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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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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回應:中央與特區政府有決心推動香港民主發展

  就立法會議員何俊仁今日(二月二十一日)在香港電台「給香港的信」節目中的言論,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言人在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

  中央及特區政府按照《基本法》推動香港民主發展的決心是十分清晰的。根據人大常委會在二○○七年的《決定》,香港可於二○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並隨後在二○二○年普選立法會。《決定》亦訂明二○一二年的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兩個選舉,可以按循序漸進的原則進一步民主化。

  中央向來重視港人的意見,並予以考慮,這在八十年代草擬《基本法》的諮詢過程中,可見一斑。當年中央回應當時港人提出的意見,在《基本法》訂明香港最終達至普選行政長官及全部立法會議員的目標。同樣地,在二○○七年,人大常委會也是在充分考慮了港人在政制發展綠皮書諮詢過程所提出的意見後,而作出有關香港普選時間表的決定。此後,香港就政制發展的討論,有了明確的方向和時段。

  雖然,中央已訂定普選時間表,但卻未制訂普選模式,這符合在《基本法》下,香港高度自治的安排。根據《基本法》,普選行政長官和普選立法會的兩個選舉辦法,須先在香港特區內取得共識──須由特區政府向立法會提案,獲立法會通過,才經行政長官同意及由人大常委會批准或備案。

  人大常委會已授權現屆特區政府處理二○一二年的選舉方法。現屆政府的目標是在人大常委會二○○七年《決定》的框架下,使二○一二年的選舉制度可進一步民主化,為落實在二○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和在二○二○年普選立法會鋪路。

  在人大常委會《決定》訂明二○一二年立法會功能界別和地區直選議席必須保持一半一半的規定下,特區政府恪守不增加「傳統」功能界別的原則,但已提出可在二○一二年透過增加民選區議員互選產生立法會議席來增強立法會的民主成分。屆時,立法會七十個議席中,將有四十一席(即接近六成)立法會議席由地方直選和間選產生。

  對於近日社會上有關政制發展的討論更趨務實和理性,特區政府表示歡迎,並認為這些討論能促進社會良性互動,有利於香港取得進一步民主化。

2010年2月21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