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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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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瑞麟建議資助候選人推動政黨發展

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十二月十日)說,他建議由二○○四年(第三屆)立法會選舉開始,政府按立法會選舉候選人所得票數,向候選人提供部分財政資助。

他也提議選舉管理委員會(選管會)重新研究,在選票上印上候選人所屬政黨或組織的名稱和標誌或候選人的照片,方便選民識別候選人和所屬政黨或組織。

他表示上述措施可鼓勵更多有志服務社會的人士參與立法會選舉,並促進本地政黨和政團發展。

林瑞麟今日就二○○四年立法會選舉,提出多項建議。以上的建議安排是其中兩大項,其他建議涉及功能界別選舉。

他說,早前有意見表示應研究是否訂立政黨法,希望政府對此予以考慮。


他理解現時香港的政黨和參政團體主要希望其地位得到法例認可,並且獲得財政上的資助。

經詳細考慮後,他認為現階段不適宜訂立政黨法。

林瑞麟說,他認為讓政黨和政團有充足的空間,自由地發展,方能更有效地推動香港政黨的發展,另立條例規管政黨的運作反而可能會窒礙政黨發展。

為進一步推動本地政黨和政團的發展及鼓勵獨立候選人參選,政府建議在二○○四年立法會選舉開始向候選人提供部分財政資助。

林瑞麟提及建議措施的細節時說,就地方選區和功能界別選舉而言,當選的候選人或取得百分之五或以上有效選票的候選人,便會獲得政府的資助;每張有效選票的補貼額為十元,而每名候選人可獲得的最高資助額為其選舉開支的一半。除現金補貼外,候選人可享有一輪免費郵遞,與選民溝通。政黨、政團及獨立候選人均可獲得同等資助。

林瑞麟表示,他相信這樣的資助方式,會較現時為候選人提供兩輪免費郵遞安排,更能迎合候選人競選時的需要。此外,香港電台會繼續在選舉期間,提供免費廣播時段供候選人宣傳政綱。

此外,林瑞麟表示會要求選管會重新研究,在選票上印上候選人所屬政黨或組織的名稱和標誌或候選人的照片。他認為長遠來說,這有助政黨或組織及獨立候選人建立鮮明的形象。

他又建議,把有關發還選舉按金的最低得票率,由現時的百分之五,下調至百分之三,希望藉此鼓勵更多社會人士參與選舉。

另外,林瑞麟表示政府正就地方選區選舉的選區數目和各個選區的議員人數進行研究。一俟研究完畢,他會盡快公布政府的建議。

他說,政府需要修訂《立法會條例》和其他選舉法例,以落實以上各項和有關地方選區選舉建議,並計劃在二○○三年首季向立法會提交有關條例草案。



二○○二年十二月十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