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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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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一題: 預先投票的安排

以下是今日(五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家祥議員的提問和政制事務局局長孫明揚的書面答覆: 

問題:

  當局曾在向本會提交《一九九九年立法會(修訂)條例草案》時,建議引入一項"預先投票"的安排,但其後撤回該項建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計劃在下次立法會換屆選舉中引入預先投票的安排;及

(二)  當局現正考慮哪些可行的預先投票方案,以及何時向本會提交該等方案?

答覆:

主席女士:

  正如問題所述,在《一九九九年立法會(修訂)條例草案》中,我們曾建議在二○○○年立法會選舉引入預先投票。根據該建議,當局會指定在一般投票日之前的某一日舉行預先投票。倘若選民欲預先投票,可申請在預先投票日投票。在審議條例草案時,議員表示擔心公布預先投票日的票站調查,可能會影響選民在一般投票日的選擇,故這項建議其後被撤回。因此,在二○○○年立法會選舉中並沒有採納預先投票日的建議。

  第三屆立法會選舉將於二○○四年舉行。在着手籌備是次選舉之前,我們會考慮需引入哪些措施以改善選舉安排。預先投票日是我們將會研究的眾多改善措施之一。政府所建議的任何新措施均會提交立法會,供議員審議,而對《立法會條例》的有關修訂需在二○○三年中由立法會通過,然後才可在二○○四年的立法會選舉中實施。



二○○一年五月九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