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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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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回應傳媒提問

  以下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十二月十五日)上午出席電台節目後與傳媒談話全文(中文部分):

記者:你剛才提到現在仍要看人大(常委會)會否把(行政長官)報告納入議程,這方面大家都明白。就二○一二(雙普選)方面,早前的政改已醞釀和討論了一段時間,而二○一二年轉眼便到,就這方面會否有一個時限?例如到了二○一○或二○一一年,該套方案便一定要「出台」?時限會在何時?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行政長官今次向人大常委會提交的政改報告,反映了香港社會和市民、不同的議會及不同界別對早日落實行政長官和立法會普選的期望。同時他亦提請人大常委會,希望可以按照《基本法》修訂二○一二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選舉辦法。大家可以見到,行政長官在三月參選時已向香港社會和市民承諾,第三屆特區政府會在五年任期內推動香港的政制進一步民主化,亦希望能就落實普選達成共識。我們會充分利用這五年。在(任期的)首半年內,我們已做了《政制發展綠皮書》(《綠皮書》)的公眾諮詢,亦已向中央提交了報告。我們尚餘四年半的時間,會按照人大常委會經審議這報告後,探討和推動香港的政制進一步向前邁進。回看自二○○四年開始,我們大約用了兩年時間向立法會提出,希望予以通過有關《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的修訂。如果我們要在二○一二年落實有關選舉制度的修訂,我相信在二○一二年選舉之前的約一至兩年應該要有相關的決定,才可以有足夠時間作準備。

記者:你早前提過,二○一二年的選舉模式有民主化的空間,可否再具體地談談,這是否指選委會的提名、某些界別、或者選民方面的背景?可否談談這方面?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相信在現階段毋須揣測我們就二○一二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選舉會循甚麼方向和哪些細節方面作出修訂,因為我們現在是先向人大常委會提交了報告,希望人大常委會確定我們可以就二○一二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選舉辦法作出修訂。我們在《綠皮書》內已就如何落實行政長官和立法會普選的模式,包括提名委員會的組成和提名程序、立法會功能界別的選舉可以如何改革等,這些方向一一羅列。我相信不論我們在二○一二年抑或二○一二年以後落實普選,這兩個選舉辦法仍然是要繼續進一步民主化的。

記者:是否到這一刻仍未收到人大常委會會在何時審議政府提交的報告(的消息)?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暫時未有。

記者:那即是說在這一刻仍未能否定在二○一二年可能有雙普選?另外,有關局長政治助理方面,你剛才提到想吸納不同階層人士擔任副局長或政治助理,政府會否考慮,例如向一些商會要求他們引薦人才?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先回答你第一個問題。行政長官經已向人大常委會提交報告,提請人大常委會予以確定我們在二○一二年的兩個選舉辦法是否可以進行修改。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後,我們自會跟進。

  至於副局長和局長政治助理方面,特區政府是持開放的態度,不論是甚麼政黨背景或者其他背景的人士,如果他們希望被考慮可以加入政府擔任這些職位,我們都歡迎他們主動提出申請,他們可以去信予有關局長、特首辦或我本人。至於商會方面,到目前為止,我們並未邀請他們提交任何名單。但不論是甚麼背景、甚麼機構,如果大家認為有適合的人選,我們都歡迎他們推薦,我們亦會予以考慮。

記者:...二○一二年想有彈性的地方,這說法是否...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其實我們大家都意識到香港的民主進程是不應停下來的,所以不論是二○一二年落實普選,或是在另一個年份落實普選,我們期望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選舉制度,在二○一二年都可以有進步。

記者:程序方面,如果到人大常委會已召開會議,確定可以考慮在二○一七年普選特首也好,有關選舉程序和提名方面,還會有很多分歧。政府會基於之前的諮詢來草擬一個方案,還是會進行第二論諮詢,就有關細節再作討論?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如果人大常委會確定我們在二○一二年可以就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選舉辦法作出修訂,政府內部會作進一步的探討和研究,我們亦相信公眾一定會有機會作討論。多謝大家。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份)

2007年12月15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