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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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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出席電台節目後回應傳媒查詢(只有中文)

  以下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今日(十二月七日)出席電台節目後回應傳媒查詢的答問全文:

記者:局長,你剛才在節目中提到公民提名,說會開放包容地聽,如何解讀怎樣的公民提民才符合政府今次提出來的諮詢文件,或者政府定下的底線?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其實我們的諮詢文件已說得很清楚,行政長官普選產生辦法有三個階段:一是提名、一是普選、一是任命。提名方面,提名權在於提名委員會;選舉在於幾百萬的選民;而任命在於中央。《基本法》四十五條講得比較清楚,提名是由提名委員會提名。但剛才我在節目也說,提名委員會提名的時候,一定會考慮很多因素,包括社會上的現實,包括社會上一些市民或選民就未來投票的取向、一些想法。我想信屆時,透過各個競選論壇、各個候選人的政綱等,均會形成社會上對不同參選人的一些看法或意見。提名委員會在作出他們提名的決定時,我相信也會參照這些元素。我留意到最近坊間有學者,也有傳媒朋友,提出一些他們認為可以加大他們形容為公民元素等提述方式,我覺得社會上繼續就這方面討論是一件好事。因為,畢竟提名委員會作出提名決定的時候,若也可以做到我們近期最喜歡說的四個字--海納百川,充分反映社會上的現實情況,我相信是好事。

  我相信未來幾個月,社會上會越來越多這些方案或具體(意見)提出來,到時大家再看看。說到底,最重要是:第一是合乎法律;第二是政治上能通過;第三是實際操作上可行。若符合這三個考慮,我相信其實我們的空間應該幾廣闊。

記者:(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昨日在例會(港區人大代表例會)上,說得很明確,指「四大界別」不可改變、比例不可胡亂改動、人數不能隨意靠想像增減等。就諮詢來說,這是否已為大家set(設下)框架?是否要跟隨呢?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相信社會上任何人士都絕對有這個自由的權利,提出他們對在二○一七年普選特首的辦法的具體意見,不論甚麼背景的人士,我相信都有這個自由的權利發表(意見)。但《基本法》的背景、原則、條文和基礎,及我們需要諮詢市民的意見,在諮詢文件中已充分臚列出來。我相信市民向我們提交書面的意見時,可以本於諮詢文件所提的議題,盡量提出多點意見。現在諮詢才剛剛開始,對任何具體方案是不需要作出具體的定奪或判斷。而且現時是首輪的諮詢,我們還有第二輪的諮詢。我相信這個時候任何人都可以用一個開放的態度來討論,我覺得都是好事來的。

記者:就着提委會的演繹,你覺得有多準確?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你說多一次甚麼演繹?

記者:即是就着提委會的組成,演繹有幾準確,根據若要符合《基本法》的話?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基本法》首先講到(提委會)的組成(要有)「廣泛代表性」,當然(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秘書長兼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主任的看法是《附件一》的現行選舉委員會的要求也是(要有)「廣泛代表性」,這五個字各自在法律上的原則都有相同的含意,但具體組成等都是我們現在諮詢的議題。所以,從(政改諮詢專責)小組來看,我們認為任何議題市民都不應該局限於一些既定的看法,只要大家提出來的意見在市民的心目中認為合乎現行法律的要求,亦覺得有機會可以成為未來落實的方案,大家都可提出來,我亦鼓勵大家提多些意見出來。首階段(諮詢時)百花齊放,我覺得是好事,社會越來越多討論,就不同方案取長補短,然後產生一些新的糅合方案,而糅合方案可能更能符合法律的、更能符合民情的,又更有機會取得共識的,都是應該這樣做。對嗎?

記者:局長,想請教一下港澳研究會(全國港澳研究會)都表明不會迴避討論政改,其實他們會否是你們諮詢的對象之一?如果這個研究會有任何意見,會不會為你們帶來壓力?或會有甚麼影響?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們主要是向幾百萬市民作出公眾諮詢,我們歡迎香港任何市民向我們提出書面意見。在我們目前來說,港澳研究會並不是我們要主動諮詢的對象。港澳研究會內當然亦有一批香港本地學者,包括我的前老闆--劉兆佳教授等。所以我覺得如果他們使用本地學者的看法、身分,向我們提交書面意見,我們當然是無任歡迎。多謝各位。

2013年12月7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