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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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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會見傳媒談話全文(附圖)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今日(三月十一日)下午出席灣仔區議會會議介紹《二零一七年行政長官及二零一六年立法會產生辦法諮詢文件》,以下為譚志源會後與傳媒見面時的談話全文:

記者:局長,剛才你在會上指二○一七年後,可以再修改提名程序,可否說一說這方面?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留意到近日社會上有不少朋友的討論,都是環繞着究竟在二○一七年--若能夠通過落實普選行政長官後,還有沒有程序可以應用,以再進一步改善或優化選舉制度?從法律的觀點來看,我認為在法律上是可以做得到。因為現在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有三個階段--提名、選舉和任命。我們若能夠落實普選的話,在選舉的階段,已經落實全港合資格市民一人一票,在任命權方面,若我們能夠在本地立法堵塞一旦中央不任命,是否重選的法律真空,剩下來的問題,亦是目前爭議最大的,就是提名委員會的組成及提名程序的問題,社會上聚焦的討論亦是在這裏。若在法律上能夠有一個方式,可以說明以後--在二○一七年落實(普選行政長官)後--提名委員會的組成和提名程序,仍然可以按法律程序作出修訂的話,這可能對很多朋友來說,都是一個方式來比較務實地凝聚共識。若能夠幫助我們凝聚共識,我認為是值得去做。法律上,我可以與律政司的同事研究,是否可以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的內容作出說明,還是怎樣呢?這個我們可以作研究。我們若有進一步想法,當然會跟大家再交代。目前來說,若有朋友仍然覺得這個路向是值得探討的話,我們是可以與那些朋友再討論。

記者:你說這個不是終極的方案,你這次提出來是否因為諮詢期快要完結,想泛民暫時「收貨」?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正如剛才我所說,我不是在公開場合第一次提出,我在菁英會(香港菁英會)和青聯(香港青年聯會)的場合(「香港政制改革青年講座」)都提過,但當時可能大家給司長(政務司司長)的「鏡中花、水中月」引開了注意力。這個說法亦不是我提出來的。在司長的四場晚宴,譚耀宗議員在晚宴上亦有提出,我留意到他最近在報章上都有提過。前提是,若有朋友--不論是哪個政黨也好--認為這個取向是值得探討,方便大家在凝聚共識上有幫助,我認為是值得探討及值得做。我非常願意與律政司的同事研究,是否可以繼續做這一步。

記者:是否因為現在的政改不樂觀才再提這事情?是否算讓步?即希望他們(泛民)可以答應?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的看法是,在法律上一直也存在這個空間,只是是否需要用一個具體、有法律效力的決定,來清楚地表述出來。若這一步--法律決定的清楚表述,是能夠幫助不少朋友,願意比較務實地,即用坊間一般的說法--暫時拿着,將來再爭取多一點--有幫助的話,我們是願意做的。當然,現在我們--包括我--對政改是否能夠得到三分二(立法會支持)的票數是否樂觀呢?我們一直都說是不容樂觀的。因為現在還未需要投票,所以甚麼也要做、甚麼也要想。若任何事物、任何法律方式、政治方式,能夠對事件有幫助,我們都願意去想。

記者:邵善波(中央政策組首席顧問)說普選對香港沒有甚麼好處,會令香港撕裂,你有甚麼看法?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認識邵善波很多年,以前在中央政策組曾經與他共事,他的說話個人色彩十分濃厚。作為特區政府的官員,我不評論他所說的話,亦希望大家饒恕我不回答這個問題。

記者:另外,邵善波還有說中聯辦一直有在立法會做游說、拉票工作,你有甚麼看法?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以前在立法會回答過這個問題。但我是這樣看的,(在)立法會的拉票工作,應該是特區政府負責的官員所做,這亦是我們的責任。中聯辦有其角色,其角色和功能在國務院的令(決定)中,已經清楚定明,張曉明主任(中聯辦主任)在上任的時候亦說過。在我的工作範疇,有一些是中聯辦一定要有其功能和角色的。第一,在政改方面。因為根據憲制的安排,中央人民政府是有其角色,作為駐港的機構,(中聯辦)也有角色的,所以下星期我們也有邀請(中聯辦官員)來吃早餐。另外,例如我(局)負責內地事務,有時候需要和省市等進行一些交流,有中聯辦的官員在場,亦可幫助我們和內地建立雙向的關係,所以昨天舉行粵港工作會議(粵港合作聯席會議第十九次工作會議)的時候,你也見到中聯辦副主任坐在廣東省的代表團那邊。所以亦要視乎工作和政策的性質,如果他們(中聯辦)是應該要有角色的話,我覺得他們應該要做,不應該有角色,便不應該做,應該根據「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安排去做。

記者:另外,早餐會方面,有沒有甚麼新的安排?會分黨派地吃,還是怎樣?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現在他們已經報名。每場大約有十七、八名(立法會議員)左右。我們的做法是,司長(政務司司長和律政司司長)、我和中聯辦部長已經定了座位,其他(議員)便抽籤,即不能選擇喜歡坐哪裏,而是抽到哪裏便坐哪裏,議員來到時便通過抽籤(決定座位)。然後便暢所欲言,暢所欲言之後,專責小組(政改諮詢專責小組成員)會輪流向大家交代早餐的情況,我相信議員亦會跟大家再交代。每次(早餐會)我們都有這樣的安排。

記者:你相信詢問律政司之後,是否能夠做到這樣?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不是讀法律出身的,但我做過兩次政改。我的看法是,若在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下加入類似的說明,我相信技術上是能夠做到。但我不能夠自己決定,要先問律政司的同事,當然這事情若放在人大常委會亦需要與中央溝通是否可行。但要在香港形成主流意見認為這事情是值得做,我們才做;若主流意見認為作用不大,或者不需要做這一步。(我們會)繼續多聽意見。多謝各位。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4年3月11日(星期二)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今日(三月十一日)下午出席灣仔區議會會議,向議員簡介《二零一七年行政長官及二零一六年立法會產生辦法諮詢文件》和聆聽他們的意見。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向灣仔區議會簡介諮詢文件(一)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今日(三月十一日)下午出席灣仔區議會會議,向議員簡介《二零一七年行政長官及二零一六年立法會產生辦法諮詢文件》和聆聽他們的意見。

譚志源在會議上發言。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向灣仔區議會簡介諮詢文件(二)

譚志源在會議上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