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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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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與傳媒談話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今日(五月二十七日)出席香港中華總商會「企業家論壇--港台合作與交流」後,與新聞界的談話全文:

記者:局長,請問張震遠辭職對政府有甚麼影響?另外有意見指行政會議需要改組,以避免類似情況再出現,你有甚麼看法?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首先,張震遠先生的事件,特首辦及發展局已經先後回應傳媒查詢,我在這裏不作進一步補充。至於行政會議方面,或者我可以從政治制度方面跟大家談談。大家都知道根據《基本法》的條文規定,行政會議是要協助行政長官作出決策的一個機構,所以它的職能、以至組成及運作,在《基本法》中已有很清楚的規定。在我們平日政策制定的過程中,包括有一些政策的制定、一些附屬法例的制定等等,根據我們本地的法例,都有不少負責的同事及部門要到行政會議尋求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作出法律上的一些決定。這方面的運作在回歸前後都是相若,而在回歸後亦一直按照《基本法》和本地法例的要求去運作。至於近一兩天,社會上有個別人士提議在這方面作出檢視,行政長官辦公室昨日也作出了回應,表示在這方面願意聆聽各方面的意見,而我相信特首辦會繼續聆聽的。我重申,行政會議的組成、職能及運作其實在《基本法》也有規定,我想在這基礎上,我們會繼續聽大家的意見。

記者:如果要有甚麼改善的話,空間是否很小呢?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相信提出建議或意見的人士,他可以再比較具體地闡述他心目中的具體建議。我在周末的時候從傳媒報道知道一個籠統的印象,但我相信往後一定在這方面大家可以繼續聆聽他們的意見。剛才我所強調的是,因為我是在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所以我比較強調《基本法》的規定及相關的條文。

記者:有行政會議成員休假半年還未復會,有否需要修改休假方面的限期?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相信在這方面,行政長官辦公室已經充分地交代了,這方面我沒有進一步的補充。

記者:在張震遠辭職前,有報道指司局長都知道他可能有些錢銀和財務問題,到傳媒揭發了他才辭職,其實是否有需要檢討申報債務那方面的制度呢?是否存在着這樣的一個漏洞?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首先,張先生的事件,我作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是不方便作具體評論的,政府相關部門亦作出了回應。至於申報方面,正如特首辦昨日所發出的回應,特首辦一直負責行政會議方面的申報制度的管理,我留意到回應中也是指現時的申報制度是足夠的。債務方面,事實上在去年李國能(前)大法官所主持的獨立檢討委員會(的報告)裏也特別有幾個段落是提到這問題。他所檢視的也包括問責官員的申報和債務等等。他的結論是現行根據特別的項目來作出具體的申報是一個行之有效的制度,委員會看不到有需要作一個常規性的申報。這個是報告內所提到的。我相信李國能(前)大法官的檢討委員會都是比較詳細地參考了方方面面的因素而作出了這個結論,所以目前我們在主要官員或行政會議的申報制度都是根據相關報告內的三十多項內容去跟進的。多謝各位。

2013年5月27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