解釋,政府還有一個更宏觀的目標,便是希望吸納更多政治人才,讓香港有志參政的人士,今後有一個更全面的參政階梯。他們一方面可以考慮透過競選出任議員,不論是立法會或是區議會;另一方面他們有機會可以加入特區政府從政,出任局長、副局長或政治助理這些職位。今後香港的從政人士,可以有機會加入行政政府,落實他們的政策理念。

  其實,世界各地的從政人士都有這兩種途徑:可以參加議會工作,監察政府;亦可以參與政府工作,落實施政理念。我們希望有了這三層架構以後,政府的工作及安排會更為完備。

  在更廣闊的層面上,我們希望有了這三層的政治委任制度架構後,整套制度會更完備,亦可以有助我們為最終達至普選行政長官而鋪路,因為我們意識到在落實普選行政長官時,各候選人都需要有一個競選班子,協助他們撰寫政綱、拉票,以及爭取在社會上和不同界別的支持。在成功當選後,該位行政長官便可以在其競選班子中挑選賢能組閣,組成包括司局長及其副手的班子。世界各地推行民主選舉,組班和組政府的做法也是相類似的。我們希望有了這套架構,香港的政制發展可以更快循入正軌。

  主席女士,我們已經對政治委任制度作出全面的檢討,我們希望能夠盡快開設副局長和局長政治助理的職位,希望有關建議能夠獲得議會的支持,為香港的政制發展注入新的動力。多謝主席女士。

主席女士:

  我們感謝各位議員今日就這個重要議題發表了很多方面的意見。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已作出了詳盡的回應,我亦想就幾方面作些補充。

  首先吳靄儀議員提出要維持公務員政治中立的這個動議,整體的原則各方都是支持的。吳議員發言時特別強調香港的文官制度非常重要,是香港多年以來賴以成功的基石之一,特區政府亦是認同的。我們在二○○二年提出的政治委任主要官員制度,正正就是為了要更好地維護這個文官、公務員中立、政治中立的制度。

  有了這套政治委任司、局長的制度後,我們這批司、局長的同事就成為社會和公務員制度之間的防火牆,社會上有任何爭議的事、政治的火和壓力就由我們承擔,這可以保護到十六萬公務員的體制。

  吳議員亦特別提到司、局長同事與行政長官之間的工作關係,以及到底我們在行政長官之間是一層或是兩層的架構。在總結了過去幾年的經驗,我們在新一任政府向立法會相關事務委員會提交的文件已經說明了,從今屆開始,我們回復到在行政長官之下,先有政務司司長和財政司司長,然後由相關的局長透過兩位司長向行政長官匯報。現在這個重新訂立的制度對局長同事辦事亦有幫助,有些事我們未必每一件都要徵詢行政長官,只需與司長同事商量一下,內部協調一下,已經可以把事情辦好。

  吳議員亦特別提到局長的薪酬應與首長級第八級(D8級)的公務員掛鈎,或相對稱,以及副局長的同事與首長級第四級(D4級)至第六級(D6級)的薪酬相對稱,她認為不應讓司長的薪酬高至首長級第十級(D10級)這一層。我想在這裏向吳議員說清楚一個根本的要點,司、局長的薪酬其實並非與公務員的薪酬架構掛鈎的。在訂定這些薪酬時,我們是以D8級公務員的薪酬作為一個要點來做比較,但我們的制度是獨立的。

  梁家傑議員特別強調香港社會珍惜用人唯才的原則,在政府內這原則是我們多年來非常着重的。但梁議員說,如果有些公務員同事為了希望晉升而迎合特首的喜好,我覺得他未免說過了頭,亦未免沒有珍惜和看重公務員團隊數十年來建立的一套工作守則。我們有一群非常敬業樂業的公務員同事,他們處事非常公正嚴明,亦實事求是,在繼續為香港服務時,十六萬的公務員隊伍必然會恪守這些原則。如果有一天有某些公務員被邀請當副局長、局長或是司長,那是因為他們的能力和經驗。我認為梁議員的立論是沒有事實基礎的。

  楊森議員特別質疑我們說推動進一步發展政治委任制度是為了為行政長官普選鋪路,他說現時的特首經由選舉委員會產生是沒有認受性的,這方面我不敢苟同。雖然我們還未達至普選特首,這個八百人的選舉委員會是有一定的廣泛代表性。在今年三月的第三任行政長官選舉,曾蔭權特首爭取了近八成委員的支持,而不同大學和民意調查機構的調查則顯示有近七成市民支持他出任第三任特首。所以如果楊森或其他議員認為行政長官未有認受性,這點也與事實不符。

  為甚麼說推動進一步發展政治委任制度有助我們邁向普選行政長官呢?我在開始時已說過,但我想再次強調,如果有多幾十個職位由政治委任的司局長、副局長和局長政治助理的人員出任,香港便多了一群做政治工作的人士,參與政府政策釐訂和執行實施的這樣的一個班子,這對香港發展政治和民主政制的大環境是有幫助的。

  劉慧卿議員和其他議員在過去好幾年曾於不同場合提醒我們,說行政長官應建立政治聯盟,與不同黨派在議會內外都有聯繫,共同為公共事務努力。但反對派的議員未能做到表裏一致、言行合一。當我們還未推動進一步發展政治委任制度時,他們認為我們要在這方面多做工作,但當我們提出建議時,他們就以另一套理據來反對。我覺得做事要貫徹始終,如果大家希望香港發展民主政制,希望香港的政黨人士有更廣闊的參政空間,就不應該反對這套建議。

  鄭家富議員提到新加坡,擔心香港會「新加坡化」,這未免杞人憂天,亦比較危言聳聽。數十年來香港已確立自由和法治的傳統,香港人珍惜香港社會本身的素質。在香港,我們是會按照《基本法》發展自己的民主政制、政治委任制度以及開創一個更廣闊的參政空間和渠道。

  劉慧卿議員特別提到司、局長的薪酬高於其他外國政府。我想向各位議員解釋,香港的公職人員,無論是司、局長的薪酬、政治委任官員的薪酬、或是公務員的薪酬,都要與香港私人市場的薪酬相比。因為香港的經濟比較發達,私人企業的薪酬往往高於歐美各國。香港公職人員的薪酬比較高是事實,但我們是因應香港經濟的增長和發展情況來釐訂這些薪酬水平的。

  劉慧卿議員亦特別提到問責制,她認為並不成功,因為有局長為「仙股事件」致歉,亦有局長為「SARS事件」辭職。劉慧卿議員及反對派某些議員在不斷偷換概念和調節「龍門」的闊窄,他們的準則並不如一。大家都會記得好幾年前的「短椿事件」,當時房屋委員會主席和房屋署署長受到「狙擊」,大家都質疑發生了這麼大的事情,這些官員是否應該下台承擔責任呢?政治委任的司、局長制度在二○○二年確立,之後發生了「仙股事件」,出來處理和承擔責任的是局長,不是秘書長。可能大家忘記了,當年那位秘書長亦是苗學禮先生。我們保護了這位秘書長 ── 公務員同事和公務員體制。所以大家說話要公道些,不要在當年問我們為甚麼不做,到了今天我們做的時候,又質疑我們的理據。

  何俊仁議員說了很多論點,有一點我覺得比較獨特,亦認為其理據是不能成立的。他說我們提出推動政治委任制度是要向公務員同事「奪權」。根據《基本法》,行政長官是特區之首,亦是特區政府之首;而根據《基本法》,司、局長是由行政長官提名,中央人民政府委任的,既要按照香港的憲制、香港的法律來行使我們依法行使的權力、來肩負當要肩負的責任,何來「奪權」呢?到底這是甚麼邏輯呢?我不甚理解。

  張文光議員特別再提出在今次立法會香港島補選期間,有候選人來見我們的局長同事。我已經在不同場合,包括在立法會大會這裏回應過議員的質詢,表明了安排是一視同仁的。葉劉淑儀女士與我會面我是發表過一張相片,因為在《綠皮書》三個月的公眾諮詢期內,每個團體、每位人士來與我會面和遞交意見書,我都會發放相片,這是為了確保我們這個公眾諮詢有一定的透明度。

  張議員亦問到為甚麼昨天政務司司長決定不見另一位候選人?我要在這裏說明,我們對所有候選人,在法律上和警權的保障都是一視同仁的。政務司司長決定這件事應該由警務處來處理,我們認為這樣做是完全恰當的。

  主席女士,我相信你會提醒我,因為我曾經提及兩位候選人,因此也要複述一下其他候選人有哪幾位。我嘗試一下,應該還有:何來、蔣志偉、凌尉雲、李永健、蕭思江,以及柳玉成。

立法會主席:還有。局長,你剛才說「還有一位候選人」,因為你沒有說出其名字,你只是說「一位候選人」,請你也說出那位候選人的名字。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是陳方安生女士。

  主席女士,我想在總結時特別提一點,這是吳靄儀議員在辯論開始時特別強調的,她很嚮往香港的文官制度,特別是在九七年之前由公務員出任各司級官員。她認為當年的制度是行之有效的,她其實是質疑我們為甚麼要轉變。

  在九七年之前,為着由八四年至九七年這十三年期間,香港能夠順利回歸和過渡,我們要保存不同的制度,亦希望這些制度能夠順利跨越九七回歸。所以公務員制度當然是要保存,而文官制度亦有其獨特之處。但大家亦要記得,我們在一九八五年開始引入立法機關的選舉。自從一九八五年引入了二十四席立法局議席的選舉,之後每隔數年,每一屆我們都增加了選舉的成分,所以在九七年之前,香港的立法局已經全部由選舉產生,但高層公務人員仍然由公務員出任,這項制度的配合是不對稱的。

  在九七之後,首屆特區政府班子運作數年之後總結經驗,我們認為時代改變了,香港憲制架構安排改變了,特區政府的班子也要改變。如果時代改變而我們不變,我們就會落後。我們當然知道香港還未達至普選這個最終目標,但總要「開一個頭」,所以在過去幾年我們是「雙線平行並進」來處理政制和憲制的發展。我們一方面開展了○七年後的政制發展檢討,在今年發表了《政制發展綠皮書》。我們要推動香港社會在立法會內外,就如何落實行政長官及立法會普選,何時達至普選這最終目標建立共識。但在另一方面,在「另一條線」,我們要推動政治委任制度的進一步開展,進一步開放政府行政架構的職位,讓有志從政的人士可以做議員,可以做官員,今後數十年有更多渠道來招攬這些人才,使他們有機會服務香港社會。

  所以,主席女士,我們的整套思維和概念是完整的。我謹此陳辭。

2007年11月28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