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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講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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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事務局局長出席「議政擬政」青年政改會議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為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十一月二十六日)於香港大學出席「議政擬政」青年政改會議的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美潔、Andrew、鍾博士、沃啟、各位年青朋友:

  我很多謝Caritas今天舉辦這個研討會,及讓我有機會和大家傾談。這裏是我三十年前第一次上大學第一課的lecture theatre,我們在這裏上的第一課,應該是Introduction to Psychology,也就是心理學初階。當年這裏已經是香港大學最大的講座堂,如果沒有記錯的話,應該有二百個座位左右。時至今日,香港的專上教育發展已經進了很多步,據我所知,在港大校園裏有好幾個更加大的講座堂,所以當大家來這裏上學,會更加人才濟濟、人頭湧湧。

  美潔說我們四個是大忙人,青年的朋友他們也是大忙人來的,當年我們還是十八、廿二的時候,都是十分忙碌。現在大家可以騰出兩天的時間,為我們政制發展的議題,大家討論、交流,給一套的意見出來,我十分歡迎。

  行政長官剛宣布了委任策略發展委員會,Caritas今天也聚焦、聚集了一個青年的策略發展委員會。所以如果你們有甚麼結論,我也很歡迎Caritas向我們的局提供。

  我說三十年前我在這裏接受大學的教育,當年香港未有選舉,我們沒有立法機關的選舉,政府首長的選舉更加沒有。我們有一點點的選舉,是市政局的,但那一個不影響到整個香港的施政、高層的決策。時至今日,我們已經回歸了,亦都推動了香港很多選舉制度,有一定程度的發展。我們在九○年代制定的《基本法》,為香港回歸後十年有一個政制發展的藍圖,每一個階段行政長官的選舉和立法會的選舉,如何可以有進度。

  開首的一個十年的路線圖我們差不多走完,現在我們要走下一個階段的。我們經過大約一年半的公眾諮詢,我們剛剛在上個月公布了政制發展第五號報告,我們希望二○○七行政長官的選舉和二○○八立法會的組成,注入進一步的民主進程。

  我們在做這一方面的工作是有一些規限的,因為我們一定要在《基本法》的框架內;亦都要在人大常委會去年四月所做決定的範圍內,推動民主發展。去年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例如我們在二○○八年增加立法會的議席,我們增加的空間是有一定的程度,我們要有一半是直選,一半是功能組別。行政長官的選舉和立法會的選舉在○七、○八年不會實行全面的普選。在這些條件的考慮底下,我們盡了努力去盡量注入最多的民主成分。所以我們建議將二○○七年行政長官的選舉,由八百人的選舉委員會增加到一千六百人,而在這一千六百人裏,我們將所有的區議員納入其中。而立法會的選舉由六十人增加到七十人,新增十個議席,一半由地區直選產生,一半由區議會議員互選產生,這基本上將三百多萬的全港已經登記的選民,盡量納入兩個選舉制度當中。我們也做了一個很根本的決定,就是傳統功能界別的議席,我們今後不再增加。即是說現在我們有三十個功能界別議席,其中一個由區議會議員互選產生;而今後其他廿九個,包括工會、商會、專業,各個界別的團體,我們不再增加。我們畫了這條線,是希望向社會發出一個十分重要的訊息:今後政黨、政團、獨立候選人,如果要參政、從政的話,就要從地區的政治工作開始,因為這條路以後就是這樣走。我們第一會承認○七、○八這個選舉方案不是完美的,但可以幫助我們向最終普選這一個目標走近一點。

  另外一點我想強調的是,我們已經總結了過去八年施政的經驗,我們現在已經有足夠的思想準備和決心來全方位發展香港的政制。所以除了要將這兩個選舉制度進一步開放外,我們還要開放其他的範疇。我認為要去做好香港的政治政制發展,不單要做好選舉制度的硬件,也要有培訓政治人才的軟件。所以我們另外一方面的工作會做的,就是要開放更多政府的職位,讓政府以外的朋友進入政府工作。

  我們現在有十四位政治委任的司長、局長,我們每個人的任期是五年,與提名我們出任這些職位的行政長官是共同進退,所以我的任期是到二○○七年六月三十日完結。這與外國一些政治委任的制度是相近的。但是,只有十四個人根本沒有可能做好所有各方面政治聯絡和組織的工作。所以我們考慮過今後可以將我們新設的一些中層職位,吸納一些有政黨背景的,在商界、專業界、學術界工作的朋友,讓他們可以進入政府做例如局長助理的職位。譬如大家畢業了,過幾年加入政府工作數年,累積一點行政的經驗後,在下一階段去做議員,去參選區議會也好,立法會也好,做兩、三屆後,有了議會經驗,而行政經驗也有,我們就可以邀請這些人士進入政府當司長、局長。然後,真正有領導才能的人,有一日可以參選當行政長官。這一套理念其實是曾蔭權先生競選行政長官的時候所提出,希望我們有一個更加清晰的政治進度階梯,讓有心從政的朋友看清楚一點,如果投身政治,投身政界,今後二、三十年的路是如何走的。

  除了選舉制度,第二方面的政治人才,第三方面我想和大家提一提的,就是我們會進一步加強區議會的權力和責任。因為我們現在將區議員納入這個選舉制度,我們覺得在地區層面的工作都要有配套,所以行政長官在十月的施政報告裏宣布,希望我們可以有一套計劃,今後將區議會管理地區的設施的職能加強,例如管理泳池、圖書館、社區會堂等。而行政長官已經囑咐負責管理有關設施的部門,按照他們法定的權力和政府撥備的資源,要向區議會匯報,只要辦得到,就要按照區議會的意見去管理這些設施。長遠就會有一個互動的過程,區內的議員會更加清楚他們可以如何因應市民的需求,要求政府的部門聯繫,共同管理好地區之內的設施。

  第四方面我們已經開始處理的,就是普選路線圖和時間表的問題。近日大家又重新在坊間、在傳媒有很多有關的討論。特區政府也十分希望香港可以早日達致《基本法》裏列明的普選最終目標。

  其實特區政府也很想我們香港可以早日達成《基本法》中所寫的普選最終目標,但我們在走這條路時,要探索得更加清楚。因為如果大家讀《基本法》,當中有兩條條文是很重要的:第一條是《基本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條是第六十八條。《基本法》第四十五條是關於行政長官選舉的,行政長官選舉的普選模式是比較清楚的,就是說到了普選的時候,我們要有一個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提名了候選人以後,就可以進行普選了。

  所以,我們昨天向策略發展委員會發出了文件,反映我們過去一段日子在社會上收到的意見。這個提名委員會是如何組成的呢?起碼有兩個可能性:第一個是把現有的選舉委員會,轉變成提名委員會;第二個可能性是組成另一個提名委員會,依然具有廣泛代表性,然後在提名後由市民以一人一票方式選出行政長官。這是《基本法》第四十五條所述的選舉模式,是比較清晰的。

  《基本法》第六十八條又怎樣說呢?就是最終達致全面普選的一個立法議會。至於用怎樣的模式去選,怎樣組成立法議會,則並不清晰。所以,我們會在策略發展委員會開展這方面的討論。

  大家要知道,《基本法》的附件一和附件二規定,如果我們今後要改這個選舉制度,一定要在立法會內達成三分之二多數議員支持的方案才可以實行。我們有一個很實際的情況要處理。現在立法會有六十位議員,當中三十位由直選產生,三十位由功能議席產生。如果我們要向前行,那意味甚麼?一定要有直選和功能議席的議員有一套共識才可以向前行。

  此外,自從《聯合聲明》於一九八四年簽訂以來,以及自從一九九○年訂定《基本法》以來,香港整體的政治架構 ── 選舉委員會和立法會的組成,都是除了地區的意見以外,也吸納了很多不同界別的意見。如果我們現在要把立法會的組成轉變成由全面普選產生,我們一定要和不同的界別商量今後如何繼續維繫他們在議會內的聲音。因為現在他們是有參與的,要他們今後失去了這些參與,他們就要關注他們以後的聲音如何可以透過立法會而得以吸納。這是一個既實際而亦會影響將來立法會組成的一個很根本的問題。所以我們在策略發展委員會提出了,我們在達致議會普選時,到底要維持單一議會的制度抑或雙院制,就像外國很多國會一樣?

  就這些問題,我們是持非常開放的態度。政府是很願意聆聽不同界別、不同人士的意見。我們未來一年多會在策略發展委員會就這個議題先來打通這條經脈,因為一定要處理好政治的現實和根本的問題,我們的議會才可以向前行;也要先處理好這個問題,行政長官選舉普選的問題才會比較有清晰的模式和容易處理。

  所以我總結幾點:

  第一,特區政府已經很願意全方位、多線、平衡地推動政制發展,不單要開放選舉制度,在行政制度、區議會權責和普選路綫圖方面,都願意平衡並進來推動。

  第二,我們○七/○八選舉方案雖然不能把我們帶到普選的最終目標,但是可以向前踏出實質的一步。有人說很大步,有人認為是一小步;但不論是大步也好、小步也好,也是踏出實質的一步。

  第三,要做好普選的準備功夫,大家要共同參與才行。我剛才向大家說,七五年我在香港大學開始讀書的時候還未有選舉。事過三十年,香港已經順利回歸,我們的民主進程是有一定的成果。所以我其實很希望有朝一日,不單只我們這一輩的香港人,也能與你們這一代的香港年青朋友,共同見證香港達致普選最終的目標。多謝大家。



2005年11月26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