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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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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區政府出席聯合國消除種族歧視委員會第二天的審議會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特區政府)代表團今日(八月十日)在出席聯合國消除種族歧視委員會(委員會)第二天的審議會時,重申香港會繼續推進在消除種族歧視及促進種族平等方面的工作。

  委員會於審議會上審議中國(包括香港特區)提交的報告。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秘書長何健華率領的特區政府代表團,作為中國代表團的成員,出席該次審議會。

  何健華回應了委員會委員就《種族歧視條例》和其他與種族提出的有關問題。

《種族歧視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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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健華說:「政府在憲制,法律制度及行政措施下受到嚴格的監管,禁止政府部門作出種族歧視的行為。」

  「《種族歧視條例》對政府具約束力。此外,根據《香港人權法案》,政府不得在行使其職能時作出種族歧視的行為。政府的種族歧視行為,都受到法院的監管。」

  「我們還有一個全面的架構,處理對有關政府部門的投訴,這包括立法會、平等機會委員會和申訴專員公署。」

  「《種族歧視條例》下間接歧視的定義與三條就性別、殘疾及家庭崗位而制訂的反歧視條例是一致的。這有助維繫法律的穩定及一致,定義中涵蓋的相稱準則與國際人權法的法理相符。」

  「《種族歧視條例》下的豁免條文是基於確實的需要及達到合法的目的。在法例中加入這些豁免條文時,我們已參考其他三條反歧視法例的相關豁免條文、國際慣例,以及其他有類似法例的普通法地區的經驗。」

內地新來港定居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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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健華說:「《種族歧視條例》並沒有把內地新來港定居人士剔除於其涵蓋範圍。他們是同樣受到條例的保障,免受種族歧視。」

外籍家庭傭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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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健華強調政府非常重視保障外籍家庭傭工(外傭)的權利。

  「兩星期規定」只適用於合約提前終止的外傭。該規定設有適當的彈性以處理特殊情況。對於合約自然屆滿的外傭而言,「兩星期規定」並不適用。

  「政府建議把留宿家庭傭工(不論是本地或是外籍的)豁免於法定最低工資外,是由於留宿家庭傭工獨特的工作性質,且在同一地點工作和休息。這令僱主難以計算及紀錄其工時,而法定最低工資將會以時薪作計算。」

  「留宿家庭傭工亦享有非現金權益,包括免費住宿,及通常亦有免費膳食。外傭在規定的標準僱傭合約下更享有往來原居地的旅費及免費醫療等。此外,「規定最低工資」亦一直有效地為外傭提供工資保障。」

尋求政治庇護者及酷刑聲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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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香港提出的難民聲請,由聯合國難民專員署處理,並根據其權責作出甄別決定及安排難民到收容地。香港特區政府會繼續對專員署提供協助和保持密切聯繫。」

  「香港特區政府不會將酷刑聲請人士遣返回他們所屬的國家。政府亦已成立酷刑聲請審核機制。我們會不時覆檢相關的程序,以達至有效的審核,確保程序公平並防止濫用。」

  委員會感謝特區政府代表團的回應。委員會將會在制訂審議結論及建議時仔細研究有關回應,然後發出委員會的結論。

  「我們感謝委員會的報告員和委員對香港提出的意見。這有助我們加強消除種族歧視和促進種族平等的工作。我們在收到委員會的審議結論及建議時,會以同樣積極的態度研究其內容。」何健華說。

2009年8月10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