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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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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事務局局長談話內容

以下是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十月二十一日)出席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後,與傳媒的談話內容(只有中文):

記者:  你們是否覺得李(國章)局長沒有利益衝突,便不會跟進?

政制事務局局長:  今日要表達的最重要有兩點。第一方面,李國章局長在中大只是取得免薪休假,目前保留了教授的職銜;另一方面,在教務委員會他是沒有參與會議的工作的。李局長多年來都是盡心着意推動大學教育,相信他和其他局長一樣,會全力以赴,希望將教育政策及其他教育的發展做得更好。香港是一個公開、公平、公正的社會,任何一個主要官員的同事,他們在公眾所做的工作都受到立法會、傳媒監察的。

記者:  雖然李局長的職位得到特首批准,但是他在利益申報時沒有作出申報,你覺得有沒有問題?

政制事務局局長:  其實我們在利益申報的表格上,是要求同事是要申報受薪的董事職位,或者受薪的聘任職位。所以,他現時已經在中大是免薪休假,他這教授職銜根據該表格是毋須申報的。但是每位同事都是公眾人物,我們是受公眾監察的,而在中大的事宜上,大家都會繼續關心,但在教務方面的會議,李局長是沒有參與的。

記者:  會上說過李局長的安排,特首是給予批准的,是批准哪一部分?

政制事務局局長:  李局長在中大方面是得到免薪休假安排,特首是知悉並且批准。

記者:  你剛才說其實不需要申報,因為現時按規定,是毋須申報無薪工作。雖然按規定是毋須申報,但是如果有這些個案大家都覺得會有「瓜田李下」之嫌,說不定會有利益衝突,會否改變現時的程序,日後連「無薪」的也要申報?

政制事務局局長:  現時我們採用的主要官員問責制的申報利益制度,是基於過去一段較長的日子,高級公務員作為主要官員採用的制度。這是問責制推動的初段時間,我們在未來歲月會多方面汲取經驗,聽各方面的意見,務求問責制做得更完善。

但是有關申報利益這一環,我們在過去兩三次立法會的事務委員會會議,與各位議員有非常積極的溝通。大家都認為保持香港這個廉潔公正精神是重要的。大家對共同目標都是認同時,我相信今後,我們再作進一步完善時,大家都會支持這個方向。

記者:  雖然說李局長沒有問題,但是既然有議員提出質疑,而公眾又覺得有些道理,你會否索性向李局長說不如辭退了吧?

政制事務局局長:  我要重申的是,李局長現時免薪休假的安排,其實並沒有導致任何利益的衝突。但是各位議員今日提出的意見,我當然會向同事反映。

但是,最重要的是,大家繼續要看未來數年,每一位局長在處理其職責時,怎樣處理其政策範疇,怎樣為市民服務,怎樣盡量做到最好。

另外,有一個細節,須與大家補充。剛才大家問李局長教授的身份,是否須申報。我向大家解釋,現時的申報制度是要求主要官員的同事,如果其聘任有薪酬,他們須申報。但是如果作為董事局的成員,雖然沒有薪酬,他們都須申報。所以有同事任慈善機構的董事,他們都有申報。我要將「董事」和「聘任」兩類的身分,分開跟大家說清楚。

剛才也有行家問,董先生是何時批准李局長免薪休假的安排,這是李局長在八月一日上任前批准的。

記者:  希望再清楚一點。既然安排上是不須申報的,為何要批准呢?

政制事務局局長:  因為這也是與李局長先前在中大任職的聘任安排有關。雖然李局長已經辭退校長的職務,但是他在中大是有免薪休假的安排,以致他仍然有教授的職銜,這件事情上李局長也認為有需要向特首申報,而特首審核後,認為是可以接受的,所以批准了。

記者:  (主要官員)在離職後的一年冷靜期是否需要檢討?

政制事務局局長:  目前安排是要有一年的(冷靜期)期限,主要官員離職是要向委員會申報,他們是否準備做新的工作。目前,我們認為一年的期限是適合的。我已經在委員會說過,會在六個月內向立法會交一個中期報告,十二個月交一個更全面的報告。我們再會聽多一些意見,也總結一下實施問責制的經驗。

記者:  就李國章局長這個個案,是否可以說這裏有一些漏洞?可否這樣說?

政制事務局局長:  我不認為有漏洞。因為最重要的是,確保主要官員是大公無私地處理他們所負責的政策事宜。目前,大家都看到在教育方面,我們是很努力地推動,希望香港的青年人,可以有百分之六十在未來十年得到專上教育的機會。每一間大學都有自己的董事會,也有大學以外的社會領袖參加。至於大學的發展,特區政府向教育界的撥款,都是有外人共同參與及監察的。我們相信這些都有助確保不會出現利益衝突。



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