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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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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回應劉慧卿議員普選言論

  政府發言人回應今日(六月四日)劉慧卿議員在香港電台播出「給香港的信」中有關普選的言論,對劉議員在沒有任何事實支持下,便作出結論認為策略發展委員會管治及政治發展委員會將否決普選,發言人感到驚訝。

  他表示,《基本法》已規定行政長官及立法會最終由普選產生的目標,而香港將根據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達致這目標。

  他說:「自去年十一月成立以來,委員會一直根據《基本法》進行其工作。委員會已在上次於五月二十六日舉行的會議上,就普選的原則和概念的討論作出總結。」

  「會議上,委員會同意有關結論將作為今年七月就行政長官和立法會普選可行模式展開討論的基礎。」

  「委員會的目標是在二○○七年年初就討論作總結,並期望在此基礎上,展開下一階段的工作。」

  發言人補充說,委員會的成員來自社會不同界别,包括專業人士、學者、商界、不同政黨的成員,立法會議員、勞工界及傳播界人士。

  他說:「立法會和公眾都充份知悉委員會討論的課題。委員會秘書處一直以來向立法會提供委員會的討論文件。」

  「公眾亦可透過委員會的網頁瀏覽有關文件。此外,政府官員亦有出席立法會的會議,聽取議員對相關議題的意見。」

  發言人表示,中央和特區政府均致力按照《基本法》推動香港的民主發展。

  他說:「政府於去年十月就二○○七/○八年選舉辦法提出的建議方案,本能大大提高兩個選舉辦法的民主成份。」

  「在去年就方案作表決前,根據不同的民意調查,約有六成市民支持方案。香港浸會大學最近所作的調查顯示,五成市民認為反對派應為目前面對的僵局負上責任。」

  「由於反對派在去年十二月否決政府的方案,致令香港平白錯失進一步邁向民主的機會。」

  發言人說,特區政府今後會繼續與不同政治背景的立法會議員保持緊密溝通和合作,以期就對社會重要的課題達致廣泛共識。

  就將舉行的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及行政長官選舉,他強調香港的選舉一向具有公平、公開及廉潔的優良傳統。所有選舉將嚴格按照法例規定舉行。



2006年6月4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