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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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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委任制度為選舉制度開放鋪路

  以下是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九月二十五日)出席策略發展委員會(策發會)管治及政治發展委員會有關「進一步發展政治委任制度」的工作坊後,會見傳媒的談話內容(中文部分):

政制事務局局長:多謝大家到來採訪,將策發會的討論向公眾交代。

近日我們在策略發展委員會的會議和工作比較多。我們上星期開過策發會的大會,討論關於普選產生立法會的安排;前一個星期則討論行政長官的普選安排,開過工作坊。

今日我們再開另一個工作坊,討論政治委任的延伸。現在我們在諮詢期中展開策略發展委員會的工作坊,邀請了幾位學者和評論員向我們表達意見。

今日有三位學者和評論員,以及八位策略發展委員會委員參與討論,討論有好幾個重點,要向大家交代一下。

第一方面,整體而言,大家贊成要延續擴闊參政空間,認為增設副局長和局長助理有助香港長遠的政制和政治發展。

第二方面,大家對這個新制度的確立,期望能引入新的政策思維。今後政治任命的官員除了可以由有公務員背景的同事出任,也可由其他人士出任,將政府整套的政策思維變得更豐富。

第三方面,我們擴闊參政空間,是為香港今後的選舉制度的開放鋪路。今後不論行政長官是透過選舉委員會或者由一個普選的制度產生,行政長官是有必要更加向市民交代,要兌現競選的承諾,也要落實競選的政綱,以致需要有一個班子幫助落實這些工作。

委員也提出好幾方面的意見。第一方面是希望委任的制度一定要向公眾交代。這方面我向委員重申,今後雖然副局長的任命權最終在行政長官,我相信第三任行政長官一定會與他的司長和局長,大家之間有溝通、要商量;同時要確保獲邀請到政府擔任副局長和局長助理的人士,他們需要有承擔、有能力,願意為公眾服務和認同第三任行政長官的施政綱領。

另一個問題,大家特別關注而委員也提到的,是這些政治委任的官員和常任公務員的工作怎樣去釐訂?大家怎樣分工?這方面我們在諮詢文件中已經提過。政治任命的官員要承擔政治的責任,比較棘手和政治成分較重的議題,他們要向公眾和立法會交代。而常任秘書長和公務員的同事,今後會繼續專注進行政策分析、建議和釐訂的工作。

有委員特別提到,要確保請入來擔任副局長和局長助理的同事要有素質,不可以急於求成。基本上我們是同意的。如果有必要,我們會在明年七月一日之後,可以分階段執行;但一切都要視乎明年三月完成行政長官選舉之後,第三任行政長官會有甚麼政策。

各位委員也非常關心,今後所請的副局長和局長助理的個人操守問題,以及與香港商界和其他業界有沒有千絲萬縷、有沒有利益衝突的可能性。這方面特區政府非常強調,我們會從嚴處理。所有司長、局長、副局長、局長助理,如要加入政府工作的話,都要跟商界和不同的專業界「斬纜」,要辭職和辭去其他的職位;也要向公眾申報,同時要遵守主要官員問責制的守則。

最後一點我想提一提的,是有委員問及,政府會不會將現時的三司十一局的架構重組?特別有好幾個局的工作比較繁重,會不會將這些局的職能分拆?這些問題,我相信要待第三任行政長官選舉完畢,有決策後我們才可以向公眾交代。但目前這個階段,我們將這個三層架構:司長局長、副局長、局長助理,我們會就這套建議廣納大家的意見。我們在十一月下旬過後,會再次組織這套建議,明年上半年才提出一份切實可行的建議。

記者:剛才提及政策局重組會分階段實施,可否談談這個構思?

政制事務局局長:我認為第三任行政長官經競選後,第一步是將司長、局長向中央提名,然後獲得委任,他的基本班子便組成了。行政長官要跟司長、局長商量,要請哪些人到政府擔任副局長和局長助理,組成整個政治班子和團隊。

雖然現在我們所說的不是很多人,但是要確保請入來的人士,他們要對公眾的服務有承擔,在不同範疇有一定能力,他們也要認同行政長官的施政綱要和理念。這是要一個過程,我們不要急於求成。這班人的素質是很重要的,因為往後五年,他們都是要支持特首和司長、局長,為市民服務的。如果有必要時,我們分階段去聘請,也是一個可能性。

記者:早前有議員講過人數資源方面,如果做了副局長、局長助理之後,AO(政務主任)方面會否削減?今日會上有沒有委員提過相類似的意見,日後公務員AO架構方面會否調整?

政制事務局局長:今日沒有人特別提到資源的問題,或者我們是否需要在開設副局長職位時,要相應削減公務員的職位。大家主要認為需要確保請入來的人士是要有素質的,以及可以為公眾服務的。

記者:你說要待第三屆行政長官選出才可向公眾交代該個重組的架構,但到那時才研究似乎已很遲。你們現在是否已在研究架構的重組?是否有個傾向,即剛才所說,將部份政策局的工作分拆出來?

政制事務局局長:大家都意識到,過去幾個星期,行政長官見過不同政黨、不同界別的代表,也有部分人士建議考慮重組政府總部十一個政策局的分工。所有這些意見我們都已知悉和備案,今後如果考慮這個問題時,所收到的意見,我們都會參考的。但始終要視乎:第一,有甚麼人士去參選第三任行政長官;第二,參選人士所提的是甚麼方案,以延續今後五年香港的施政。這要視乎三月份第三屆行政長官選舉的結果,明年方可以有一個決策。

記者:現階段是否將意見備案,沒有做一些前期或先進行一些研究,而可能日後有需要這樣做?

政制事務局局長:現階段我們向公眾發出了諮詢文件,我們有四個月的諮詢期。在四個月的公眾諮詢期過後,我們會歸納所收到的意見,也會展開進一步更仔細的工作,得出的一套方案留待第三任行政長官選舉過後,向第三任行政長官提交,由他決定這個政治委任制度的延續和擴展,應該怎樣落實。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2006年9月25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