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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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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談政制發展報告

以下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十二月十六日)中午出席香港電台《城市論壇》節目後,與傳媒的談話內容(中文部份):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們今次向人大常委會提交的報告,一方面是提請人大常委會予以確定二○一二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能否進行修改,另一方面是向中央全面反映香港不同黨派、議會、社會各界及市民的意見,以及市民對落實普選的期望。行政長官在報告中作出了幾點結論,大家都很清楚。

  我想跟大家談的第二方面是,正如今日在論壇上再次顯示,香港的民主如果要有進展,不同黨派能夠互相包容、求同存異以及妥協,確實是非常重要的。我們看到在二○○五年只差一小步,使到○七及○八年的方案未能落實,但我們並不氣餒,希望大家繼續努力,推動香港的民主進程可以達至普選。如果人大常委會容許我們在二○一二年修訂這兩項選舉的產生辦法,我們在二○○七至二○一二年期間的幾年內會努力推動與不同黨派彼此協調,希望大家能夠妥協,使香港的民主進程繼續邁步向前。

  有傳媒朋友問,我昨日提到(如果獲確定)在二○一二年兩個選舉辦法(可以修改),我們最遲在之前的一、兩年就要處理相關的立法工作;我想向大家說得再明確些。如果我們要在二○一二年就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選舉產生辦法作出修訂,我們最遲要在二○一○年至二○一一年期間做兩部份的工作:首先要處理《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中有關產生辦法的修訂;繼而要處理本地立法,包括可能需要修訂《行政長官選舉條例》和《立法會條例》。

記者:剛才何俊仁說特區政府要求中央決定是否修改二○一二年的普選辦法。他的意思是,假設中央否決了二○一二年落實普選,那麼在二○一七年便會甚麼都沒有。這是否表示,假設中央否決了二○一二年(的普選),之後二○一七年(的普選)中央亦不會交代?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相信大家要看得闊一些。我們在二○○四年開始掌握香港的民主進程,按照《基本法》如何可以把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選舉產生辦法變得更開放。但在○四至○五年期間,我們按照人大常委會○四年四月的釋法和決定,在○七年和○八年未能達至普選,而在○四/○五年期間的大部分時間,我們亦未展開關於普選的討論。但從○五年十一月開始,我們透過策略發展委員會(策發會)的成立,以及透過策發會在立法會的討論,接着我們在今年七月發表了《政制發展綠皮書》,我們在香港社會的不同界別、在立法會和區議會,已經非常廣泛地收集了關於如何落實普選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意見。作為特區政府,我們有責任亦有決心,全數和全面地向中央反映香港社會和市民對落實普選的期望,以及全數反映可以考慮的模式、路線圖及時間表等各方面的意見。我相信今次人大常委會考慮行政長官的報告,香港社會對普選可以落實的期望,是很重要的背景,對在二○一二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選舉是否應當可以進行修改,這些也全數是考慮的因素。

記者:其實報告是否與二○一七年的普選有關?正如剛才那位記者所問,如果否決了二○一二年雙普選,這報告與二○一七年的安排又有甚麼關係?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在現階段大家毋須揣測行政長官向人大常委會提交的報告,最終人大常委會會作出怎樣的決定。我們已按照《基本法》的程序向中央提請,這份報告是由人大常委會決定在何時審議,以及在審議後作出怎樣的決定。但是行政長官向中央全數反映香港社會、香港市民、不同黨派及議會的議員的意見,這項工作和責任我們已經做了,並已承擔了。

記者:特區政府是否會理會二○一二年以後普選的模式、路線圖及時間表?特區政府是否不會就有關問題要求中央交代?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在過去幾年,我們一直非常着心着意,希望能夠推動香港社會就普選的模式、路線圖及時間表有全面、理性和務實的討論,我相信中央亦一直有留意這些討論。香港市民的意願是,兩個選舉辦法能夠往前而有進度。我相信不論在北京或是在香港,大家都是有共同意願的。多謝大家。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份)

2007年12月16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