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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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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事務局局長談話內容

以下是政制事務局局長兼署理保安局局長林瑞麟今日(七月二十四日)在政府總部與記者的談話內容(只有中文):

記者:可否首先回應一下(英國外交及聯邦事務部的第十一份)香港報告,他們關注有投訴指警方對示威者採取強硬手法,擔心言論集會自由不及回歸前,你的看法如何?

局長:首先我希望整體回應有關報告。我們注意到英國外交及聯邦事務部已向英國國會提交有關香港的每六個月的報告。他們再一次肯定、亦見到『一國兩制』在香港成功落實。這也是承接過去五年英國、美國、歐盟各個外國政府及國際組織,對香港『一國兩制』的成功落實,及不同制度得以維繫的肯定。有數方面我希望提一提。第一方面是問責制的落實。其實這是一個新的思維,將香港的施政效率及面對市民的承担大大提昇。我們有信心繼續運作時應會有所進步。

第二方面,報告也有提及《基本法》二十三條如果有方案提出來時,應該如何回應社會人士的期望。特區政府一定會按《基本法》處理這個問題,亦會全面保障《基本法》所賦予、所保障的權利和自由。

另一方面,報告中也提及香港的司法制度,例如居留權案件。大家都很清楚過去數年,終審法院的終審判決權絕對受到尊重,因為我們是按照終審法院九九年一月的判決,容許了數千個申請居留權人士留港。

最後一點是與法治、人權方面沒有太大關係的,是經濟方面的。我們見到英國外交部的報告,是肯定香港作為世貿成員、與內地也作為世貿的另一成員去談更緊密經貿關係,是完全符合『一國兩制』的;也有助香港今後的經濟發展。兩者之間--『一國兩制』及與內地經濟的融合是完全沒有矛盾的,其實是可以相輔相成的。

記者:可否回應報告中關注警方對示威者採取行動的手法較為強硬,他們擔心香港言論集會自由不如回歸之前?

局長:其實大家都見到自回歸以來,每日每星期香港警方都是第一、按照法例;第二、按照香港一貫的自由風氣去尊重示威者及不同團體的權益,素來都是按照法例處理、辦事。這方面我們內部的制度是完全可以應付得到,所以應該沒有什麼問題。

記者:但是否在法例的空間下做法似乎是愈來愈強硬?

局長:其實有關公安條例,我們早一兩年在立法會有過詳盡討論,也有一個動議辯論。我們來自不同的政黨議員在立法會表達的主流意見是認為公安條例是有效的法律,是應該予以保留的。

記者:關於異見人士的進出境自由,報告中亦有提到,像吳弘達不能入境的這類個案,政府有什麼回應?

局長:其實香港入境事務處一向都按照香港的利益、香港的入境條例,處理進出境人士的事宜。我們在處理個別個案時,都是用同一宗旨。其實大家都見到,在歐美各國,他們每天都是根據自己的法例去決定什麼人可以入境、什麼人可以出境。

香港是一個普通法區,我們所執行的一套與其他先進社會、先進國家的一套是一致的,絕對及得上國際水平。

記者:會否令人覺得政府對政治敏感的人物或示威比較明顯收緊?

局長:但是大家都見到自回歸以來,政治自由、言論自由、新聞自由,每日都在發揮,也發揮得很精彩、很豐富,我很清楚看到過去五年在這方面香港只是愈來愈活潑。



二○○二年七月二十四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