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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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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發表《香港家書》(只有中文)

  以下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十二月二十六日)在香港電台發表《香港家書》的全文:

懿琪:

  轉眼間二○○九年很快便要過去,你到英國讀書已經六年。雖然你身處外國,但依然非常關心daddy的工作,時常打電話回港都會問及政制發展的情況,就好像市民打電話到電台向我表達意見一樣。

  回想在過去七年半,我作為處理香港政制發展的局長,確實有很多經歷。我還記得在二○○二年剛出任局長時,雖然《基本法》清楚訂明香港達至普選的最終目標,但老實說,究竟香港如何走這條民主路,甚麼時候能達至普選的終站,依然有很多問號。

  當年,每次我在立法會接受議員的質詢:「香港何時實行普選?」,我往往只能表示這要根據香港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這當然不能夠滿足立法會議員,而我心裏亦知道,未能夠回應市民對普選的訴求。

  香港是一個自由法治的社會,市民對早日達至普選有期望是很自然的事。但在九七前的港英政府年代,以及回歸初期的特區政府,都從未很積極地去推動社會討論普選這議題。

  政制發展本來就是一項非常複雜和敏感的議題,特別在「一國兩制」下,要達致普選,不單只要講求社會共識,亦要按照《基本法》達致三方共識,即是立法會、行政長官及中央都要同意。要為香港處理好這事情,不能一蹴而就,只可以沉着應戰,按部就班地去做。

  二○○五年本來是一個推動香港民主發展的契機。特區政府一方面推動「區議會方案」提升○七/○八選舉的民主成分,另一方面透過「策略發展委員會」開展有關普選的討論。

  很可惜,○七/○八選舉方案雖然得到六成市民的支持,但最終未能獲得立法會通過。當年,我固然感到有點失望,但我們對於推動普選討論的工作並無停頓下來。到了二○○七年七月,政府發表了《政制發展綠皮書》,這是我們第一次就普選模式、路線圖和時間表諮詢公眾。

  香港社會就普選議題進行了理性、務實的討論,而大家的努力是有收穫的:人大常委會在二○○七年十二月作出了《決定》,明確了二○一七年可以普選行政長官,並且在二○二○年可以普選立法會。

  下一步要做的,就是要為二○一二年的選舉制度謀取進度,讓香港向普選目標穩步邁進。

  我們在大概一個月前發表了二○一二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選舉辦法的諮詢文件,提出考慮透過增加民選區議員的參與,來提升兩個選舉的民主成分。

  如何處理立法會功能界別議席永遠是問題的焦點。在維持地區直選和功能界別議席各佔一半的規定下,我們恪守不增加「傳統」功能界別的原則。除了增加五個直選議席之外,我們希望通過增加五個由民選區議員互選產生的議席,把地區直選和間選產生的議席增加至四十一席,佔總數七十個議席的大約六成。

  這次提出的二○一二年選舉辦法的考慮方向,是在符合《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決定》下,我們能夠爭取到最廣和最闊的出路。撫心自問,這確實是真正有實質民主進步的方向。

  這個多月來,我和我的同事出席了立法會和區議會的會議,與不同的團體會面,直接聽取議員和不同界別人士的意見。

  到目前為止我們聽到的意見,有贊成政府提出的方向的,當然亦有不認同的。部分政黨和團體更提出應先處理普選模式的問題,然後才討論二○一二年的選舉辦法。

  其實諮詢文件提出的方向並非特區政府的定案,我們會繼續聽取市民和社會不同界別的意見,希望最後能提出一套各方都可以接受關於二○一二年政改的方案。

  近日有部分政黨和學者提出了「區議會方案改良版」,對這些及其他意見,我們都會小心研究。社會能聚焦討論二○一二年的選舉辦法,這是一個好的開始。

  至於普選的問題,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已經訂明,在二○一七年實行普選行政長官時,行政長官是由所有合資格選民普選產生,因此是「一人一票」、名符其實的普選。

  至於立法會的普選模式,包括如何處理功能界別的問題,社會還有充分的時間作討論。在落實普選時的普選模式,必須符合普及和平等的原則,這是不容置疑的。

  香港的政制發展經歷了原地踏步,要走出這困局,我們除了要對自己有信心,願意妥協和懂得包容其實也非常重要。

  我們不是在一個烏托邦內搞政治,現實是有一定限制的。香港有自己獨特的歷史背景、社會環境和憲制安排。但從另一角度看,政治是可能的藝術。我們要從現實限制中為市民爭取最大的民主空間,必要時要願意作出妥協。

  懿琪,人生也是一樣,縱使我們有很多理想,但環境永遠充斥着不同的限制,我們不能以為只有硬闖才是真英雄,反而要從現實限制中爭取最大空間需要有勇氣和毅力,這樣我們才能為香港走出一條又新而又有活力的民主路。

Daddy

2009年12月26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