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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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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事務局局長與傳媒談話內容

  以下是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十月八日)下午出席一個公共政策論壇時,與傳媒的談話內容(中文部分):

政制事務局局長:今日來參加新力量網絡關於施政報告前瞻的研討會,趁這個機會向學界及不同界別的朋友再介紹「進一步發展政治委任制度」的諮詢文件,也聽聽學界及不同界別的朋友關於擴闊政治委任制度的意見。

  我們有四個月的諮詢期,到十一月底。在施政報告後會繼續聽取意見。諮詢期後,我們會歸納所聽到的意見,在明年三月行政長官選舉之後,我們會把一套歸納好的意見和方向,向第三任的候任行政長官提交報告,由他決定如何推動進一步發展政治委任制度。

  我也想趁今日在這裏跟大家做一個回應。劉慧卿議員今早在《給香港的信》中提及策略發展委員會(策發會)到目前的討論。我認為劉議員的發言是有以偏蓋全和斷章取義的傾向。其實我們在策發會內,一直以來不同的成員都很努力在香港內部謀求共識,以及把大家的意見分歧收窄。例如在落實行政長官普選方面需要成立提名委員會,現時逐漸有比較多的成員提到,也許將來把提名委員會建基於八百人的選舉委員會;或者擴闊公眾的參與,把市民的代表增加到千六人。大家的意見是比較接近了。

  另一方面,譬如說立法會的成立,將來在普選產生的情況下,逐漸不是太多人支持兩院制的做法。我相信在策發會中,在未來幾個月,我們繼續努力,是可以反映到香港社會的共識。

  我很希望策發會的成員繼續為香港政制發展的未來可以提一些建設性的意見,收窄分歧。我相信不同的黨派、不同的議員都希望香港有前瞻,以及比較積極地處理這個問題。

記者:對於劉慧卿說,特首的提名需要中央接受,這做法是自設關卡,對此你有何回應?

政制事務局局長:其實現時策發會內有不同的成員,在現階段大家有不同的意見都可以自由發表,政府方面則沒有任何定案或者定見。最緊要是,在現階段大家完全要按照《基本法》辦事,而《基本法》的規定是,在行政長官普選的模式下,我們需要成立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而提名的機制將來怎樣處理,我們需要按照《基本法》的規定,修訂《基本法》的附件一。現階段只不過是不同的人士提出不同的意見,而整體方面我會強調,我們在策發會內大家已經逐步將分歧收窄,以及着重反映香港不同界別、不同階層的意見,希望將來提名委員會在落實行政長官普選時,可以反映各界別、各階層的意見。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2006年10月8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