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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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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回應對本地立法建議的評論

  就立法會議員湯家驊今日(十一月七日)在香港電台《給香港的信》節目中的評論,政府發言人表示,特區政府一直完全按照在今年六月立法會通過二○一二年政改方案時所達致的共識來辦事。現時所提出有關二○一二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本地立法建議安排,確保有足夠空間讓不同黨派,不論大小,以及獨立候選人均可以參與立法會的選舉。

  在提出有關五個新增的區議會功能界別議席的提名門檻需不少於十五人的建議時,我們已考慮了不同黨派所提出的提名門檻由十人至二十人不等的意見。由於每張名單最多可以有五名候選人,亦即平均三個提名人已可以提名一名候選人,這是在所有選舉安排當中最低的提名門檻。

  至於五個新增的區議會功能界別議席的競選經費上限定在六百萬元的建議,我們是參考了不同黨派建議介乎四百萬元至八百萬元不等的上限而提出的。我們認為建議的競選經費上限是合理的,亦足夠讓候選人可以與登記選民聯繫,向他們介紹自己的政綱。由於這個上限只是每張選舉名單的競選經費最高限額,某些黨派或候選人是絕對可以選擇在進行選舉活動時,不盡用這個限額的競選經費。此外,在考慮過二○○九至二○一二年的累積通脹狀況後,我們亦提出把給予候選人的財政資助金額由十一元一票增加至十二元一票。

  我們相信,按照我們所提出有關二○一二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本地立法建議安排,二○一二年的兩個選舉可以自由、公開和富競爭性地進行。

  今年六月,二○一二年的政改方案獲得通過,讓政制發展取得了重要進展。這標誌着香港社會能就政制改革凝聚共識,展示了按照《基本法》下的五部曲就我們的選舉制度作出修訂是可行的,亦為二○一七年的行政長官選舉和二○二○年的立法會選舉實行普選鋪路。特區政府非常重視與不同黨派和獨立立法會議員建立的合作關係,我們會繼續以此為基礎,進行相關的本地立法工作,以及推動有關政制發展議題的討論。

2010年11月7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