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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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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瑞麟:做好安排確保選舉如期依法推動(只有中文)

以下是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天(三月二十七日)早上出席一個電台節目後會見傳媒的答問內容(只有中文):

記者:局長,你可否談一談,因為有報道指政府計劃會在復活節之後可能會就補選行政長官的任期提呈人大釋法,和喬曉陽會在下個月來香港,可否在這方面有所澄清或提供多一些資料?

政制事務局局長: 首先,正如我剛才在節目中所講,特區政府一貫的立場是,我們如果要處理任何釋法的問題,我們是會非常慎重行事,是要有很獨特的情況,是必要的,才會採取這樣的決定。所以現階段,我們著重的工作是,第一,我們要做好行政長官選舉修訂條例草案。第二,要做好各方面的安排,確保七月十日行政長官選舉能夠依法和如期推動。我們是會繼續按情況的發展,處理任何司法覆核的申請和其他方面牽涉到《基本法》的工作。但是,目前我們首要要做好這個條例草案和七月十日選舉的安排。

至於喬曉陽副秘書長,我們目前未有任何確實的消息是他會訪港,目前我看到這些傳媒的報道,是有一定的揣測成分。

記者:局長,其實大家都知道是按情況,相機行事。在現時可否講,會不會排除釋法是一個可能性,或是你們會包括(釋法)是其中一個考慮方法,按照情況採取不同解決...?

政制事務局局長:我跟大家多次強調,我們要做好這些條例草案的工作,和我們需要做好七月十日的選舉安排。當然,我們一直有接收到立法會議員和其他界別代表的意見,認為如果今次要平息這一套關於新選特首任期的爭議,他們認為是有必要考慮提呈人大釋法。他們的想法是,第一,這可以防止到了後期,七月十日的選舉,因為司法的程序,阻礙了這個選舉方面的如期進行。另外,他們認為如果我們提呈人大釋法,可以為今次的選舉提供一個很穩健的憲制層面的基礎。但是,到目前為止,我們的重點工作,都是做這草案和選舉的安排。其他的工作,我們會按照情況發展來做決定。

記者:六月初,提名期已經要開始,其實政府心目中有沒有一個時間表?如果任期的爭拗在哪個時候未解決,或者法庭那一方面,也未必這麼快會決定是否再尋求人大釋法。政府會不會有一個時間表,即是何時未settle(平息)這件事,(政府)便會主動去做?

政制事務局局長:因為其實有幾方面的工作,我們是要專注去做。一方面,我們需要在立法會內推動這條例草案的工作。另一方面,要做好這套選舉的安排,要透過選舉管理委員會和選舉事務處。第三方面,我們要密切注視的是,會否真的有人向法院提呈司法覆核,如果有的話,我們便要在法院有適當的回應,按照《基本法》的原則和按照香港本身的法律來處理。我們各方面要聯絡得合適,有一個通盤的策略來應付,當然我們會做好準備。

記者:即是沒有一個時間表?即是沒有定何時,政府便會走這一步?

政制事務局局長:我們的時間表很清楚,七月十日要如期和依法選出新的特首,任何需要做的事情,我們也會去做。

記者:很明確修改《基本法》是不會(做)的...。但是,(至於)釋法,你們會否很明確表示,不考慮或考慮是其中一個(可能性)?

政制事務局局長:我跟大家講過很多次,按照情況發展,處理事宜。



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