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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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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回應陸委會

  就台灣陸委會有關香港落實普選的聲明,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言人今天(十二月三十日)發表以下聲明回應:

  「香港的政制發展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與中央按照香港《基本法》處理的事務,在此事上,台灣方面並沒有角色。

  「人大常委會明確了行政長官可以在2017年由普選產生,以及立法會全部議員可以在2020年由普選產生,是對香港社會民主訴求積極與合法的回應。這決定受到特區政府、不同黨派、社會各界和社會人士的歡迎。今後香港特區有充裕的時間與空間就落實普選行政長官與立法會的方案達成共識,推動香港民主進程。

  「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有廣泛公眾支持。立法會有半數議員支持不遲於2017年、2017年或之後先行落實行政長官普選,立法會普選隨後;有超過三分之二的區議會通過動議支持這安排;約有六成市民接受若不能在2012年實行行政長官普選,可於2017年實行行政長官普選;有超過15萬個市民簽名支持不遲於2017年及在2017年或以後普選行政長官。」

2007年12月30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