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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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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事務局局長與傳媒答問全文

以下是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十月二十二日)上午出席電台節目後,與傳媒會面的談話內容(只有中文):

記者:局長剛才你說今次(政制發展專責小組的)第五號報告的建議是一個大框架,完全不可以改;以及委任議員的地位,如果不同可能會引來司法覆核,可否再解釋清楚是什麼意思?

政制事務局局長:我們在第五號報告所提出關於《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的修訂,確實是一個大框架,只不過規定八百人的選舉委員會增至千六人,而立法會六十個議席增加至七十個議席。如果我們的方案獲得通過,下一步的工夫便是要在香港進行本地立法,這是《基本法》一般的規定。

記者:剛才你提及如果不讓委任議員有權參與選舉委員會的投票,恐怕會引來司法覆核,意思是什麼?

政制事務局局長:這只是其中的一個可能性。我們最大的考慮是現在區議會的組成有四百位民選區議員和百多位委任的區議員。按現時的規定他們可以代表地區共同參與選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既然現有的法定安排是民選和委任的議員都有同等的法定地位,有一個可能是會有人提出司法覆核,我們只是提出有這個可能性。而我們最重要的考慮是民選和委任的區議員在法例上有同等的地位。

記者:是否有委任的議員向你們反映不希望影響他們現時的投票權利,所以有這樣的考慮?

政制事務局局長:在這幾天沒有人這樣直接向我們反映過這個意見,我在報章上也注意到有人提出有這個可能性,所以剛才討論時提出有這個可能性,我們都要考慮。

記者:有聽眾都問是否政府是否在政改方案上要等到有人上街才會作出讓步?

政制事務局局長:我們很尊重市民表達意見,也會小心留意和聆聽。但是希望市民明白,我們今次提出第五號報告,我們是盡了很大努力,將方案的民主成份提高,比較多增加直選產生的議員在選舉委員會,以及在區議會議員互選的方案下,將這些新增功能議席都是基本上撥歸地區間選產生。

記者:政府現時有否評估反對的聲音會有多大?民主派發動的上街遊行人數會否有很多?你們有否作評估?

局長:我們當然會繼續密切留意這方面的發展;但另一方面,我們覺得也很重要的是,我們不斷要向市民、立法局、區議會解釋我們的方案。我們也在過去一年半聽了很多意見,我們有做過、也都留意各方面的民意調查,我們會繼續這樣做。



2005年10月22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