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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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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談《二零一二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諮詢文件》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早(十一月二十一日)出席電台節目,就《二零一二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諮詢文件》接受訪問。以下為林瑞麟在節目完結後,接受記者提問的談話全文(中文部分):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多謝大家在大清早天氣比較清爽也前來做報道。大家有甚麼問題要問?

記者:對於泛民主派現在差不多決定要參加補選,政府除了會依法進行補選外,會否也着力一些游說他們要就行動三思,以免虛耗公帑,或者令有關討論能更心平氣和地進行?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們是分兩方面來做事的。我們現在已發表了二○一二年政制發展的諮詢文件,所以不同黨派的意見,不論他們是參加「總辭」與否,我們都會繼續聆聽和接收,以及與他們溝通、商量的。第二方面,如果大家決定要「總辭」,我們亦會按照立法會的條例安排進行補選。在安排補選方面,我們初步估計要動用約一億五千萬元公帑,這方面我們是會依照程序來辦事的。

記者:剛才你提到會寄望在二○一七年選出的那一任行政長官推動普選,那是否表示在某程度上不會寄望在現屆內能做得到甚麼?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一任的人做一任的事,所以作為第三屆特區政府,我們現時是按照人大常委會在二○○七年作出的決定,盡量使香港在二○一二年的兩個選舉辦法能注入新的民主成分,擴闊參政的空間。我們相信這對於在二○一七年落實行政長官普選,以及往後在二○二○年立法會普選,是有幫助和可以起積極作用的。

記者:如果進行「五區總辭」,會否使落實二○一二年政改方案的時間再延後,或者影響進程?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們現在會進行為期三個月的公眾諮詢,至二月十九日結束,之後會視乎收到多少意見,以及各方面對二○一二年的兩個選舉辦法希望怎樣更改的意見,我們會做總結,然後會爭取在二○一○年之內盡快就《基本法》的附件提出修訂,交由立法會進行表決。我們希望能盡早完成這個過程,能夠在明年第四季開始進行本地立法,修訂《行政長官選舉條例》及立法會的有關條例。至於如果有黨派或議員請辭而要進行補選,我們會盡快在數個月之內安排這一場補選。這兩線的工作,我們會分頭進行。我們相信是可以達標、可以依法來處理的。

記者:政府會否搶先在補選前提出一些方案在立法會通過?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們會實事實辦,大家毋須擔心我們會「乘人之危」偷步進行有關表決。我們現在處理有關二○一二年的選舉辦法,我覺得這是香港整體社會都關心的事,這亦包括立法會內的不同黨派,希望他們不論在補選前或補選後都會反映市民的意願,我們是非常尊重這些意願的。

記者:早前譚惠珠說過,普選的定義要由中央解釋,你對此有何理解?另外,傳統的功能組別似乎並不合乎普選的原則,有甚麼方法可以使之達致普選的概念?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是這樣理解的:香港會達至普選是因為《基本法》已訂明立法會和行政長官最終要達至普選產生的目標,所以我們在二○二○年如何達至普選立法會是要按照《基本法》來行事。特區政府已清楚表明,普選立法會是要符合普及和平等的原則,而現有功能界別的選舉並未符合這兩項原則,所以到了二○二○年要符合的話,便要在未來三屆的立法會──在二○一二年、二○一六年和二○二○年──向此邁進。大家看到,我們今次提出有關在二○一二年的方向,是希望雖然人大常委會定下地區直選和功能界別議席要有五十/五十的比例,但是透過擴闊區議會的參選方案,將來會有差不多六成議席經由地區直選或間選產生。我們希望這條路開始這樣走以後,在二○一六年和二○二○年繼續走下去會有更大的進度,致使在二○二○年能達至普選立法會。

記者:那是否表示說不定在二○二○年功能組別仍然存在?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們不可以今天便作出這個結論,因為香港社會和不同黨派就如何落實立法會普選是有不同的方案和建議的。有黨派建議「一人一票」,取消所有功能界別。有另外的團體建議「一人兩票」,一票地區、一票功能;但即使是走這條路,亦有人認為提名權要均等,不可留給功能界別,所以我相信這個問題依然要掌握。我覺得最有條件帶領香港解決這個問題的是在二○一七年經普選產生的行政長官,所以我們很希望在二○一二年民主會有進度,為在二○一七年落實普選行政長官鋪路。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2009年11月21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