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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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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談話全文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今日(一月三十一日)早上出席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以下為譚志源在會議後回應傳媒提問的談話全文: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早晨各位,今日是新年後第一次與大家見面。我祝大家龍馬精神、龍精虎猛。

記者:最近就「雙非孕婦」的問題有很多討論,亦有政黨提出要修改《基本法》。政府會否嚴肅、認真地處理這訴求,開始令社會討論修改《基本法》和相關的程序?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就修改《基本法》方面,相信大家都十分清楚是要根據《基本法》第一百五十九條的,當中的程序牽涉很多步驟,其中比較關鍵的是,任何的修改是需要全國人大全體會議進行的,而大家都知道全國人大會議一年只開一次。修改《基本法》其他的地方──附件一和附件二──由人大常委會負責,有關會議每兩個月開一次,是比較便捷的方法;但若要修改《基本法》條文本身,則需引用第一百五十九條,所以程序是比較繁複,時間亦較長,對解決一些迫近眉睫的問題可能有時間性的問題。所以,我相信行政長官在上次立法會答問大會提出數方面的即時行政措施的原因,就是要立即實行一些措施以遏止這問題的蔓延,及照顧香港市民的擔憂和訴求。我們亦留意到,有不少市民或團體提議釋法或修改《基本法》,作為長遠的解決辦法。不論透過釋法或透過修改《基本法》都是茲事體大,要小心作出研究。我相信行政長官提出的數項措施,對解決問題有一定的成效,當然我們亦會小心聆聽其他意見,繼續看看有關情況。

記者:現屆政府因為不夠時間而不願意考慮這問題,但一天不啟動討論,(要解決問題就)永遠都會遲了。若今日政府不討論此問題,下屆政府接任時亦會說是太遲,那為何不在現在啟動討論?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留意到社會上陸陸續續都有不少這些討論。正如你剛才所說,有很多團體亦有提出相關的意見。作為政府當局,我們會小心考慮這些意見。在解決問題時,亦有短、中和長期的解決方法,行政長官所提及的是一些即時的行政措施,但長遠來說如何解釋或修改《基本法》則需要社會上一定的共識才可以進行。我們留意到社會上開始有此方面的討論,政府當局需要小心聆聽和考慮正反的意見才作下一步的決定。

記者:你指全國人大會議一年才開一次,是否估計用一年的時間便可以修改《基本法》?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修改《基本法》是有一定的程序的。根據第一百五十九條,在政府提案後,要有三分二的立法會議員的通過,三分二港區全國人大的通過,《基本法》委員會的審議,然後再向全國人大提交以作通過。因此,有很多步驟要做。雖然回歸十多年來從未引用第一百五十九條,但就其所列明清楚的步驟來說,大家可以見到是牽涉一定的時間的。因此,我們必須要考慮,是否只採用這步驟?因其需要的時間比較長,若期間有問題時如何解決?作為負責任的政府,我相信即時的措施是需要即時進行,長遠的解決方案則需待社會作出討論,看看是否有主流的共識才決定下一步。

記者:剛才你的說法似乎是說,先讓社會作討論,政府再視乎社會的看法才決定是否修改《基本法》。但作為負責任的政府,是否有責任帶領社會,就一些長遠的議題作討論和凝聚共識?政府不這樣做是否由於怕難或怕爭議大而不肯去做?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行政長官所宣布的數項即時措施也不是沒有爭議性的,在推行時也有一定的難度,但政府的目的是維護香港市民和社會的整體利益,而我相信這些措施在短期內是可以做到的,這是一個負責任的政府在面對一個即時的問題時需要作出的即時措施。但要長遠解決這問題,我們留意到社會上有其他人士和團體提出了一些長遠的方案,特別是有關解釋和修改《基本法》方面。剛才我說過,《基本法》是一份憲制性文件,若要作出任何解釋或修改,必須有較謹慎和詳細的討論,最重要是在社會上要有共識。當然,正如你所說,特區政府是有責任處理好這方面的問題的。現在我們暫時留意到,社會上對剛才提及的兩步──一個是解釋,另一個是修改──都有不同意見,在這情況下,我們希望可以多看和多聽一點。但在中間的過程,我們希望有關的行政措施可收到一定的成效。

記者:剛才你提到有關程序是要在全國人大會議中處理,若真的要修改《基本法》,最快在何時可以做?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由全國人大通過是有關程序的最後一步,在此之前,我剛才說過,還需獲得三分二立法會議員和三分二港區人大代表通過,並經《基本法》委員會審議。這些程序所需的時間可長可短,正如我們就《基本法》的附件一和附件二進行修改的工作也做了數年,所以這未必是一蹴即就的。尤其這是爭議性較大的議題,目前在社會上有團體提出看法,已馬上出現不同的意見,我個人的看法是要得出主流的共識是需要一定的時間的。

記者:你估計是否最快也要待明年三月?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只可以說根據《基本法》第一百五十九條,是要經全國人大會議通過的,全國人大會議通常是在三月召開的。

記者:今年三月是否沒可能?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現在看來是比較有難度的。

記者:政府是否有「夕陽政府」的心態,覺得修改《基本法》爭議性太大,現屆政府的任期只餘下數月,因而不願意處理或帶動有關的討論?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想這與是否「夕陽政府」無關的。任何一屆政府,無論是「初生之犢不畏虎」、是「夕陽政府」或是中間也好,對處理《基本法》的相關事宜都需要用上最大的謹慎度和取態,因為這是影響我們的憲制性文件,莫說是修改,就算純粹是就《基本法》作出解釋,除了最近一次就剛果金案所引發的爭議較少以外,在過去多年的數次釋法在社會上也引起了一定的爭議。所以,任何牽動《基本法》條文本身的事宜,都要小心處理。在我過往多年就純粹處理《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有關政改方案所得的經驗,即使這一項較快捷的修改,也牽動到社會上很多的討論,這都需要時間和耐性的。所以,不論是那屆政府、誰人出任行政長官、誰人出任我目前的崗位也好,都需要比較謹慎。

記者:有關立法會議席出缺安排的條例草案何時交由立法會審議?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這是全新的方案,我們希望有關的條例草案可以在下星期三(二月八日)在立法會的大會上進行首讀和二讀,然後由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決定是否成立草案委員會。若是成立的話,當然會進入草案委員會審議階段。時間方面,根據一般草案的經驗,可能需要兩個月或以上的時間進行審議,隨後會再經立法會審議。由於我們希望在下星期三進行首讀,將會在本星期五(二月三日)刊憲。

記者:有關的草案委員會會議會否如上次一般,安排得密密密麻麻?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就這方面,我們會配合議員的工作,只要議員和草案委員會的成員有任何要求,我們會全力作出配合。不過,我在剛才的開場發言中已說過,我們會爭取在本立法年度內完成有關的立法程序。

記者:就今次提出的方案是否有信心可獲通過?在呈交條例草案前有沒有先行「摸底」?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爭取支持並不限於議會之內。我早前亦說過,希望透過報告,把最新的方案──最輕度、最溫和的方案提出──希望得到市民的諒解、理解和接受。這樣的話,立法會議員願意接受我們提出的最新方案的機會也會相對地提高。另外,當然法律界的聲音亦很重要。若兩個律師會方面覺得有需要律政司司長和我一起再解釋一下法律上的考慮,我們是非常樂意的。就未來的程序,若成立草案委員會的話,我估計會舉行公聽會,任何團體和人士都可表達意見,因此會有充分時間讓社會人士討論我們提出的最新方案是否可以接受,我自己當然希望這是可以接受的。我自己有些微像「芥菜種」的信心,希望方案在現屆立法會內可獲通過,但「謀事在人,成事在天」。政府會做我們可以做的事情,而我自己撫心自問,今次提出的方案是個適當的方案,希望市民可以接受。

記者:重新推出相關的政策會否擔心激發大量市民「上街」?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所以我剛才表示,希望市民可以諒解和理解我們今次提出的方案,第一,是在經過諮詢後的結果所提出,第二,亦是採取了最溫和和限制最少、範圍縮窄至最細的方案,對市民的投票權有充分的保障,對參選權的限制亦縮窄至最細,只對應希望防範類似的情況再次發生的備用方案而已。我希望如果市民諒解我們的苦衷、苦心後,覺得可以接受該方案,則通過立法會的機會會高些。我亦希望市民諒解政府提出這個方案背後的理由,覺得是合理和合情及可以接受,希望不會有太多強烈的反應。

記者:郝鐵川在報章撰文批評香港學者進行的民調。中央駐港官員這樣公然地去批評香港學者的學術研究,是否衝擊了學術自由、高度自治和「一國兩制」?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在兩星期前的立法會會議的口頭質詢的環節,亦回應了這問題,我當時的答覆是:根據《基本法》,香港的言論自由和學術自由都是得到充分的保障的,在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的,因此,這幾方面的自由是任何一個人都在《基本法》下得到充分的保障。在議員的查詢下,我在該次的口頭質詢環節上有提及我作為特區政府官員如何看這事。我當時表示,作為特區政府官員,由於要充分尊重和保障學術自由,故此對學者所發表的學術研究或文章,我們一貫的做法都是不會作出評論的。這是我們作為特區政府官員的一個自我限制自己言論自由的做法,為的是希望可以透過自限,保障香港的學術自由,這是特區政府官員的取態。至於其他人士來說,我相信要其他人士對他們自己的言行作負責任的交代,我不會代其他人發言。

記者:想問早前有關「問題選民」和選民登記的最新調查結果,這方面是否有新的進展?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在一月十九日收到的最新資料,當局共發出了超過二萬一千份書面查訊,當中包括在現有的選民登記冊中有超過某人數的選民,及在同一戶中有超過某數目姓氏的家庭。而我們已開始進行抽查,從一月起,我們會把從全港選民中抽出百分之三至五,向他們發出書面查訊,希望他們提供住址證明。我們在農曆新年前共發出超過二萬一千份書面查訊,但在過年的數天就沒有發出,但現在大家已上班,我們會繼續做,相信未來會發出數以萬計類似的書面查訊,因我們的抽查目標是百分之三至五的登記選民,即共有大概十萬名選民會收到這些信件。

  第二,選舉事務處會在二月中,即在約兩星期後,向全港三百多萬選民發出一封信,當中有數個目的:第一,是提醒他們將有「超級議席」產生,會問他們是否願意其名字出現在「超級議席」的臨時選民登記冊上。第二,若有選民是在現有功能界別內的,則查詢他希望留在現有的功能界別,還是轉往「超級議席」投票。第三,若他們在短期內會或已在近期更改地址的話,提醒他們必須馬上向選舉事務處更新住址。

  第四,我們目前的設計──我的同事正在做,我仍未看過──是希望在該信件的信封上印有一些提示,若市民在信箱收到這封信,而收信人的名字卻根本是不認識的,或該人士並非在該地址居住的話,市民可在信件上劃上剔號,並把信件投入附近的郵箱,再由郵政局交回選舉事務處。這樣,現有住戶發覺根本沒有那些信件的有關人士,退回的信件即可被視為有問題的個案再作跟進。這方面亦是有不少議員和黨派希望我們做的,較為全面性的──他們稱為「清洗」的步驟,以確定選民登記冊的更新。所以,在這一、兩個月期間,市民會陸陸續續收到很多我們發出的信件,希望市民都合作,就信件作答覆和回應。多謝各位。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2012年1月31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