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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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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回應歐洲委員會發表關於香港的年度報告(二○一○)

  就歐洲委員會和歐盟外交與安全政策高級代表向理事會和歐洲議會提交有關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聯合報告(二○一○),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言人今日(四月十五日)在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

  「我們歡迎歐洲委員會在報告中認同『一國兩制』的原則在香港持續得到落實,香港人的權利和基本自由獲得尊重,法治得到保障。

  在香港政制發展方面,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大常委會)在二○○七年十二月作出的《決定》,已為香港訂下普選時間表,即是可於二○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及二○二○年普選立法會。另外,二○一二年的兩個選舉辦法可以進一步民主化。

  去年六月,立法會通過了政府提出的二○一二年政改方案,人大常委會亦於去年八月就有關《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的修正案分別予以批准及備案,這大大提升了二○一二年兩個選舉辦法的民主成分和擴闊參政的空間。在這方案下,立法會接近六成的議席將具有三百多萬名選民基礎。所有登記選民在二○一二年立法會選舉中都有兩票,一票投地區直選議席,一票投功能界別議席。

  立法會在今年三月三日及五日分別通過了《2010年行政長官選舉(修訂)條例草案》及《2010年立法會(修訂)條例草案》,以落實政改方案。」

2011年4月15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