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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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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政制事務局局長動議修訂《2003年立法會(提名所需的選舉按金及簽署人)(修訂)規例》致辭全文

  以下是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六月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動議修訂《2003年立法會(提名所需的選舉按金及簽署人)(修訂)規例》的致辭全文:

主席女士:

  我動議修訂《2003年立法會(提名所需的選舉按金及簽署人)(修訂)規例》,修訂內容一如議程所印載。

  剛才我曾簡述建議修改《2003年區議會(提名所需的選舉按金及簽署人)(修訂)規例》的因由。《2003年立法會(提名所需的選舉按金及簽署人)(修訂)規例》的內容與先前我提及的《2003年區議會(提名所需的選舉按金及簽署人)(修訂)規例》相類似,因此我們建議循同一方向修改《2003年立法會(提名所需的選舉按金及簽署人)(修訂)規例》。同樣地,這些建議修訂已獲得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的同意。

多謝主席女士。



二○○三年六月十八日(星期三)