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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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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事務局局長談話內容

以下為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十月七日)出席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後與傳媒的談話內容(中文部分):

記者:  是否遲些會公布一些資料及當初是否有遺漏?

政制事務局局長:  其實,我們在設計整個主要官員問責制的行為守則時,我們的整體精神是:一、不容許主要官員違法;二、要求他們憑良心辦事。我們相信這個制度目前是恰當和有效的,也容許公眾和傳媒可以監察主要官員的投資活動;另一方面也可確保他們所負責的公職,跟他們的個人投資是沒有抵觸的。

目前,這個制度已經在香港沿用多年,我們相信可以繼續沿用和有效。不過,這是主要官員問責制實施的初階,我們在未來歲月都會繼續聽各方面的意見,就主要官員問責制的實施,我們當然希望會不斷改進和更趨完善。

記者:  局長,是否會公布一些最新的資料?除了主要官員之外,會不會包括行政長官和行政會議成員的資料?

政制事務局局長:  就主要官員和行政會議成員,我們已經公布了一套資料,這是八月五日做的。也有議員提問過,主要官員擁有公司,是否特首已經批准他們做董事,也有議員提出,可否公布他們投資物業、擁有物業的地點和用途,譬如是自住或出租。這兩、三方面的資料,我們會盡快再公開,向立法會和傳媒交代。

記者:  如果現在才公開,當初是否有遺漏呢?

政制事務局局長:  也不是。我們當初已經公布了他們的投資、他們擁有的物業、他們擁有的公司,大眾已經清楚他們的個人資產在那幾方面,跟他們的公職是否有衝突,我們已經確保了這個最重要的原則。但是既然有議員提出,我們會提供進一步的資料,我們希望可以在一星期內做得到。

記者:  局長,雖然你說這套制度沿用了很久,也有信心他們會憑良心做事,但是怎樣可以消除市民和議員的一些疑慮?

政制事務局局長:  其實,香港這個社會是非常公開、公平的。我們的傳媒朋友也非常努力。在香港這個社會,沒有什麼事是可以守密的,而我相信同事的主要官員,他們有這麼多年的公職活動和經驗,他們本身很敬業樂業、很尊重社會大眾市民的知情權,我們會嚴謹辦事。

記者:  為什麼不成立一個「防衛性」更高的制度?

政制事務局局長:  其實我們現在主要官員的守則已經有全面的安排,容許特首要求主要官員凍結某些資產,或者賣掉某些投資,或者成立一個全權的保密信託。每一項措施我們都可以推出,視乎個別情況;特首會因應個別情況,做適合的決定。

(請同時參閱英文部分)



二○○二年十月七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