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2007年立法會(修訂)條例草案二讀

  以下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十二月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動議二讀《2007年立法會(修訂)條例草案》的致辭全文:

主席女士:

  我謹動議二讀《2007年立法會(修訂)條例草案》。

  《條例草案》主要目的是修訂《立法會條例》,為二○○八年立法會選舉更新功能界別的選民,並對《行政長官選舉條例》作出相應修訂。我們已在本年十一月十九日,就有關的建議徵詢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的意見。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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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首先向各位議員介紹《條例草案》的背景。

  在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政府向立法會提交兩個議案,分別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以落實二○○七年行政長官和二○○八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整套建議。

  由於議案未能獲得所需的三分之二立法會議員支持,因此,政府不能進一步處理這些建議。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二○○四年四月六日作出的解釋,如果《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中規定的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產生辦法不作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所訂的兩個產生辦法仍然是適用的。

  在此情況下,二○○八年立法會選舉會按現行安排進行。故此,現時功能界別的數目和組成應維持不變,會繼續適用於二○○八年立法會選舉。我們只會對有關安排作輕微的技術性更新。

《條例草案》的主要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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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條例草案》便是根據以上的基礎草擬。我現在向各位議員介紹草案的主要條文。

  首先,《條例草案》會修訂《立法會條例》,以反映六個功能界別現有選民中的團體選民或組織在名稱上的改變。涉及的功能界別包括教育界、進出口界、資訊科技界、航運交通界、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和批發及零售界。

  第二,《條例草案》會於航運交通界功能界別刪除九廣鐵路公司,以反映該公司已根據《兩鐵合併條例》停止運輸業務。

  第三,對於兩個不再存在的選民或機構,《條例草案》會以相關的選民或機構取代。有關的修訂涉及把香港體育學院納入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功能界別,這是考慮到它接辦了前香港康體發展局的精英培訓工作。由於前香港康體發展局在解散前是這個功能界別的登記選民,故此香港體育學院應獲納入這個功能界別。

  而另一個有關修訂是把香港煙草業聯會有限公司納入批發及零售界功能界別,這是考慮到自從香港煙草業協會因為清盤,而在批發及零售界功能界別被刪除後,這個功能界別內便沒有任何團體代表煙草業。因此,我們認為有充份理由將香港煙草業聯會有限公司納入這個功能界別,以作為煙草業的代表。

  第四,《條例草案》亦反映資訊科技界功能界別內兩個團體在會員結構的改變。

  此外,《條例草案》也包含了對《行政長官選舉條例》附表作出的相應修訂,以便對有關的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的組成進行相應修改。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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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女士,我們希望本《修訂條例》可由二○○八年四月一日起實施,讓明年四月開展的選民登記運動,能包含有關改變。我謹此陳辭,希望各位議員支持及盡快通過《條例草案》,讓明年的立法會選舉的籌備工作,能夠如期開展。

  多謝主席女士。

2007年12月19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