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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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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成立問責制主要官員離職後工作諮詢委員會

  政府今日(四月十五日)宣佈成立問責制主要官員離職後工作諮詢委員會。

  委員會根據《問責制主要官員守則》而成立。守則規定主要官員如欲在離職後一年內展開任何工作,在任何商業或專業機構出任董事或合夥人,或獨資經營任何業務或專業服務,必須事前徵詢行政長官所委任的專責委員會的意見。

  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包括:

(一)訂立原則和標準,以為前任問責制主要官員離職後的工作安排提出意見;以及

(二)根據所採納的原則和標準,就前任主要官員的工作安排,作出研究和提供意見。

  署理行政長官已委任高等法院原訟庭彭鍵基法官為委員會的主席,委員包括香港大學副校長李焯芬教授和中信泰富董事總經理范鴻齡先生。委員會的任期為兩年,由二○○五年四月十五日起。

  政府發言人說:「我們高興主席和委員能為委員會效力。他們是在社會上備受尊重的人士,並擁有豐富的公共服務經驗。我們有信心他們會以專業的態度和公眾的利益處理委員會的工作。」



二○○五年四月十五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