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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講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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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瑞麟:政府與社會團體合作鼓勵市民多認識《基本法》

以下是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四月三日)出席慶祝《基本法》頒布十五周年的學生升旗儀式的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各位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委員、各位嘉賓、各位老師、各位同學、各位朋友:

大家好!我覺得剛才的升旗儀式,升旗隊和銀樂隊的表演確實非常精彩,步伐很齊整,儀式非常莊重,升旗隊的手法非常輕盈,讓我們再次鼓掌祝賀他們。

我今日來到的時候和升旗隊總會的會長傾談,他告訴我,過去一年多以來,香港學界的升旗活動有很好的增長。由百多間的學校增至現時二百多間,其實在香港整個教育界對國家的關心和認識,透過升旗隊的活動不斷提升,這也是年青一代對《基本法》,對國家憲法、國家體制認識的一個很重要的起步點,所以我們非常鼓勵和支持升旗隊的工作在香港學界繼續推廣。

《基本法》為「香港五十年不變」、「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而始創的一個憲制性文件。我們為下一代做好香港各方面的安排。

我認為《基本法》有三方面是很重要的。第一,《基本法》為香港解決了一個由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第二,《基本法》保留香港各方面的制度;第三,《基本法》為香港注入新的動力。

第一方面,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我記得十多年前,我在加拿大為香港開辦經濟貿易辦事處,那時是九○年代初。香港人在八○年代至九○年代初依然對前景感到不明朗,所以每年有數萬名香港人移民往加拿大。但時至今日,加拿大領事館告訴我,每一年離開香港去加拿大的人數只是寥寥幾千,完全正常化,都是一些家庭團聚的個案為多。

我們看到,《基本法》自從一九九○年頒布之後,離開香港的移民潮逐步變作回流潮,香港市民、香港社會由那個年代開始,對香港的前景、九七順利回歸注入新的信心。

第二方面,《基本法》保留香港各方面的制度。讓我談談自己的工作經驗,我在九四年開辦完經濟貿易辦事處,由加拿大回到香港參加當年中英聯合聯絡小組的工作。離開回歸,九七年七月一日尚有大約三年,千頭萬緒,有好幾十個重大的事宜還未解決。但我們低頭趕路,沉著應戰,終於重要的工作、扼要的工作全部如期完成。在九四至九六年期間,例如我們為終審法院的成立作出準備工夫,並進行了立法,為發特區護照也做了準備工夫,七月一日回歸之後即時可以簽發。很多這些當年很實質的問題,我們都要解決,都要為香港回歸之後所有制度如常運作做好準備。

第三方面,注入新的動力。我仍記得我們簽訂聯合聲明之後幾年,在八十年代,要保留香港在世貿組織前身(GATT)的關貿總協定的成員身份,讓香港的國際貿易工作能夠繼續。當年我們可以成功做到這方面的安排對香港很重要。至九十年代,有其他在經貿方面的國際組織,例如亞太區經濟合作組織,香港可以加入,也是拜「一國兩制」和《基本法》所賜。至九七回歸之後,有其他新的安排,大家可能記得,各位同學或許會聽過,我們近期簽訂了「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是因為香港保留了世貿成員的身份,以至現在國家加入世貿之後,內地和香港可以有更緊密的經貿聯繫,可以簽訂CEPA,你們將來長大了,可以在香港取得律師、會計師資格,你們可以到內地工作。除了更緊密經貿安排,也有新的省和特區之間的合作,我們去年成立的「9+2」,九個省區加兩個特別行政區,有經濟和貿易其他方面的合作。這些都是《基本法》帶給香港很新和很實質的動力,為香港今後發展打下穩妥和不斷擴闊的基礎。

既然《基本法》是這麼重要,我們今後會努力在香港社區推廣。今日我們有好幾個部門的同事都有出席。我知道教育統籌局會繼續推動升旗隊的工作和繼續舉辦國情研習班。我們也會透過民政事務局和民政處與不同的民間團體繼續合作,積極推廣《基本法》。

我們為了特別紀念今年是《基本法》頒布十五周年,我們在今年的預算案預留了五百萬元作推廣活動,有一百二十五萬是經常費的開支,有三百七十五萬是今年特別撥備的開支。

我們由四月起會舉辦一系列的慶祝活動,今天的升旗儀式正是活動的序幕。

我們五月二十八日會在九龍公園舉辦嘉年華會,當中希望展示不同學校參與攤位遊戲設計比賽,當然也是推廣《基本法》的攤位遊戲設計比賽。

從五月起,我們會在不同社區、圖書館和其他會堂舉辦《基本法》展覽,介紹《基本法》的起草過程、諮詢過程和實施的情況。

公民教育委員會、香港電台和其他政府部門會在未來數月,推出一系列的活動,包括研討會、展覽和其他的活動,繼續在社區推廣《基本法》。

《基本法》是為香港社會、為我們的下一代而設的,我們要好好珍惜這個香港憲制基礎很重要的原則,我們大家要齊齊多些研究《基本法》、多些認識《基本法》,共同落實《基本法》,保持香港的「一國兩制」。多謝大家。

二○○五年四月三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