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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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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會見傳媒談話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今日(一月二十九日)下午出席香港友好協進會《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成立65周年紀念畫冊》首發儀式後,回應傳媒提問的談話全文:

記者:局長,最近有很多消息傳出來說二○二二年可以擴大提委會等,換取通過二○一七年政改,你可否正面回應是否有這個想法?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大家若有留意我們的「2017機不可失」宣傳單張--我今日都有帶備,準備待會兒見經民聯--我們都說為甚麼要在二○一七年落實普選行政長官?第五個原因就是因為制度可以繼續優化,即是說二○一七年並不是一個所謂「終局」。當然,在整個行政長官產生的程序,有三個步驟:提名、普選、任命,在落實了「一人一票」、五百萬合資格選民普選後,在其他環節,特別是在提名階段,的而且確在往後可以有很多繼續優化的地方。

  若可以有優化的地方,就需要有優化機制。於是在過去一段時間,有不少朋友,特別是中間派學者,甚至個別民主派背景的朋友與我們見面時,均提出特區政府是否可以用某種形式表達,普選行政長官的制度在二○一七年落實了後還可以優化。他們的提議有好幾種,有一些提議我們將議案提交予立法會的時候,用一個英文叫ministerial statement的形式,即是說我們在立法會作一個聲明紀錄在案,說明這件事。第二是進一步述及現在《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即是如有需要的時候,可以作出修改(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的程序。跟這相連帶的,二○○四年四月六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解釋》裏,亦有提及憲制「五步曲」,特首是可以因應實際情況提交報告予全國人大常委會啟動「五步曲」。故此,這是第二種方向。第三種是,甚至有朋友提議我們,可否在議案本身再重申一下《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的情況:在落實普選後,《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在法律上仍然有效;二○○四年四月六日釋法的「五步曲」程序是否仍然存在等,是否可以在議案裏用一個法律語言寫下來。

  剛才所說的幾個做法,我們認為都可以積極考慮。大前提是我們希望若真的要回應一些朋友,特別是一些中間的學者、一些民主派個別的朋友,甚至我留意到社會上有不少市民都希望往後可以優化(行政長官產生辦法),若這個做法可以幫助我們的議案更加有民意的支持,能夠幫助在立法會更加容易得到三分二(全體立法會議員)通過的話,特區政府一定會樂意這樣做。

記者:可否說一下,因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八三一」已經說明過半數的「出閘」門檻,其實你們所說的變化是否不可以寫明這條可以改變呢?其實是否可以變呢?可否說清楚?若這一條不可變的話,你們這個是否假改變和假軟化?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改變是需要兩種元素,第一種是改變的內容本身,第二種是改變的制度,即程序本身。剛才我說不少朋友所提出來的是程序能夠作出相適應的改變,特別是提名階段,牽涉提名委員會的組成及提名程序是否可以優化呢?這要在我們提案時,是否可以述及這方面--程序是否仍然有效、法定程序繼續適用等方面。但大家都知道「五步曲」的程序本身是先要由行政長官啟動,若下屆行政長官認為根據實際情況需要作出修改時,他是需要從頭開始再做「五步曲」,然後到「第二步」時,全國人大常委會會作一個決定,這決定是因應行政長官的報告決定(《基本法》)附件一是否需修改,以及若修改是如何修改。這樣的話,要留待屆時因應當時的實際情況才提出,故此,並不是在現時--我們還在處理二○一七(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時--提出修改的內容本身。

記者:一些泛民例如湯家驊,他們要的優化是很具體的,要你們承諾可能在二○二二年(應為二○二○年)取消功能組別,二○二二年把提名門檻降低,是很具體的要求,希望特區政府在今次政改作出承諾。會否考慮做這些?因為他說若你們做的話,(他們)可以幫忙游說泛民去支持或接受(政改方案)。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雖然非常渴望湯家驊的那一張票,但我想他「開的那張單」,即現時就要承諾、甚至以法定的程序(表明)在二○二○年取消所有功能組別,我相信在法律程序上及政治現實上都是不可行的,一定沒法「交貨」給他,故此,若他的要求是這樣的話,他應該會失望。

記者:若要按實際情況屆時再決定,無論是行政長官或(全國)人大(常委會)再作決定,那麼承諾在二○二二年再優化是否沒有意思﹖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絕對是有意思的。因為我留意到在過去一段時間,有個別的立法會議員或有法律背景的議員,均向市民說若在二○一七年「袋住先」便「袋一世」,這說法其實是扭曲了現行的法律程序,因為並不是這樣的。我相信作出一個澄清,或用一個更突顯的方式確定有這個程序,在這意義上是值得的。

記者:你可否澄清究竟半數「出閘」的門檻是可以改還是不可以改﹖你可否清楚說說﹖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剛才我說,「出閘」成為兩至三位候選人需得到提名委員會過半數的支持,這是「八三一」的《決定》。我們現正處理二○一七年(行政長官選舉辦法),我們會將這元素放在提交予立法會議案內。在二○一七年(的方案)是獲得通過的話,在二○二二年的提名委員會的組成及提名程序都是屬於程序上可以作出適當調整的一部分,但是否作出調整要視乎當時循序漸進和當時實際情況而定。我個人認為「八三一」的《決定》,特別是要過半數支持,理據的本身、理念本身是源自對《基本法》第四十五條的理解。請讓我以一兩分鐘解釋一下。

  《基本法》第四十五條理解過半數是源自於數個原因。第一,是因為提名委員會作為委員會機構的一個提名方式,即是如一些團體需要用機制突顯整個委員會的主觀意願。故此,過半數一般是應用在這些團體或機構意願的表達。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基本法》)第四十五條(提及)要「按民主程序」。過去,大家也接收到過半數是少數服從多數,是體現所謂「按民主程序」。

  第三點,(過半數的)目的是希望兩至三位候選人,將來在提名委員會四個界別下起碼有兩個界別或以上的支持,才可以成功成為兩至三位候選人,即是說得到跨界別的支持。這兩至三位行政長官(候選人)便不會傾側一方、有官商勾結,或只是民粹主義,而是得到跨界別的支持。

  故此,這三個理由加起上來,過半數的門檻是有其積極的意義。剛才我說的三個理由,特別是《基本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不變之下,到二○二二年甚至以後,我相信這門檻都不會輕率或輕易地作出修改。這是我的分析和看法。

  但是,提名的階段包括很多其他地方,包括提名委員會的組成。大家都知道,根據「八三一」的《決定》,提名委員會是維持一千二百人和四大界別。這些可否進一步優化呢﹖我們在首輪諮詢階段時,也收到不少朋友(的意見)指一千二百人可否增加以加入新的界別分組,加強廣泛代表性等。我們認為在二○一七年(選舉辦法)通過之後,是下一屆特首頗有可能在作出任何建議作適當調整時可以考慮的地方。當然,現在我們不知道誰是下任特首,故不可以代表其說得太多。

記者:有關試水溫的問題,你現時沒有任何白紙黑字承諾,如何可以有信心令泛民肯答應讓些票出來,或你是否想獲取公眾支持,使到泛民是否支持都不要緊?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你的問題問得很好,其實我們不需要試水溫,因為通過(政改方案)的機會「凍過水」,這是「有碗說碗,有碟說碟」。剛才你的問題是?

記者:其實寫下來的機會有多大?現時的承諾似乎不太實在,其實政府有否傾向真的把提委會一千二百人轉成一千六百人,再加一些青年界別。這個消息可否證實一下,是否有這個想法?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第二部分是甚麼?

記者:一千二百(人)變一千六百(人),青年界別加進去。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先說是否一定會做的問題。袁司長(律政司司長)昨天都說過,任何能夠有利於通過二○一七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特區政府的方案,只要是符合《基本法》和「八三一」《決定》等,我們都非常積極和樂意做。剛才我所說的看法,亦是(宣傳)單張中第五點的看法,是代表特區政府的看法,即是說制度是可以繼續優化的這個看法。我們留意到社會上有些民調機構問市民時,若能夠明確地說在二○一七年落實(普選行政長官)後還可以優化的話,支持度比純粹落實在二○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更加高幾個百分點。這都反映市民願意見到制度不斷與時並進,我相信立法會議員亦應該要看到這方面的民意。

  至於將來(提名委員會)一千二百人是否擴闊、是否有新的界別分組,這當然要從客觀事實看。若有新的議席,當然會比較容易容納新界別分組,但就二○一七年來說,因為「巧婦難為無米炊」,即我們都是只有一千二百個(提名委員會)議席,若要「鎅」一些新的(議席)出來給新的界別分組,政治上比較困難。

記者:想問有關《國安法》方面。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好像不關我(政策局)事。

記者:因為提到《國安法》及(《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之間,政府會否有壓力要為二十三條立法?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相信《基本法》二十三條要自行立法,這並不是有否壓力的問題,這是在《基本法》下賦予特區政府的責任,亦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獲授權可以自行立法做的事情。在二○○三年後,過往兩、三屆的特區政府當然是因應社會上對這事的看法和情況,一直未有提上我們的工作日程。我知道黎局長(保安局局長)亦和大家說過,目前沒有計劃進行這方面的工作。至於《國安法》方面,因為現時在人大方面尚未訂立,我相信說甚麼都是言之尚早。

記者:想問到底會否「白紙黑字」這事情,是現在已打算做,還是要第二輪諮詢完結後,才確實會否有這樣的東西落實?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們都會一直留意--特別是立法會各黨派--對這事看法的意見走向。正如我剛才所說,若能夠有比較多的,特別是該二十多位(泛民主派)「飯盒(會)」議員,能夠看到民意對這方面有所渴求,亦願意就這方面有一個比較正面的回應的話,我相信推動這件事的機會高;若是「一盆冷水照頭淋」的話,相信反正都不能成事的話,亦未必一定很落力地推。這要視乎大家的回應。

記者:昨晚(政務司)司長落區沒有事先張揚,其實你們接下來落區推銷政改是否不會通知大家、避免追擊呢?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個人不喜歡「落區」這個名詞,因為我經常都在區內走來走去,只是大家沒有察覺。司長昨日到荃灣區的原因是我們想試試用這種方式,看派發單張的數目是否可以比較多。昨天都派得不錯,派了差不多一千張。派得沒那麼多和派得多點的不同方式我們都會做,我相信有些活動若大家有興趣一起去看看,甚至幫手派發,都很歡迎大家一起做。謝謝,稍後見。
 

2015年1月29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