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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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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和香港-台灣商貿合作委員會記者會答問全文(附圖)

  以下是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主席李業廣、「香港-台灣商貿合作委員會」主席李大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今日(三月三十一日)在中區政府合署新翼就成立「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和「香港-台灣商貿合作委員會」會見記者的答問全文:

財政司司長:大家好。多年以來港台之間的經貿關係非常密切,台灣現時是香港第四大的貿易伙伴,去年,港台雙邊貿易總額是二千三百多億元;而台灣的訪港旅客亦超過二百萬人次。

  為配合兩岸關係的提升,我們過往亦很積極促進港台交流,例如香港貿易發展在台北的辦事處,已經在二○○八年十月展開工作,亦舉辦了一系列經貿交流的活動。

  自從二○○九年年初開始,香港入境處亦推出了多項台灣居民訪港的便利措施,包括持有效台胞證的旅客可以不須申請任何簽注隨時來香港,以及去年四月,我們亦與台中市合辦了第一次的「香港-台灣城市交流論壇」,有超過五百名港台人士參與,就經貿與旅遊發展交流意見和經驗。今年三月,我們亦回訪了台中,並且舉辦了香港旅遊推廣的活動。

  從港台的關係長遠發展着眼,行政長官在去年十月發表施政報告時,亦提出了幾項港台關係發展的策略,其中包括與台方建立一個框架,成立「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我很高興今日宣布,我們將會在四月一日,即是明天正式成立這個「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

  行政長官亦委任了我出任這個「協進會」的榮譽主席,其他「協進會」的主要成員包括:行政會議非官守議員李業廣先生擔任主席;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出任常務副主席;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和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亦會出任副主席。另外,多個有關的政策局和相關的半官方機構,包括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貿易發展局和旅遊發展局,他們的高層代表亦會出任「協進會」的理事,負責推行「協進會」的工作。我們亦邀請了中文大學校長兼行政會議非官守議員劉遵義擔任這個「協進會」的顧問。在未來,「協進會」亦會因應需要再邀請其他相關界別的翹楚出任顧問。

  在過去多月以來,我們與台灣方面就成立新溝通平台保持了緊密的磋商,我很高興知道,台灣方面亦會很快在近期成立「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

  行政長官現時首先以行政決定成立我們的「協進會」,就是希望盡早與台方的策進會就港台兩地大家都關切的事宜進行討論和磋商。

  「協進會」長遠來說會以有限公司的形式來運作,擁有法人的地位,經特區政府授權,「協進會」可以與「策進會」就個別公共政策事務進行商談,並且可以簽訂合作備忘錄或相關的文件。我們會在將來幾個月之內會根據公司條例的規定,成立「協進會」為一間有限公司。

  在企業層面,香港工商界與在港台商組成了「香港-台灣商貿合作委員會」,亦會在四月一日成立,與台灣的「策進會」之下的經濟合作委員會作對口。就港台兩地的經貿投資和旅遊合作展開交流。行政長官亦委任了李大壯先生出任這個委員會的主席。李先生亦會同時出任我們「協進會」的副主席,這樣可以令到「協進會」與「港台商貿合作委員會」的工作可以相互配合。

  我相信有了這個新的溝通平台後,港台之間可以進行更多元和多層次的交流,特別在經貿、金融服務業、旅遊、文化、體育、醫療衞生等各方面與台方可以加緊連繫和合作。

  日後港台兩地的官員亦可以利用協、策兩會這個平台以適當的身份,就雙方都關注的事宜作出溝通和合作,進一步提升兩地的高層次交流。

  「協進會」和「策進會」計劃在未來幾個月內會舉行第一次的聯合會議。今年之內,我亦希望以「協進會」榮譽主席的身份,率領「協進會」和「港台商貿合作委員會」的成員到台灣參訪和出席會議。現在我請「協進會」主席李業廣先生講幾句說話。

「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主席李業廣:多謝財政司司長。我很榮幸獲得行政長官委任為「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主席。我很認同行政長官因應兩岸關係發展新形勢提出成立「協進會」這個建議,這是一個務實又創新的建議。我相信在搭建了「協進會」及「策進會」的新溝通平台後,港台兩地可以進行更多元化和更多層次的交流。我希望憑着我過去多年來在公共事務及商界的經驗,可以進一步推動香港和台灣的互動,以及在合作過程中起積極的作用,希望可以令香港和台灣的關係更上一層樓。在未來的日子,我會悉力以赴,積極與「協進會」和「香港-台灣商貿合作委員會」的成員,以及特區政府緊密合作,我會很努力推動香港與台灣多範疇和多層次的交流合作。

「香港-台灣商貿合作委員會」主席李大壯:多謝財政司司長。我本人很榮幸獲得行政長官的委任,成為「香港-台灣商貿合作委員會」的主席和「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的副主席。我留意到最近兩岸關係的發展,推動港台經貿合作需要做很多工作,我希望配合政府的需要,和對口單位緊密聯繫。憑着我多年來在兩岸三地商界的工作經驗和網絡,我會盡全力把這個工作做好。多謝大家。

記者:內地和台灣基本實現三通後,有業界說香港在航運和客運方面都可能有些影響,我想問的是在成立「協進會」後會否已有一些具體的政策已經準備爭取?譬如施政報告提及的一些香港旅行社在內地赴台的旅行團,這是不是首要的爭取政策?我們明白,因為「錢七條」的關係,所以協進會會是半官方形式的機構,可否順道解釋一下為甚麼採用有限公司方式來登記或註冊?

財政司司長:當然我們成立這個平台,是希望有一個平台可讓香港和台灣就着商貿、文化等各方面,可以有直接的交流。這樣當然也會推動兩地在商貿上的活動,大家有一個平台後,我們可以推進,正如你剛才所說,甚至在航運,或者是空運等各方面,甚至在雙邊,我們最近簽署了很多DTA,即避免雙重繳稅方面,大家也可以商討,我相信做了之後,對兩地在生意上、商貿上的來往是有很大禆益。至於第二個問題,我請Stephen(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就有限公司方面詳細一些談談。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們成立「協進會」,這是一個特別成立的組織,來推動香港和台灣之間的關係。我們選擇以有限公司作為載體是為了方便運作,因為我們日後也要舉辦不同的研討會、會議,「協進會」可以讓我們以法人身份來辦事;另一方面,可以讓我們的主要官員和特區政府的官員以「協進會」的理事的身份與台方的對口單位傾談一些公共政策的事宜。兩岸之間多年來有海基會、海協會來處理這些公共政策的事宜,今後香港和台灣之間也有「協進會」、「策進會」的機制、平台來處理同類事宜。我相信在現時兩岸關係發展的局面當中,這是最有利於港、台在經濟、文化合作的一套安排。

記者:有否了解過,現時香港人到台灣投資或經商,最大的困難是甚麼?成立這兩個新的平台,可以幫上些甚麼?以及有沒有評估過每年有否一些具體經濟收益增長到多少?以及哪些行業預期發展得更上一層樓?

財政司司長:我們當然首先最主要的是設立平台,讓兩方面有直接的交流,正如剛才提過的避免雙重繳稅,這方面我們還未有機會大家可以傾談的,如果我們有這個平台之後,我們可以利用這平台,兩方面大家都可以傾談這些。我相信,這些事情直接對兩方面做生意的商人都會有利的。至於有沒有甚麼目標,一般我們都不會在這方面做一些預測,如果我們將來做多些便利商人這方面的工作,我相信兩方面的貿易或商務上的事情,尤其是我們香港提供很多服務形式的工作,我相信亦都一定會提高的。不知Rita(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有沒有補充?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除司長剛才說的各個範疇外,我相信在推廣兩地的相互投資方面亦會創造空間。投資推廣署現正進行一個台商對於在港投資的觀感調查,我們希望可以把有關資料提交「協進會」,以期可以更策略性地推動我們雙方在商貿投資方面的發展。

記者:「兩會」的設立,會否影響中華旅行社在香港的工作?以及「兩會」會不會有定時訪台的具體運作?

財政司司長:先回答第二部分,相信我已經說了,就是我們希望在今年之內盡快可以帶領一個商貿團隊去台灣,同一時間或者可以趁這機會開第一次的聯合會議,這個我們希望可以盡快推行得到。至於你第一部分的問題,關於對香港會不會有影響呢?我相信大致不會有甚麼影響,但具體一些的情況,我相信Stephen(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可以補充一下。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補充一下,大家看到這兩個委員會的代表名單,差不多一半是官方代表,另一半是民間企業代表。大家看到在過去這幾年,兩岸之間,兩會的良性互動越來越頻密。香港方面,大家也看到,在過去一年,我們今天站在這裏的三位局長同事都相繼訪問了台灣,我預見今後,不論是以這「兩會」的身份,或者以我們官方的身份訪台會越來越頻密。至於你問中華旅行社在香港的工作,在香港回歸之後,按照「錢七條」,台灣在港機構可以繼續在香港如常工作。在我們有「協進會」和「策進會」成立之後,香港與台灣之間的經濟和文化的互動會越來越多,工作的層次會越來越深。我相信對中華旅行社和台灣在港機構而言,它們在香港的工作只會加強。

記者:請問司長,因為剛才林局長亦提到,在過去一年內,香港及台灣都已經有官方的接觸,三位局長亦相繼訪台。其實現有的官方的框架下,有哪些工作是未能做到而用「兩會」的框架能夠有更大的彈性做得到呢?第二個問題,就是想請教在成立「兩會」後,下一步會否有計劃在香港和台灣成立一個正式的辦事處?如果是的話,會在何時呢?

財政司司長:第一部分的問題,我在剛才的發言中都提及過,我們有很多方面都希望可以做到一些事情,好像在航運方面,我們大家可以商討一下,除了如何可以方便多些在航運方面,甚至在稅制方面都有一些事可以做的。在空運方面,兩方面在直接的談判上亦可以有一些可以做的;在商貿上的便利方面亦有事情可以做;甚至在醫療上有些通報亦可以做。其實在各個範疇,大家的溝通的機會都存在的,我們希望有了平台後,可以多層次和多方面一起可以推行。你再提一提我,你第二部分的問題是甚麼。

記者:有沒有計劃在台灣成立一個官方的辦事處?

財政司司長:這方面特首在施政報告中也提過這個可能性,這方面我們會看看各方面的需要,與有關方面大家再探討在這方面有些甚麼可以有進展。

記者:剛才林局長也談到「協進會」和「策進會」好像兩岸都存在一個海峽兩會,不過海峽兩會都需要簽訂很多代表,在政府同意下簽訂很多協議,但在簽訂前他們都解決了兩岸很多爭拗性的問題,譬如是代表政體的名稱是甚麼?你的政府是甚麼?「一個中國」原則的爭議等。你們的新聞稿都講到「協進會」可以獲得授權簽署備忘錄,請問你們成立這個會前,有沒有與台灣解決類似的一些比較敏感性的字眼?將來簽訂正式的協議時,會採用一些甚麼字眼呢?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現時我們與台灣開展的這一套工作,台方和港方都是做實務的。大家亦知道,香港在回歸後,特區按照「錢七條」處理對台事務已經有了一定的基礎。現時既然台港雙方都看到需要加強經濟和文化各方面的合作,大家亦有政策思維建立這個平台,往後我們就需要做實務的工作,要在譬如航運、徵稅、金融合作等方面,逐個範疇來推動。至於如何簽訂合作備忘錄,我相信已經不是問題,因為成立了「協進會」和「策進會」給予我們足夠的彈性來處理不同的情況,雙方是有了這一套意識才會各自成立「協進會」和「策進會」,為着就是要對口和簽訂這些安排。

財政司司長:即是說我們會繼續用現行的政策,是會保持一致。

記者:想問司長,其實兩岸三地關係好轉由國民黨上台開始,其實會否評估成立一個平台時,若民進黨再次執政,對這個平台的影響,會不會已失去作用,甚至最終起不到任何作用,名存實亡?

財政司司長:我相信不會的,因為這是兩地人民就商貿、文化這方面作出一些交流。我相信,每個政府也會鼓勵在這方面,也會促進這方面、這些活動。我希望,以後我們就着這些,可以做到出來的活動,會對兩地市民有裨益。

(請同時參閱答問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0年3月31日(星期三)

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右三)、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主席李業廣(左三)、香港-台灣商貿合作委員會主席李大壯(右一)、聯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左二)、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左一)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右二)今日(三月三十一日)就成立兩個港台合作組織會見新聞界。

財政司司長就成立港台經貿文化合作組織會見傳媒

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右三)、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主席李業廣(左三)、香港-台灣商貿合作委員會主席李大壯(右一)、聯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左二)、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左一)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右二)今日(三月三十一日)就成立兩個港台合作組織會見新聞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