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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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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事務局局長談話內容

以下是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七月十六日)與民主黨黨員會面後,與傳媒的談話內容(中文部分):

政制事務局局長:今日我剛與民主黨主席、民主黨成員有機會見面,他們向我表達有關二○○七年以後政制發展檢討意見,談到檢討範圍和檢討時間表。有關政制改革範圍,我向民主黨黨員表達,我們需要大家、政府、政黨、議員共同努力,盡量求同存異、建立共識,以製造在議會內更多共通點。因為在《基本法》下需要有三分之二立法會議員的支持,行政長官的同意,二○○七年之後選舉制度才可以有改變。在此情況下,直選產生的立法會議員和功能組別所選出來的議員,他們之間必須有一個共識,我們才可以向前行。

  其實在社會上,過去這幾個星期,有很多意見表達關心政制的改革和政制檢討。有多種意見,有一部分意見表示要加快直選的步伐,另有一些意見表示應保留功能組別席位。所以我再提《基本法》的機制,需要有三份之二議員的支持,我們才可有一個共識,大家考慮怎樣改二○○七年之後選舉的制度。

  我覺得今日的溝通是有用的、是積極的。就時間表的問題,我向民主黨的成員解釋,由現在至○六/○七年,我們有四年時間。在這四年期間,我們會充分做好我們的工夫,內部研究、公眾諮詢和本地立法,我們會確保有足夠時間給公眾、市民去參與公眾諮詢的過程和表達他們的意見。

  今日也藉此機會,講另一方面的消息,今日七月十六日是我們二○○三年選民登記運動最後的一日。到今個星期一(七月十四日),根據我們的統計,我們已經收了二十二萬五千份表格。大致上,有一半是新登記的表格,有一半是更新個人資料,例如住址。直至目前為止,我們處理了十三萬張表格。我歡迎這麼多新增加的選民登記,我也呼籲所有已登記做了選民的,在今年十一月的區議會積極參與,也在明年九月立法會選舉投票。

記者:剛才你說的意思,是很倚賴立法會內有三分二的議員,才可以推動普選,但是你是否有實際的時間表?因為這樣講好像是將責任推給立法會,由他們決定?

政制事務局局長:我以前在立法會向大家交代過,我們會在○三年集中處理內部研究,在○四年或○五年做公眾諮詢,我希望○六年做本地立法。在這幾個過程裏,我們當然有機會在立法會內、立法會以外聽取意見,而最終要根據《基本法》附件,需要有三分之二立法會議員的支持,行政長官的同意,才可以改選舉的制度。但責任當然由政府去啟動公眾的諮詢和做好我們的研究,將我們的方案拿出來給公眾討論。

記者:如果○六年可以進行立法,是否○七年可以做到普選行政長官?

政制事務局局長:最終達到普選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目標已在《基本法》第45條及68條列明。我現在概括講述我們目前如何處理政制改革/政制檢討的研究,及在以後時間我們將如何處理公眾諮詢的工作。但最終的方案將包括什麼現在言之過早。

記者:有些意見是如果依照這個時間表在○六年立法,基本上縱使最後的意見是○七年普選行政長官,你這樣的做法是否包括○七年也可以普選?

政制事務局局長:我們現就政制檢討涵蓋的範圍是包括行政長官或立法會的組成,未有最後定案。但我可以確實告訴大家,我們由現在到○六/○七年有四年時間,根據我的估計,我們有充分時間做好研究、公眾諮詢,透過《基本法》的附件,處理我們需要做、在立法會的表決及處理本地立法。這四年時間是充足的。

記者:你說在○三年做內部研究,○四年才做諮詢工作,但是剛才民主黨要求在年底、甚至在立法會復會後,即十月時須即做諮詢工作,你認為年底前便要做這工作是否很難做到?

政制事務局局長:我唯一可以說的是我聽到他們的意見。其實他們都是積極地希望社會的意見能更充分地反映給政府知道。在目前的情況,任何意見我們都願意聽。雖然我們一方面在做內部研究,但在過去數個星期社會上表達的意見我們都充分知悉,在未來數月如果有任何其他方面的意見,有人願意表達的話,我們當然願意接收。但是我今天可以告訴大家的是,在未來四年我們有充足的時間做研究、公眾諮詢及本地立法。目前為止我未決定應該何時正式開始公眾諮詢的工作,我會先多聽意見。

記者:你剛才說現還未定幾時諮詢的時間表,是否意味不排除會提早?以及之前你定的時間表是在七月一日遊行前定的,但是現仍堅持,是否會覺得未能回應市民訴求?

政制事務局局長:市民的訴求我們是聽到的,在未來幾個月我當然會繼續聽。目前我可以告訴大家的是,在未來四年我們有足夠時間去做我們需要做的工作。幾時正式開始公眾諮詢?我未作最後決定。但我今日聽了民主黨的意見,在未來幾個月如果其他黨派及團體,有他們的意見,我也很願意聽。

記者:如果大家的意見是在○七/○八年進行普選,是否有足夠時間可以做到?你有否在會上勸民主黨人士不要再搞遊行及示威集會?

政制事務局局長:你的第一個問題跟第二個問題是完全沒有關係的。我們現在就○七年之後政制發展檢討未有既定方案,但不論最終是什麼方案,相信接着的四年,我們有足夠時間根據《基本法》好好處理政制發展的檢討。至於遊行示威,我覺得這是香港人表達意見的一個合法和正常的渠道,我們會小心聆聽任何透過這些渠道或其他渠道發表的公眾意見。

記者:你之前曾講過基本法○七年以後的......你們會再研究,現在是否有答案,在○七年包括普選特首?

政制事務局局長:就二○○七年以後政制發展檢討涵蓋的範圍,我們仍然在做內部研究。

記者:想問問責制報告(幾時公布及)有什麼困難?另外是想知道你有否向董生講要......辭職?

政制事務局局長:有關我們問責制的十二個月報告,我們承諾會在七月內向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提交。政制事務委員會將在下星期一開會,我現仍在做準備工夫,希望在下星期一會議上可以討論這個報告。至於我們主要官員和特首之間的溝通,都是主要官員和特首之間的溝通,就這個問題,我沒有進一步的回應。

記者:你剛才說「範圍」是否包括普選行政長官和立法會仍沒有決定,但其實你說有足夠時間,「足夠時間」的定義是什麼?

政制事務局局長:有關附件一的研究,是技術的研究,研究法律條文涵蓋範圍是包括哪一屆的行政長官,需要仔細研究。但是我們○三年集中處理內部研究,這是其中一個課題,我不相信這會阻遲整個檢討。

記者:你說有四年做諮詢,但在四年做諮詢和立法,時間是否足以令二○○七年可以普選特首?

政制事務局局長:今日我們未做這個諮詢,我們自己內部也未做完研究,訂出任何方案。因此,今日講最終採納哪個方案,我想是言之尚早。但現在大家關心的是什麼時候我們可以開始公眾諮詢,我是很明白的,所以我在計劃這工作的時候,我完全會照顧這方面的需要和想法,會預留足夠時間給公眾參與和表達意見。

記者:外界一直批評政府動作太慢,很多訴求希望訂出時間表,但你說四年時間足夠;但是仍未有時間表訂出?

政制事務局局長:我覺得香港市民關心香港政制發展的前景,這是非常自然的,也是非常合情合理的。我們會按部就班、仔細安排研究和公眾諮詢工作,確保市民和有關團體、政黨有充分時間表達意見,讓我們在歸納意見之後,可以做最後的方案,給立法會表決。

記者:你本身有法律背景,會否代葉太推銷二十三條,及因為葉太將會放假,在一般安排下你會署任(保安局)局長的,你會否接受這項工作?

政制事務局局長:我想就《基本法》23條今後怎樣向公眾解釋,及如何在立法會內外怎樣處理,大家可以等政府進一步的交代,不需要我今日在此向大家交代,好嗎?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的英文部分。)



二○○三年七月十六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