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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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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政制事務局局長回應楊森議員提出的決議案

  以下為政制事務局局長孫明揚今日(六月二十日)在立法會會議席上回應楊森議員就轉移政制事務局局長的法定職能提出的決議案的發言全文(只發中文):


主席:

 楊森議員提出的決議案,建議把現時授予政制事務局局長的法定職能,轉移給政務司司長。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54A條提出的決議,是把某些公職人員的法定職能,轉移給其他公職人員。決議是因應政府重組決策局而提出的,不是訂定重組決策局的立法。

  在此前提下,假如楊森議員的決議獲得通過,並不等同於自七月一日起取消政制事務局局長這個職位。決議只會把由政制事務局局長行使的所有法定職能移轉給政務司司長。這會帶來兩個問題。第一,將來的政制事務局局長一方面需就有關其政策範疇的事宜承擔責任,另一方面卻不能行使相關的法定職能,我們認為這個做法是並不恰當的。第二,把理應由政制事務局局長行使的法定職能加諸政務司司長,對政務司司長也會造成不必要的負擔。

  因此,政府反對楊森議員提出的決議案。至於何俊仁議員提出的修正,我們已多番解釋我們反對的原因,所以我不打算在此再重複。我懇請議員投票反對楊森議員的決議案和何俊仁議員所提出的修訂。



二○○二年六月二十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