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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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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選時間表證明中央決心落實普選

  就立法會議員湯家驊今日(十一月一日)在香港電台播出的「給香港的信」中的言論,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言人在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中央明確了普選時間表,足以證明其為香港落實普選的決心。

  發言人說:「人大常委會在二○○七年十二月作出憲制決定,訂明香港可於二○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而立法會全部議員可於二○二○年由普選產生。」

  發言人補充,《決定》亦表明在二○一七年實行普選時,行政長官應由全部合資格選民(即一人一票)選出。

  他說:「我們亦已清楚表明,二○二○年普選立法會的模式,應符合普及和平等選舉的原則。」

  發言人說雖然二○一二年不會實行普選,但特區政府有決心進一步提升二○一二年選舉安排的民主成分,為二○一七及二○二○年普選鋪路。

  特區政府將於十一月就二○一二年的行政長官及立法會選舉安排諮詢公眾。行政長官會在十一月六日與立法會議員會面,於公眾諮詢開展之前聽取他們的意見。

  經總結在公眾諮詢中所收到的意見後,特區政府會向立法會提交並爭取立法會通過有關《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的建議修訂。有關修訂須獲立法會通過、行政長官同意,及人大常委會批准/備案。特區政府希望這程序在二○一○年內完成。

  發言人說:「我們誠意希望立法會議員不要在政府仍未提出建議方案便先下判斷,認定政府的方案將不能提升二○一二年選舉制度的民主成分。」

  「特區政府和立法會議員有着共同的憲制責任,於二○一二年推進香港的民主發展。現在普選時間表已訂定,我們呼籲不同黨派和社會各界要抱着開放和包容的態度,與特區政府共同努力建立共識,使香港可在二○一七及二○二○年落實普選。」

2009年11月1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