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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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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與新聞界談話全文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今日(四月十日)出席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後,在立法會與新聞界談話,以下為他的談話全文:

政制 及內地事務局局長:首先向大家說幾句。我知道大家對「佔領中環」感興趣,或者我可以說說在我局方的看法。跟保安局局長昨日所表達的差不多。第一,我們一貫 是尊重香港市民行使他們的遊行、集會、示威的權利和相關的表達自由;第二,我們亦希望(市民)在行使這些自由和權利時,能依法地進行;第三,在行使這些權 利和自由時,希望不會影響其他市民同樣享有的自由和權利,亦包括不影響社會秩序和其他市民的日常生活。我回應以上三點,看看各位有沒有其他問題?

記者:局長,喬曉陽早前說過符合不到兩個前提便不應展開(政改)諮詢,這會否影響政府決定是否諮詢?還是政府會根據自己的時間表工作?

政 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留意到喬曉陽主任委員所說的是一個期望,我不會將喬曉陽主任委員(的說法)解讀成為一個先決的條件。事實上,他所說的兩點,第一點 是希望香港市民都能一起在《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的《決定》的基礎下進行政改工作。其實這個說法在十多年前,我們開始進行比較密集式的政改諮詢時,到今 天為止,過往的兩次政改諮詢都是在這個基礎下進行。大家留意到特區政府不論是諮詢文件、行政長官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報告及全國人大常委的《決定》等,全 部都是建基於《基本法》相關的條文及以前所作出的解釋或《決定》的基礎上進行。我相信這差不多是一個普遍性原則的提述。

  喬曉陽主任委 員所提到的另一點,是不希望有一個他所說的與中央對抗的人士出任行政長官。我會理解這是作為對行政長官這麼重要職位的要求和期望,意思是根據《基本法》內 不同的條文,對行政長官的基本資格、個人的品格及職責的要求都有不同條文的陳述,包括基本的資格當然是一般大家都清楚明白的,例如要年滿四十歲、要在香港 通常居住連續滿二十年等的基本資格要求。對行政長官亦有品格上的要求,例如要求他是廉潔奉公、盡忠職守等。對職責上更有詳細的描述,包括例如原則性的陳 述,《基本法》第四十三條內提及行政長官要對特區負責,亦要對中央負責。在《基本法》第四十八條提到,行政長官要執行《基本法》,亦提及如果國務院有需要 有一些指令要執行時,行政長官需要執行。故此我相信在這些《基本法》的條文裏,大家都同意、亦看到在我們憲制的秩序上,行政長官的而且確是特區的首長,他 的職位很重要,他可以說是在特區內最高權力的一位人士,市民對這個職位是有相當的期望,這是必然的事實。故此,我相信不論是喬曉陽主任委員或其他香港市 民,相信對未來由選舉產生的行政長官的要求,都會繼續維持一個比較高的期望。我相信這是一個期望的表達而已。

  我們的諮詢工作在適當的 時候會展開。我自己在過去幾星期的觀察所得,雖然特區政府仍未發出正式的諮詢文件,但社會上的討論都頗熱烈,特別就一些原則性的問題,不同的人士有不同的 探討。在近一、兩天,透過傳媒甚至有一些具體方案的提述。我認為這些討論是健康的,有不同意見的表達,對我們處理這個工作有好處,因為畢竟我們對很多原則 性的問題,經過多番不同意見的討論,大家可以凝聚有共同的基礎時,相信對我們展開諮詢工作是有益和有建設性的。

記者:局長,你時常說要在適當時候才可以做諮詢,怎樣才算是「適當的時候」呢?是否要社會醞釀幾個方案出來,即是說可能有A、B、C餐,政府才會開始諮詢?

政 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行政長官在發表《施政報告》後解釋他如何評述「適當的時候」曾說,他相信由行政長官和現屆問責團隊,以至香港社會在這一段時間都希望 用較多的時間和精力,集中處理好幾項經濟和民生的議題。在過去一段時間,大家可以看到陸續有房屋的問題、長者生活津貼的問題,以及扶貧的工作的展開等。我 相信當這些民生的問題有一定進展,而行政長官覺得是水到渠成時,他便會作出指示,我們就會進行具體的諮詢工作。但正如我剛才所說,就算政府的諮詢文件仍未 發出,社會上已經有一定的討論。我過往十年都有參與政改的工作,我留意到社會上近期所出現的討論在過往的十年都曾在不同的場合有人提出來,社會上亦都有一 些討論的,包括一些究竟《基本法》的原則如何等,在二○○七年後策略發展委員會的文件和討論中都有比較詳細的論述,這些全部都可以在網上找得到的。故此, 我相信今次再次經過這些討論後,大家有一些比較共同一點的基礎去進行諮詢都是一件好事,包括最重要的重回《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作基礎來進 行諮詢,我相信這件事會比較有效的。

記者:根據你的說法,是否即是說何時展開諮詢是取決於特首梁振英何時處理好有關民生的問題?

政 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只可以說,具體諮詢工作當然是由我的局去執行。我何時展開諮詢當然要得到特首的指示,我們才可以做這件工作。當然在這個過程中,我 會向特首作出一些分析,特別是具體的立法工作的時間表需要如何,包括在《基本法》和本地立法的層面,在過往十年所需要時間的一些經驗,以及目前在《基本 法》和本地法例框架下,其實很多的時間都是比較具體地已在法例中訂了下來。故此,其實選擇都不是太多,我想當行政長官一有指示時,我們便會展開工作。

記 者:剛才你說喬曉陽的說話都是一些期望,但其實你看看中聯辦網上的那篇文章,當中說得很清楚:如果香港人在對抗中央的人不能夠做特首這一點上未能達到共識 的話,就不適宜展開政改諮詢的。你覺得他以公職身分說出來後,你們會否感到有壓力?以及你覺得香港人在這一點上是否真的要有共識,然後才可以展開這個政改 諮詢?這個是否你們需要考慮之一呢?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剛才我都說過,何時是適當時候展開諮詢,我是會聽命於特首的吩咐的。不過,傳 媒朋友在過往的十年,如果有涉獵政改這題目的話,都知道喬曉陽主任委員對我們過往十年政制發展的推動起着積極的角色。事實上,喬曉陽主任委員在過往亦來過 香港好幾次與大家傾談時,大家都看到他是一個在關心香港民主進程中一個非常重心及重量級的人物。我將他那次講話由頭至尾看過,我覺得他是完全從《基本法》 及人大常委的精神出發。

  我特別對他的結論印象比較深刻,或者我說多兩句。在他的結論中,大家都記得,他說他歸納其講話主要是有三點, 一個就是中央落實二○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的立場是堅定不移的。這方面我看來是一個非常合情的一個說法,是合乎香港各界的民情。不論香港哪個政黨、哪位市民 對在二○一七年落實普選這個目標,都是有很高的期盼的,包括特區政府、包括我本人。

  喬曉陽主任委員的第二個歸納,是說政改的工作是要 基於《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這是絕對合乎法律的要求的一個說法。最後他說到日後經過選舉及中央任命的行政長官,希望是一個愛國愛港的人士,這方面我 覺得都是一個合理的說法。合理的意思,正如剛才我與大家的分析,《基本法》就行政長官的基本資格、品格和職責的要求都是比較高的時候,對行政長官有一個比 較高的期望,我覺得是合乎常理或是合理的說法。

  故此我相信整篇的講話中,歸納我自己的看法,都是合情、合法和合理的一篇講話。我鼓勵市民若還未有機會整篇看過的時候,亦可以看看,我覺得他那篇講話,對我們推動政改是有積極的意義的。

記者:剛才說到,喬曉陽過往對香港的政制工作是那麼重要和重量級。既然他提到愛國愛港人士不可以對抗中央,而他本身是名人大代表,政府會否就着他這些說話,在政改時諮詢民意呢?

政 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們的諮詢工作的結果或成果,是要變成一個法律的草案,再交給立法會以三分之二的大多數或以上通過。故此我們的諮詢工作的目的,以及 我們要得出的結論,都是以法律為本的。剛才我在財委會上解釋,我們諮詢的文件、我們的工作,以至我們的成效,都一定要建基於《基本法》的條文和相關人大的 《決定》來做。大家都知道《基本法》對政治制度的提述,除了第一章和第三章有一些原則性的討論,其實在第四章是比較具體的。故此我相信我們會針對,第一, 提名委員會的組成;第二,就是提名委員會所謂的「按民主程序」是怎樣去做。然後按二○○七年的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所謂提名產生若干名,若干名的意思是怎樣; 以至當在產生後,有候選人進入普選階段時,全港市民一人一票選舉時,究竟我們是一輪、兩輪或是多少輪投票產生;以至在中央任命時的程序如何,相信這幾方面 在我們諮詢中都會觸及這些具體的問題。我留意到現時的討論都是在一些大方向宏觀或是原則性的論述而已。但按我的觀察和歸納,只要大家回到有一個共同的法律 基礎,就是《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我相信未來的諮詢工作會比較可以順利展開的。

記者:剛才你說何時展開政改諮詢要聽命特首,但你亦會提意見。當局現在有沒有估算最遲要何時便要展開諮詢,否則便來不及﹖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根據過往經驗和本地法例,大家都心中有數,剛才我已說選擇不是太多。

記者:最遲幾時﹖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大家都不要太心急,有具體時間時我會和大家說。

記者:今日Martin(李柱銘)提出新的方案,提名可以keep(保留),機構提名可以keep(保留),但要讓五個人「入閘」。這個意見是否可行、可取﹖

政 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特區政府現在並沒有任何具體方案的想法。我們只有一條原則,就是任何具體的方案必須要符合《基本法》與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而 已。任何符合剛才這原則的建議,包括剛才我提到今日傳媒報道的幾個具體方案,我希望社會都會多提意見、多提討論。我亦希望在未來的日子,多些人士作類似討 論,相信對我們正式展開諮詢是會有幫助的。

記者:泛民有很大的擔心,恐怕「民主程序」變成喬曉陽所說的多數服從少數,控制百分之五十一便控制整個普選程序,你怎樣確保這個過程做到普及而平等﹖

政 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喬曉陽沒有講到「按民主程序」是甚麼意思,你看看二○○七年十二月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都沒有具體描述。正如我剛才所說,未來日 子香港社會需要就這方面提一些具體的想法和意見,這是我覺得比較關鍵的議題之一,希望大家就着甚麼是「按民主程序」提多些具體的意見。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英文部分。)


2013年4月10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