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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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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談話全文(只有中文)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今日(五月二日)在出席立法會會議後回應傳媒提問。以下為譚志源的談話全文:

記者:有議員採取「拉布」策略,致使會議延長多時,你認為他們的做法是否合理?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首先,對於剛才《2012年立法會(修訂)條例草案》進行二讀的結果,我是感到高興的。因為得到在席議員過半數的支持,使《條例草案》在二讀獲通過,在明日上午九時復會後,便會進入委員會修訂的審議階段。嚴格來說,今日是沒有任何「拉布」的情況的,因為在二讀辯論的發言中,每位議員的發言次數和時間都是有所限制的。若我沒計算錯,今日共有二十三次法定人數的鐘聲響起,但始終今日能完成二讀辯論的程序,亦是能在我的期望下完成,我為此感到很高興。在明日開始的委員會修訂的階段,我亦會就兩位立法會議員所提出的千多項修訂作一些總體性的回應,具體方面我會在明日說明。

記者:文件上指出議員可以「講到盡」至晚上十時,會否擔心這會拖累立法會的其他議程,例如現時正在處理的有關政府架構重組的工作?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在明日開始進行的委員會階段的修訂審議,由於發言次數沒有限制,所以我估計需要一段時間才能完成。但根據主席的安排,我的理解是從明日起會由兩位提出了修訂的議員與我──因我亦提出了一項修訂──先作一些整體、綜合的發言,然後再視乎其他議員是否有發言,之後再由我們三位作回應發言,然後再就該千多項修訂逐一進行投票。到了就每項修訂逐一進行投票時,議員是不會再有發言的機會,只可提出修訂案的。換言之,會花較長時間的會是整體、綜合發言的時間。我希望陳偉業議員、黃毓民議員以至其他議員能精簡、扼要地提出其意見,使我們能在本星期內完成這項條例草案的審議工作。我對此仍抱有一定的期望,因我相信議員要表達的意見在今日的討論中已清楚表達。就立法會的運作方面,我希望議員能以大局為重,明日再次在具體修訂方面表態後,使條例草案的審議工作能在本星期內完結,因為在這大會中,在這項條例草案後還有很多事項要處理,包括民政事務局局長要就《法律援助條例》提出議案供立法會審議,這些我們都希望能在本周內完成。

記者:議員多次就要求鳴鐘以確定有足夠法定人數進行會議,你覺得這種做法是否「拉布」?會議共歷時十小時,而響鐘共花了三小時,你自己感覺如何?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在會議廳內,鐘聲的聲浪並不是太大,所以是還可以的。法定人數是《議事規則》所規定的,我相信立法會議員當初定出這規定時都是希望議員能緊守崗位,特別是能夠出席在星期三舉行的立法會大會會議。今日有多次鐘聲響起,主要原因是由於有約二十位議員有一段較長的時間不在議事廳內,以致造成法定人數有時低於半數即三十人,所以便出現要鳴鐘的情況;當然,後來在十五分鐘後,人數便足夠了。所以,我相信經過今日之後,議員們可以再看看這方面的情況,考慮日後是否有方法不需要這樣。我相信一日內打了二十三次的法定人數鐘聲,暫時是我記憶中打鐘最多的一次。

記者:有些議員提出可修改《議事規則》防止「拉布」情況出現,政府會否亦希望有此修改?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相信制訂《議事規則》的目標,是希望立法會的運作能在符合公眾利益的情況下進行。當然,議員就政府提出的議案或草案有不同的看法,這在民主社會中是很正常的一回事。《議事規則》的設立,是為了讓這些討論和作出決定的審議能有秩序、有效率地進行。根據《基本法》所賦予的憲制權力,立法會一年到晚都要審議很多法案和議案,市民亦希望立法會能持續有效和有效率地處理。就這方面,剛才譚耀宗議員作為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亦提及會於下星期二的委員會上提出一些看法。我今早在電台節目中亦提過,舉例說在委員會審議階段時,因為共有一千三百多項修訂,若每項都要打鐘,光是聽鐘聲便要用上二十個小時。若「一分鐘一項修訂」的做法可以有適當的處理,我相信這二十個小時對議會來說可以用於一些更有積極意義的辯論或討論上,對社會的整體利益或會更有好處,這方面我交回議員作決定。

記者:如果今次的條例草案不能於今個星期完成審議或出現流會的情況時,你覺得會否影響五司十四局的重組安排?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今早在立法會另一場合都提過,以立法會的工作而言,我們的第一步是下星期三由政制事務委員會譚耀宗主席召開的特別會議,該會議現訂於上午八時三十分開始,以避免和立法會大會的會議重疊。我亦預計當政府,特別是行政會議審議完畢我們正式向立法會提出議案時,內務委員會亦會相應成立小組委員會審議。我相信這小組委員會的開會時間亦會避免和立法會大會的會議時間重疊。換言之,我相信在立法會審議政府的重組工作時,最少在開始的階段也不會受到如這條例草案今次所受的影響。會否於較後時受到影響?可能也會有些微的影響的,但在這方面我會盡量爭取議員的諒解和支持。正如我剛才所說,希望這修訂條例草案能於這星期內完成,我們便可有時間處理其他事情。不單是重組的工作,還有很多其他的條例,我在下星期三也有另一條有關立法會選舉的雜項修訂條例要提交恢復二讀辯論,該條例對於九月進行的立法會選舉也是十分重要的,所以我希望立法會能按我們的時間迫切地進行審議工作。

2012年5月2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