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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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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政制事務局局長回應張文光議員提出的決議案

  以下為政制事務局局長孫明揚今日(六月二十日)在立法會會議席上回應張文光議員就轉移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的法定職能提出的決議案的發言全文(只發中文):


主席:

  張文光議員提出的決議案,建議把現時授予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的法定職能,轉移給政務司司長。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54A條提出的決議,旨在把某些公職人員的法定職能,轉移給其他公職人員。決議是因應政府重組決策局而提出的,不是訂定重組決策局的立法。

  在此前提下,假如張文光議員的決議獲得通過,不等同於自七月一日起取消公務員事務局局長這個職位。決議只會把由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行使的所有法定職能移轉給政務司司長。這會帶來兩方面的問題。第一,將來的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一方面需要就有關其政策範疇的事宜承擔責任,另一方面卻不能行使相關法定職能,我們認為這樣做法並不恰當的。第二,把理應由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行使的法定職能加諸於政務司司長,對政務司司長也會造成不必要的負擔。

  因此,政府反對張文光議員提出的決議案。至於何俊仁議員所提出的修訂,我們已經解釋多次我們反對的原因,所以我不打算再重複。我懇請議員投票反對張文光議員的決議案,以及何俊仁議員所提出的修訂。

  多謝主席。



二○○二年六月二十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