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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歡迎《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出台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八月十六日)歡迎中央公布《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辦法》),並對中央政府過去一年陸續推出便利香港居民在內地學習、就業、創業和生活的措施表示衷心感謝。
 
  林鄭月娥說:「非常高興得悉《辦法》將於今年九月一日起正式施行。根據《辦法》有關規定,在內地居住並符合資格的香港居民可申請領取居住證。持證人可在內地的居住地依法享有三項權利、六項基本公共服務及九項便利,涵蓋就業、教育、醫療、旅遊、金融等日常生活範疇。」  
 
    「《辦法》的出台回應了香港市民的需要,為長期在內地學習、就業、生活的香港居民提供便利,亦給予他們更多參與國家發展的機會,包括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充分體現了習近平主席一再強調『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以及中央對香港同胞的關懷。」  
 
  二○一七年七月一日,習近平主席在慶祝香港回歸祖國二十周年大會暨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屆政府就職典禮上的重要講話提及,中央有關部門將積極研究出台便利香港同胞在內地學習、就業、生活的具體措施,為香港同胞到廣闊的祖國內地發展提供更多機會,使大家能夠在服務國家的同時實現自身更好發展,創造更加美好的生活。其後,中央有關部門相繼出台多項便利香港居民到內地學習、就業、生活的具體措施,包括在火車站設置可識讀回鄉證的自動售取票機、允許在內地就業的港澳人士繳存住房公積金、全面取消港澳人員在內地就業需辦理許可等事項。


2018年8月16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2時0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