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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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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與傳媒談話

     以下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六月四日)早上出席立法會《2011年選舉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後與傳媒談話的全文: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多謝各位這麼早便到來採訪,我想向大家談談今日向草案委員會特別提到關於申報競選經費的安排。在經過一段時間參考各位議員、不同黨派和社會上的意見後,政府最近向草案委員會提出一套建議。今後在不同的選舉,如參選人在選舉後向選舉事務處提交的選舉經費報告有任何錯失、遺漏,政府會給他們機會作一次更正,以致不需要向廉政公署作進一步的解釋,亦不需向法庭更正漏報的數額。一方面,這可以方便大家去參選。另一方面,我們強調要確保香港的選舉是公平、公開、公正及廉潔的,所以政府現在提出一些(更正)上限。例如在區議會選舉,數額偏差不超過五百元是可以更正的;如果在地區直選選舉,數額偏差不超過三千元亦可以更正的。而在行政長官選舉和新增五席區議會(新)功能界別分組選舉的上限也是五千元。

     但不論這些上限是多少,我們依然要確保不會有賄選出現,所以若廉政公署收到任何有關選舉舞弊的投訴,不論金額多少,一樣會嚴正執法。政府希望就這方面盡快可以修訂條例,方便大家在未來的數場選舉繼續參選。

     另外,大家關心我的居所天台的圍欄及帳篷,我想趁今天這機會向大家交代一下。根據我得到的最新專業意見表示,如要在天台設置帳蓬和圍欄,較為穩妥的做法是先向屋宇署提出申請,然後才落實該些工程。有見及此,我在過去這數天已聘請承建商將天台的帳蓬和圍欄等拆掉以釋公眾疑慮。我稍後會和家人商量,討論如何布置天台,如有需要,當然會再聘請專業人士來代我向屋宇署提出申請。

記者:其實(有關的圍欄及帳篷)屬不屬於僭建?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就此,我所尋求的專業人士所提供的意見是:若要設置這些圍欄與帳蓬,最重要是確保安全和按照《建築物條例》來辦事。他們給予的意見是,若我們是按照《建築物條例》來辦事,是安全的,向屋宇署申請便可以。

記者:那是否說明之前有一些不安全?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這倒未必。因為我在數年前入住時,已聘請設計師和結構工程師來看。當年他們已表示該些圍欄等是不會影響樓宇結構,是安全的。但今日我認為比較穩妥的做法是應聽從專業意見先把它們拆除,若有需要再申請是比較穩妥。

記者:近期多名官員因為僭建而引起風波,會否影響政府的管治威信或影響市民的信心?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認為香港社會最好的一點就是公平和開放,不論是政府、立法會議員或市民都尊重香港的法律,都是依法辦事的。而在不同階段,大家都按照最新的政策和指引辦事就可以了。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1年6月4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